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关于加强建筑物沉降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9-01-26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于加强建筑物沉降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物沉降检测工作,根据国家现行规范和本县工程实际情况,对2008年9月1日以后未竣工的工程进一步加强沉降检测监督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必须进行沉降观测。 1、采用桩基的建筑物;

2、复合地基或软土地基上的建筑物; 3、加层、扩建的建筑物;

4、因开挖深基坑或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发生变化,与新建建筑物相临近的建筑物;

5、设计要求需要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二、对需要进行沉降检测的建筑物,建设单位必须将沉降检测工作委托给有沉降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不得将其委托给监理、施工或其他无沉降检测资质的单位。

三、从事建筑物沉降检测的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质监局的计量认证,并取得省建设厅核发的资质,不得超资质范围承揽业务,并严格按照《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开展沉降检测工作,测量人员应持证上岗。 四、在承接沉降检测业务过程中,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发的检测收费标准,不得任意降低收费,影响工程检测质量;在工程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检测质量,

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或提供虚假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直至取消检测资质。

五、检测机构承接沉降检测业务后,应根据工程实际和规范、标准编写检测方案,并报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核,审查合格的工程后,将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和检测合同、检测方案报沛县质监站进行审查。

六、对需要进行沉降观测但未按本通知规定进行检测以及未按审查过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质监站不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七、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沉降异常,应在24小时以内通知质监站。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关于加强建筑物沉降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在线全文阅读。

关于加强建筑物沉降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446176.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