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宣曲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9)、乙方的工程期中结算在项目经理部按甲方的程序办理,办理完成后上报甲方公司总部审核,审核完成并确定无误后方可作为乙方期中结算支付的依据。
3、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价款按月支付的条件是业主已支付给甲方全月工程价款。 2)、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累计支付至总价的80%时停止支付,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完工,并办理好竣工结算手续,同时签订了退场协议后,并经甲方公司审核部门审核完成后再进行支付合同总价的9%(指农民工工资保留金3%、安全文明施工保留金4%和廉政建设保留金2%),待国家和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5%,剩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完成。
3)、“缺陷责任期”期满后,如业主没有向甲方索赔,经双方确认,余款(指5%的质量保证金)一次付清;如业主因工程质量等其它理由向甲方索赔,甲方有权按业主索赔额的200%向乙方索赔,索赔工程款直按从乙方质保金中扣回,如果乙方剩余的保留金不够支付索赔金额时,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向乙方追回损失。
4)、甲方支付工程价款的方式:现金支票、转账、承兑汇票或现金等。乙方应将工程款用于本工程项目,不得将工程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前,乙方必须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甲方代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后的剩余工程款直接划拨乙方帐户。
4、竣工结算
1)、乙方承包的所有工程完工,并经过甲方、业主、总包部及监理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竣工结算。
2)、乙方的工程竣工结算在项目经理部按甲方的程序办理,办理完成后上
11/16
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宣曲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报甲方公司总部审核,审核完成并确定无误后方可作为乙方竣工结算支付的依据。
3)、竣工结算完成后经甲方公司审核部门审核通过,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核部门审定金额为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乙方的最终结算金额确定后,并签订了《竣工结算退场协议书》,以乙方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为前提,甲方根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到位情况考虑给予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施工生产,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1小时内将事故报告甲方。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措施不力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机械事故、返工损失等,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 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协调解决。
4、乙方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到甲方备案。乙方在施工作业交叉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并做好现场的宣传报道工作(如标语、彩旗等),人工费由乙方自理,标志、标牌、彩旗及安全设施等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和甲方安全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保护部门的环保规定。当遇有发生侵害农田、危害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导致的损失赔偿,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解决。
7、乙方在施工期间除执行本地区的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外,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维护当地环境,并加强与当地乡村及邻近单位的联系,爱护当地人民财产( 包括红线范围外的道路,排灌系统,农作物等)。如因施工不当造成
12/16
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宣曲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当地人民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8、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做到:
1)、施工机具、材料堆放整齐合理。材场堆放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3)、定期组织和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廉政学习。
4)、保护好现场的所有标志标牌及安全设施,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 9、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环境保护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不满足政府部门、业主及甲方要求时,或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进行整改项目费用支付和事故处理等。
第十条:工程验收、交工 1、工程验收
1)、工程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乙方应按甲方及业主、监理要求进行施工,并自检合格,经过甲方验收签认, 并报业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继续下一道工序施工。
2)、未经甲方工程师和监理签字的隐蔽工程, 乙方不得自行覆盖,如乙方自行覆盖的,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要求重新剥露检查时,发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自负。
3)、对已经办理中期交工的隐蔽工程, 如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要求重新剥露检查,如查明其质量及施工符合规定的,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与业主商定其数额后,由业主负责解决,延误的工期按业主规定顺延。如查明其质量或施工不符合规定,则费用及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2、工程交工
1)、工程完工符合交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及时申请并提交交工申请,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业主提交交工报告, 业主、监理签认\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合同
13/16
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宣曲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履约完工日期,缺陷责任期按缺陷责任条款约定执行。
2)、乙方交工清场应在业主签认\交工证书\之前完成,包括拆除施工临建,撤退施工机械设备、清理平整临时用地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3)、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二年, 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等导致的返修按业主规定处理。若业主向甲方索赔,甲方有权按第八条第3款第3项之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争议与仲裁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纠纷时, 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应申请至重庆市仲裁机构,或向重庆市人民法院诉讼。
2、在双方协商期间或提交仲裁期间,工程施工进行时,除纠纷问题涉及工程质量外,乙方应按合同继续进行施工,不得采取不利于工程进度的做法,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工程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与索赔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认真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规定。如一方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首先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告知对方,要求改正;一方坚持继续违约,则守约方有权进一步按有关惯例进行索赔或要求仲裁制止, 直至违约的解决。
2、甲方若没有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
3、乙方如果出现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违约情况时,甲方将没收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及中期计量扣留的所有保留金,作为甲方经济损失的补偿。
4、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甲方蒙受严重损失的,甲方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廉政建设保留金,同时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驱逐出场,最终结算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14/16
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宣曲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80%结算。
5、如果乙方进场后,以合同单价为由或拒绝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安排的施工任务,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合同约定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6、因乙方施工进度缓慢、施工质量低劣等原因导致中途退场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合同约定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7、如果乙方因各种原因(未得到甲方的认可)不愿意再继续履约合同,故意制造事端影响甲方施工生产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合同约定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工程保险
1、施工现场的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担保, 由甲方办理及支付费用。 2、保险一:乙方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由甲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代购,购买方式由甲方决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费用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造价占甲方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摊。如果乙方为减少意外事故赔偿风险,也可以按自己公司的名义再购买一份。
3、保险二: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由甲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代购,乙方承担的费用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造价占甲方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摊。
4、保险三:乙方的设备财产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费用已包含在了综合单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投保后发生的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再报向业主,并提供具体损失情况,甲方及时派员赴事故现场协助乙方处理。
6、乙方承担的保险费在每期计量结算款中按合同约定的分摊方式进行扣除,在竣工结算时统一调整修正。
第十四条: 中途退场的结算方式
1、因乙方违约导致中途退场的结算方式:
结算总价=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造价×80%-按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违
15/16
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宣曲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约金-其他合同条款约定应扣除的款项
2、因甲方违约导致中途退场的结算方式:
结算总价=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造价+按合同约定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 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做出补充协议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自正式签订之日起,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指印)后即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后,在缺陷责任期内,除保修条款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缺陷责任期满后,余款支付完成,本合同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宣曲高速公路 乙方: 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法人代表(代理人): 法人代表(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16/16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钢箱梁加工安装施工合同(QJ-XQGS-015)(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