第7.1.4条 不焊透的对接焊缝(图7.1.4)的强度,应按角焊缝的计算公式(7.1.2-1)至公式(7.1.2-3)计算,但取βf=1.0,其有效厚度应采用:
当熔合线处焊缝截面边长等于或接近于最短距离s时(图7.1.4b、c、e),抗剪强度设计值应按角焊缝的强度设计值乘以0.9。在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压力作用下,强度设计值可采用角焊缝的强度设计值乘以1.22。 第二节 螺栓连接和铆钉连接
第7.2.1条 普通螺栓、锚栓和铆钉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在普通螺栓或铆钉受剪的连接中,每个普通螺栓或铆钉的承载力设计值应取受剪和承压承载力设计值中的较小者: 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二、在普通螺栓、锚栓或铆钉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中,每个普通螺栓、锚栓或铆钉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三、同时承受剪力和杆轴方向拉力的普通螺栓和铆钉,应分别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第7.2.2条 摩擦型高强度螺栓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在抗剪连接中,每个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二、在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中,每个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取Nbt=0.8p。 三、当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同时承受摩擦面间的剪切和螺栓杆轴方向的外拉力时,每个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仍应按公式(7.2.2)计算,但应以p-1.25Nt代替p。此处Nt为每个高强度螺栓在其杆轴方向的外拉力,其值不应大于0.8p。
第7.2.3条 承压型高强度螺栓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p和连接处构件接触面的处理方法应与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相同。承压型高强度螺栓仅用于承受静力荷载和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连接。 二、在抗剪连接中,每个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的计算方法与普通螺栓相同,但当剪切面在螺纹处时,其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螺纹处的有效面积进行计算。
三、在杆轴方向受拉的连接中,每个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设计值,Nbt=0.8p。 四、同时承受剪力和杆轴方向拉力的承压型高强度螺栓,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五、在抗剪连接中以及同时承受剪力和杆轴方向拉力的连接中,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不得大于按摩擦型连接计算的1.3倍。
第7.2.5条 在下列情况的连接中,螺栓或铆钉的数目应予增加: 一、一个构件借助填板或其它中间板件与另一构件连接的螺栓(摩擦型高强度螺栓除外)或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10%。
二、搭接或用拼接板的单面连接,螺栓(摩擦型高强度螺栓除外)或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10%。
三、在构件的端部连接中,当利用短角钢连接型钢(角钢或槽钢)的外伸肢以缩短连接长度时,在短角钢两肢中的一肢上,所用的螺栓或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50%。
四、当铆钉连接的铆合总厚度超过铆钉直径的5倍时,总厚度每超过2mm,铆钉数目应按计算增加1%(至少应增加一个铆钉),但铆合总厚度不得超过铆钉直径的7倍。
第三节 组合工字梁翼缘连接
第7.3.1条 组合工字梁翼缘与腹板的双面角焊缝连接,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公式(7.3.1)中,F、Ψ和Lz应按第4.1.3条采用;βf应按第7.1.2条采用。
注:①当梁上翼缘受有固定集中荷载时,宜在该处设置顶紧上翼缘的支承加劲肋。此时取F
=0。
②当腹板与翼缘的连接焊缝采用焊透的对接焊缝时,其强度可不计算。
第7.3.2条 组合工字梁翼缘与腹板的铆钉(或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注:见第7.3.1条注①。
第四 节支座
第7.4.1条 铰轴式支座的圆柱形枢轴(图7.4.1),当接触面中心角θ≥90°时,其承压应力应按下式计算:
第7.4.2条 弧形支座板与平板自由接触(图7.4.2)的承压应力应按下式计算: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7)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