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8-12-08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可同时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等规定提交相应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其中的安全评价报告由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报告代替),一并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应当补充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条件的有关内容。

省、市安监局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当会同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安监部门进行审查,将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查发放(变更)工作同步进行。

(五)关于已建成和在建项目安全许可手续的补办问题

对于已建成并投入生产(使用)的建设项目,本意见下发之前已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或者已取得(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不再按照本意见规定重新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否则,要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照本意见规定限期补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不再补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

对于在建的建设项目,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相应的安全许可或者批准文件都视为有效;否则,要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照本意见规定限期补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

对于原未纳入安全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单位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和设施等建设项目,本意见下发之前已建成并投入生产(使用)的,不再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未建成的,要按照本意见规定限期补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并于建成后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以上两种情况均不宜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

(一)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据《办法》规定应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意见。

(二)各市安监局应当分别于每年1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将本市行政区域内上年和当年上半年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实施情况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一并报省安监局。

(三)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文书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执行。 (四)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山东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审查验收工作程序》(鲁安监发[2002]46号)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审查验收的规定停止执行,《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69号)废止。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2)在线全文阅读。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352140.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