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优化方案(试行)
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以及《荆州市优化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全程代办工作方案》(荆政发?2010?38号),结合我市工业项目 行政审批运行机 制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减程序、减资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采取“会商会审”、“联审联办”、“并联审批”、“委托代办”等措施,建立“容缺受理、补缺发证、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察图审、联合竣工验收、会议协调、超时追责”的运行机制,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我市工业项目审批“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目标,力争实现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佳的目标。
二、改革内容
将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整合为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五个阶段。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采取会商会审、并联审批等方式,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部分原由各相关部门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程序改为内部程序,但法律关系主体不变,应出具意见的出具意见,应备案的备案。
(一)减程序。
1、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3个程序合并为1个程序,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先批项目建议书,后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并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单体设计红线环节。原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并入初步设计文件,对初步设计的总平面图进行预审,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不再下达单体红线规划。
3、合并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专业劳务分包手续等5个手续办理环节,做到同步受理、同时办结。
4、合并初步设计防雷审查和施工图设计防雷审查环节。把防雷审查安排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不再进行防雷审查。
5、建立联合勘察、图审制度。对必须进行的现场勘察,由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勘察;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公安消防、人防、气象、安监等部门实施联合图审,限时完成审查工作。
(二)减资料。
投资者只需分阶段一次性提交17份资料,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将投资者提交的原始资料及各环节审批结
果,通过“一表制”上传到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系统自动生成18项资料,系统共享56份资料,相关审批环节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共享平台存储、打印本审批环节需要的资料,并据此存档。
(三)减时限。
1、注册阶段。市工商局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投资者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办公地址证明、银行进账单和余额对账单、会计身份证和从业资格证等法定必备资料,注册时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由前置条件改为后置报告。内资企业注册1个工作日完成,外资企业注册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立项阶段。市发改委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只要投资者提出备案申请,备案批复立即可取。实行核准的项目,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部门提前介入,分别指导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土地规划测绘、投资咨询等机构,按照流程设计进行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土地测量和地形图测绘、用地预审报告等编制工作,采取联合会审方式进行审批。项目核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供地阶段。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工业项目用地管理工作专班,建立“绿色通道”,将局机关、二级单位、各城区国土分局涉及到工业项目土地征收、招、拍、挂、供地、登记发证的职能进行梳理整合,搭建工业项目征、供地统一平台,并对征、供地进行统一协调、限时办结。该阶段在10个工作日内完
成(不含新增地报省审批时间和土地招拍挂的23个工作日)。协调市住建委提前介入,地质勘察机构、建筑设计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地质勘察、建筑设计工作;协调市河道管理局对堤防550米以内的施工项目向省河道主管部门报审, 对550—1000米以内的提前进行审批(汛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4、建设阶段。市住建委牵头办理本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工程招投标时间22个工作日)。通过流程优化,一般工业(内资)项目从注册到开工建设所需审批事项15个工作日完成,外资工业项目24个工作日完成。投资者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一律采取招标备案,由市公共资源监管局下发直接发包通知书。工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以转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确定施工队伍的,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以转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自主招标的,审批时限为17个工作日;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由投资主体自主招标的,审批时限为40个工作日;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依法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的,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上述各阶段具体操作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牵头部门另行制定。
5、竣工验收。建立工业项目联合验收统一平台。经业主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下发联合验收函,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
合验收,验收时间不超过13个工作日,切实解决建设项目验收多头申报、多次接洽的问题。
(四)减费用。
凡在我市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在项目落地(注册、立项、供地、建设、验收)审批过程中,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市、区两级政府行政审批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招标进场、统一监管、约价服务、限时办结”的原则,按照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约定的价格收取。市、区财政部门应列入专项经费预算,建立行政事业性“零”收费的补偿机制。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中工业项目是指我市工业园区(含荆州区、沙市区所属工业园区)内从事制造、加工的项目,包括内资和外资。
由牵头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5项,分别是:市工商局牵头的“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市发改委牵头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市规划局牵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住建委牵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由协同部门实施并纳入流程优化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项,分别是:用地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市环保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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