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7.3检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008.05.01实施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7.3.1检定人员的权利
(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二) 依法使用计量检定设施,并获得相关技术文件; (三)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 7.3.2检定人员的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活动,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计量检定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
(三)正确保存、维护、使用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与计量检定有关的任务; (五)保守在计量检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7.4检定人员管理
(1)无检定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计量检定工作,即检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008.05.01实施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未取得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擅自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2)计量检定人员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命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国家政府部门,以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省级政府部门组织进行考核。其内容包括:
a)计量基础知识; b)专业知识;
26
2012年8月
c)法律知识;
d)实际操作技能和相应的计量技术规范。
经笔试和实际操作全部合格才可以上岗开展测量工作。
(3)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检定数据,可以用于量值传递、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具有法律效力。(2008.05.01实施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者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计量检定人员依法执行任务。(2008.05.01实施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7.5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2008.05.01实施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一)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7.6环境条件
检定/校准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要求。要能够控制,进行有效的监测,并做记录。(不能仅注意气象环境条件,其他的要有有效的隔离。另外要注意安全和环保。) 7.7原始记录
检定/校准的原始记录是执行检定/校准的重要证据,是实现追溯和对检定结果进行复现的依据。
原始记录的信息量应符合相关文件和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要求,格式按照检定规程/
27
2012年8月
校准规范的要求。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没有给出格式或检定规程给出的格式不适用的(解释“不适用”)可以自己制定。但是使用前要经过验证、评审和批准,并且要备案。
为了追溯和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复现实现原始纪录至少应包括的信息有三个部分: 1. 顾客的信息(包括顾客和设备的信息);
2. 检定/校准过程的信息(包括原始观测数据、导出数据和规程/规范要求的环境监测数据);
3. 告知顾客(顾客应该知道的或说明),且证明检定/校准合法性和溯源性证据以及能够实现追溯和复现的信息。 检定原始记录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包括:
1.原始纪录的编号;(实现分类和检索) 2.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证编号;(和出具的检定证书一一对应) 3.计量器具名称;(顾客的信息) 4.型号规格;(顾客的信息) 5.制造厂;(顾客的信息) 6.出厂编号;(顾客的信息) 7.委托(送检)单位;(顾客的信息)
8.检定规程规定的原始观测数据和导出数据;(检定过程的信息)
9.修理或调试的纪录(必要时纪录修理或调试前的原始观测数据和导出数据);(检定过程的信息) 10.检定结论;(检定过程的信息)
11.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名称、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和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1.顾客应该知道的信息;2.实现对检定结果进行复现的信息。) 1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有效期;(1.顾客应该知道的信息;2.实现对检定结果进行复现的信息。)
13.检定环境条件;(1.顾客应该知道的信息;2.实现对检定结果进行复现的信息。) 14.依据的检定规程;(1.顾客应该知道的信息;2.实现对检定结果进行复现的信息。) 15.检定日期;(1.顾客应该知道的信息;2.) 16.标明“第×页 共×页”;(对于多页证书而言) 17.检定员、核验员签字。(1.检定过程的信息;2. 实现对检定结果进行复现的信息。)
检定的原始记录保管应完好分类保存,做到易于检索和查找。原始记录应和检定证书一一对应。JJF1069中规定对于内部顾客,检定证书可以简化,但是检定的原始记录不能简化。
检定原始记录的修改应使用划改的方法。(时间性)
(校准原始纪录的信息量和检定原始记录基本相同,少了周期和结论,多了测量不
确定度)
7.8证书和报告
证书和报告是最终产品。
1.证书和报告和原始记录的关系;
a. 证书和报告上的所有信息,来源于原始记录;
b. 证书和报告上的所有信息,小于等于原始记录中的信息。
2.对于内部顾客或和外部顾客有书面协议时,证书和报告可以简化; 3.证书和报告的修改。 1)增加附页或说明;
28
2012年8月
2)重新更换。
7.8.1 证书、报告的分类
各类检定、校准、检测完成后,应根据规定的要求,以及实际检定、校准或检测的结果,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校准报告)、检测报告。证书、报告应有规定的格式,使用A4纸,用计算机打印。要求术语规范、用字正确、无遗漏、无涂改、数据准确、清晰、客观,信息完整全面、结论明确。证书、报告经检定、校准、检测人员、核验人员、签发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发出。对各类不同的证书、报告有如下特殊要求: (一)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
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检定结论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每一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应符合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证书名称为“检定证书”。 其封面内容包括:
证书编号、页号和总页数; 发出证书的单位名称;
委托方或申请方单位名称;
被检定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
检定结论(应填写“合格”或在“合格”前冠以准确度等级); 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检定日期:X年X月X日;
有效期至:X年X月X日。检定证书的内页中应包括如下内容:每页的页号和总页数; 本次检定的原始记录号;
本次检定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名称及编号;
本次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征(如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 检定的地点(如本实验室或委托方现场); 检定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
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如外观检查、各种计量特性、示值误差等)的结论和数据。 如果检定过程中对被检定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检定结果。还应包括检定规程要求的其他内容。检定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当检定结论为“不合格”时,出具证书名称为“检定结果通知书”。其结论为“不合格”或“见检定结果”,只给出检定日期,不给有效期,在检定结果中应指出不合格项。其他要求与“检定证书”相同。 (二)校准证书
凡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部分,或依据其他经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出具的证书名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校准证书一般应包含以下信息:
证书编号、原始记录号、页号和总页数、发出证书单位的名称地址、委托方的名称地址;
被校准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 校准、核验、批准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批准人的职务可以打印);
被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X年X月X日、校准日期:X年X月X日、本次校准依据的校准方法文件名称及编号;
本次校准的原始记录号;
本次校准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性(如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
29
2012年8月
校准的地点(如本实验室或委托方现场); 校准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
依据校准方法文件规定的校准项目(如示值误差、修正值或其他参数)的结果数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
如果校准过程中对被校准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校准结果。关于校准间隔,如果是计量标准器具的溯源性校准,应按照计量校准规范的规定给出校准间隔。—般,校准证书上不给出校准间隔的建议。当顾客有要求时,也可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校准间隔。校准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三)检测报告
(1)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试验后,应依据JJF101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的要求,出具“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型式评价报告内容包括(略)。
(2)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依据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附录J: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格式”,出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略)。
二、校准证书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述要求
校准证书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述应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l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使用的术语符号应与该技术规范相一致,遵循该技术规范对测量不确定度的报告与表示的规定。
三、证书、报告的审核和批准
证书、报告的审核和批准是由授权签字人实施的,是对证书、报告的最终质量把关。经授权签字人签字后,证书、报告才可以发出。 四、证书、报告的修改和变更
当已发布的证书、报告需要修改时,可以两种方式进行修改。一种是追加文件,另一种是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证书、报告,应依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执行。 五、证书、报告的质量保证
(一)检定、校准、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
检定、校准、检测人员应对检定、校准、检测结果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测量数据的变化趋势。如果可行,应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审查。监控的方法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二)证书、报告常见错误分析及处理 六、证书、报告的管理
(一)证书、报告管理制度
证书、报告的管理应制定证书、报告的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证书、报告格式的设计印刷;证书、报告的编号规则;证书、报告的内容和编写要求;证书、报告的核验、审核和批准要求;证书、报告的修改规定;证书、报告的电子传输规定;证书、报告的副本保存规定;以及为顾客保密的规定等。对每一环节要明确规定管理要求、管理职责、操作步骤,以及所需要的表格。这些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都应认真执行。
(二)证书、报告副本的保存
证书、报告是检定、校准、检测工作的结果,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凭证,对发出的证书、报告必须保留副本,以备有需要时查阅。
保留的证书、报告副本必须与发出的证书、报告完全一致,维持原样不得改变。证书、报告副本要按规定妥善保管,便于检索。规定保存期,到期需办理批准手续,按规定统一
30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计量基础(6)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