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机系统全过程管理。
第三十一条 设备维保周期(有效期)管理
(一) 各专业应按技术监督规程、计量法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规程等的要求对高温高压部件、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电气绝缘等严格按周期进行定检或校验;对使用中会发生劣化、磨损、腐蚀、疲劳、剥落、老化、性能退化等的设备或部件,应根据其设计寿命等因素实施有效期管理,按周期对其进行检查、检修或更换。
(二) 定修周期应按以下几个因素确定: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和相关标准;制造厂提供的设计技术资料;检修工艺规程以及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和备用容量;设备状况、实际运行条件以及同类型设备检修维护经验等。
(三) 对纳入维保周期(有效期)管理的设备或部件,应建立台帐,标明设备或部件的检查、检修周期,记录上次检查、检修时间、内容,结合机组检修计划、运行状况等安排下次维保。
(四) 当设备、部件、材料或运行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维保校验周期。
第三十二条 设备润滑管理
(一) 设备管理部应对所有润滑设备进行分类,依据标准、规程、厂家说明书及运行方式制订《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明确设备名称、加油部位、加油方式、加油种类、加油标准、换油周期和责任分工。当润滑油种类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 需用专用设备加油或检修时一次性加油的设备一般由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完成,并对加油情况做好记录。进行稀油润滑的设备加油由运行部门负责。
(三) 设备管理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设备异动管理
(一) 《设备及系统异动管理制度》应明确异动申请和审批程序、异动单内容填写、异动执行和验收、异动单归档等要求。以下范围均应纳入《设备及系统异动管理制度》的管理范畴:
1.检修或改造引起设备规范、运行方式的变动; 2.管路系统、阀门、支吊架的变动; 3.电缆的变动;
4.热工电气设备、线路、原理、功能、软件逻辑及定值的变动。
(二)设备异动实施前应编制相关的技术方案,经过审批流程,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设备异动应由移动实施部门填写设备异动申请单,向设备异动相关管理部门申报,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与电网运行方式有关的异动需经电网主管部门批准。
(三) 设备异动单应标明设备异动原因、异动前后设备及系统状况,必要时应附图说明。
(四) 设备异动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验收,异动单经验收签证完毕及时归档;凡设备异动构成固定资产变动时,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加(报废)手续,并报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五) 异动设备投入运行前应由运行管理部门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制定专门运行措施或修改相应的规程、制度并事先组织运行人员学习和考试。
(六)异动设备的异动报告、系统图、规程、操作票、工作票没有修改完毕之前,该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七)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异动单进行整理并修订相应的图纸资料和规程、规范,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三十四条 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
(一) 设备部应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明确反措编制的责任分工、立项依据和审批程序、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统计检查和评价总结等要求。
(二)基层企业要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电力生产的各种事故案例分析、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要求,结合生产设备存在的问题,经过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讨论,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落实方案、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三)基层企业在编制年度生产费用计划时,应保证反措项目的资金落实。
(四) 设备管理部门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反措项目完成情况统计,对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进行分析,并在下一季度安排完成。每年都要有年度综合统计分析报告,重大反措项目应有专题报告。对于当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要提前上报分公司安生部,经批准后可跨转到下一年度实施。
第三十五条 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技措、节措)管理 (一) 发电厂应根据公司相关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编制本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二) 发电厂设备管理部门应结合本企业设备运行状况、运行年限、设备技术水平、国家环保能耗要求及产业政策组织编制本企业年度更新改造项目计划和3-5年年滚动规划。更新改造项目要优先安排影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电网安全、环境保护的项目。
(三) 更新改造项目立项前应编制《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技术方案、所需费用和效益分析,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资金后方可实施。
(四) 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采用项目管理制,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实施工程全过程管理,必要时实行项目监理制,加强项目质量验收,保证施工质量和改造效果。
(五) 更新改造项目完工后应按《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办理固定资产变动手续,报财务主管部门。
(六) 更新改造项目完成后应做好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跟踪、工程总结和项目后评估工作,并及时编写《项目完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计划费用、实际发生费用(超出计划应有详细原因说明)、验收情况及遗留问题、安全经济效益评价分析等。
第三十六条 备品备件管理
(一) 公司应制订本企业《备品备件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和职责分工,使备品备件从订货到验收、入库、保管、领用、报废的各个环节均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 制订本企业《生产用备品备件清册》和《事故备品备件清册》,标明备品备件品种、规格、型号、用途、图号、在装量、应备量、库存量等。应备量的确定要做到既不影响安全生产又不过多积压资金,备品备件消耗后要及时补充。设备系统经过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后,要及时修订备品备件清册。
(三)物质部严格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等,把好第一道关。
(四) 加强备品备件的到货验收工作,合金部件应进行光谱复检,热工和电气类设备、仪表、测量元件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校验。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大型火力发电厂技术管理工作规定(2016版)(5)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