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旅游景系,自然旅游资源共8个单体,其中:地文景观3处,分别为彩色膏林(土沙景型)、古龙洞、施垤冲溶壁(地表岩溶景型);水文景观有3处,为者嘎水库(湖泊水库景型)、温玉泉(泉景型)、红河提廊(风景河段景型);气候生物景观2处,为元江冬季舒适避寒气候、夏季独特的光热条件(气候景型)。人文旅游资源共21个单体。其中历史遗产景观有3处,为者嘎白塔(古塔景型)、大明庵旧址(古刹景型)、元江之战遗址(军事防御体系遗址景型);现代人文吸引物景观有17处,为芦荟、茉莉花、热带花卉、青枣、芒果森林、酸角林及酸角树王、芒果山庄、红河华侨农场侨乡文化、元江孔雀养殖园、元江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以上均为产业旅游地景型)、热带干热河谷植物园(现代城市公园景型)、世界第一高桥、元江吊桥、澧江大桥(现代大型桥梁景型)、者嘎、那路民俗村、大水平傣馨文艺(民族村寨景型);其它类型人文吸引物景观1处,为花园式监狱(警示类旅游资源景型),其中世界第一高桥被评为AA级境区。
规划期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将安排高桥景区旅游开发项目、白族文化旅游镇建设项目、红光旅游小镇建设项目、甘庄旅游开发项目和干热河谷生态园等旅游建设项目,共计需要旅游建设用地面积126公顷,其中:高桥景区旅游开发项目面积53公顷;白族文化旅游镇建设项目面积4公顷;红光旅游小镇建设项目面积13公顷;甘庄旅游开发项目面积18公顷;干热河谷生态园面积2公顷。全部安排在2010-2020年期间完成。
规划期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将安排元江农场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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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农场三队扩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看守所迁建和殡仪馆等特殊用地建设项目,共计需特殊用地建设用地面积33公顷,其中元江农场迁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2公顷;元江农场三队扩建用地面积2顷;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看守所迁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公顷;殡仪馆建设用地面积7公顷。全部安排在2010-2015年期间完成。
第五节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要实现元江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快烤烟、制糖、矿产、水电、旅游五个重点产业发展步伐,坚定不移地依靠社会资金培育优势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变农副产品加工为现代食品制造,在改善服务,加大协调,政策扶持,营造环境等方面下功夫,为产业发展打造良好的环境,带动全县经济的较快增长。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工业聚集区在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内控制,尽量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统筹布局,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采矿、能源、化工等高污染性、危险性用地,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规划期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将安排干坝工业聚集区、甘庄工业聚集区、勐仰坝工业聚集区、江东热区特色生物资源、咪哩镍矿开发、年产10000T铁精粉建设、镍业公司火法冶炼厂、蛇纹石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铜矿资源整合建设项目和铜厂冲铜矿选厂等建设项目,共计需要工业建设用地面积225公顷,其中:干坝工业聚集区建设用地面积35公顷;甘庄工业聚集区建设用地面积63公顷;勐仰坝工业聚集区建设用地面积31公顷;江东热区特色生物资源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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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积60公顷;咪哩镍矿开发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公顷;年产10000T铁精粉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公顷;镍业公司火法冶炼厂建设用地面积8公顷;蛇纹石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用地面积7公顷;铜矿资源整合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公顷;铜厂冲铜矿选厂建设用地面积5公顷。全部安排在2010-2020年期间完成。
第六节 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
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供应总量。坚持以供给引导和制约用地需求,保障能源、化工、高新技术产业重大和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需要,严格控制能耗高、用地粗放的项目用地,禁止向淘汰类工业项目供地。
优化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引导产业向集聚区集中,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集中。统筹协调全区交通、水利、能源及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防止盲目重复建设。
严格执行土地集约利用标准。按照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镇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批地必须严格按照用地标准,要采取先进节地技术,降低基础设施工程用地。
第七节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范土地利用的空间秩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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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城镇村的盲目扩张,促进形成集约、高效、协调、有序的土地利用格局,根据铜梁县土地利用现状及发展方向,合理划定城镇、村、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确定城镇、村、工矿用地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等空间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允许建设区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为界限,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所包含的范围均属允许建设区范围。允许建设区规模为2596公顷,主要分布在元江城镇发展核心区和各个乡镇驻地。
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为:允许建设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有条件建设区规模约为140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本区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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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区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区域,总规模266281公顷。
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禁止建设区是指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总规模为2820公顷,主要包括磨房河水库、街子河水库周边100米范围之内,章巴自然保护区、它克水库以北文星阁周围及老红洞水库东南向为禁止建设区域。
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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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一月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5 第一节 基本县情 .......................................... 5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 9 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挑战与机遇 ............................. 11 第二章 规划目标 ........................................... 15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 15 第二节 规划主要目标 ..................................... 16 第三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 18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 21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 21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25 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 ............................... 28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31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 31 第二节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 33 第三节 基本农田“多划后占” ............................ 34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 36 第一节 建设用地调控 ..................................... 36 第二节 保障城镇化发展用地 ............................... 39 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 41 第四节 旅游及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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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 43 第六节 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 ............................. 44 第七节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 44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 47 第一节 统筹利用其他农用地 ............................... 48 第二节 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 48 第三节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 49 第四节 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 ....................... 51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 53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 59 第一节 土地整理开发目标 ................................. 59 第二节 土地整理开发重点区域 ............................. 59 第三节 土地整理开发目标实现保障措施 ..................... 62 第九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 65 第一节 建设用地整治工程 ................................. 65 第二节 实施计划 ......................................... 66 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 68 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 68 第二节 中心城区定位与建设发展目标 ...................... 68 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布局 ............................ 69 第四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调控 ............................ 70 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 72 第一节 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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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 73 第三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分解方案 ......................... 74 第十二章 近期规划 ......................................... 78 第一节 主要规划用地目标 ................................. 78 第二节 耕地保护 ......................................... 80 第三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 80 第四节 土地整治任务 ..................................... 81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 ..................................... 82 第一节 法制措施 ......................................... 82 第二节 行政措施 ......................................... 84 第三节 经济措施 ......................................... 86 第四节 技术措施 ......................................... 89 第五节 创新规划体制、机制 ............................... 90 附 表 ..................................................... 93 附表1 上级下达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93 附表2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 94 附表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95 附表4 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 96 附表5 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 97 附表6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 98 附表7 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 102 附表8 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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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规划目的
为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基本国策,充分考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在玉溪市的区域发展定位,不断提高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玉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规划任务
1、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
2、按照玉溪市下达的各项指标,结合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要求,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城乡建设用地调控指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以及其他各类用地指标;
3、对各区域、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进行综合平衡,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同时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任务;
4、划定土地用途分区以及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确定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5、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
窑场废弃地政治,用过土地复垦、空间臵换,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 严格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早保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同时,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相应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规模。
二、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一)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
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防止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除矿山、军事等用地外,新增工矿用地必须纳入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
(二)优化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丰富,坚持适度汇入有序的原则开发利用,建设工业聚集区,近年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为走工业化带动农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路子,立足资源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县情,认真实施了工业强县战略,狠抓了地方传统产业的同时,着力培植了矿业,茉莉花产业,建筑建材业,皂索业五大后继产业,基本形成了以蔗糖业和电力业为支柱,建筑建材,矿产、冶金、食品加工协同发展的格局。在重点保障主导产业用地的基础上,科学配臵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促进地区产业链的形成。调整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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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
合理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通过生态环境治理,切实改善人民群从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促进城镇和谐发展。合理调整城镇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增加中小型住房用地,切实保障民生用地。
三、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行城乡统筹
健全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加强农村居民点整治、田水路林村综合配套,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农村建设管理用地
做好村规划,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臵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引导和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率。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探索经济贫困落后地区村庄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
(二)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农村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鼓励农民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三)加快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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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编制实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须的建设用地,重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用地,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切实提高农村人口生活水平。
第二节 保障城镇化发展用地
按照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和各乡(镇)政府驻地的发展态势和建设项目选址的要求,在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六乡四镇内布局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县城和各乡(镇)政府驻地以及工业园区。确保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城拓展和工业项目必需的土地供应,按照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规划、安排集镇建设、交通建设、旅游开发、工业区建设等建设用地。
从紧安排各项建设用地,明确各乡镇中心集镇的扩大、工业用地安排,都要与农村人口将向乡(镇)域及中心村集中、旧村改造、农村居民点撤并、农村居民点整理相挂钩。
规划期内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采用沿公路的点轴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建设中的新国道和元江(红河)经济走廊的优势,在规划期内将形成以县城澧江镇为核心的、以“十”字交叉交通轴为依托,五镇相对均衡布局的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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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搞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合理引导安居工程相对集中建设,杜绝产生新的“城中村”;重点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进城务工人员周转房、新就业人员创业安居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支持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管理。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整治,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存量建设用地、闲臵地综合整治,加强对“旧城”“旧校园”“城中村”用地的改造规划。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规划。
结合以上因素,按照遵循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城镇化发展用地需求,促进城镇化进程,把“工业强县”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发挥资源优势和实现富民强县的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实现城增村减的规划目标,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了县城用地237公顷,其余九个集镇用地50公顷,元江民中、元江一中、澧江二中、东峨中学、坝木小学等教育用地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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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配臵,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等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在加强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同时,紧紧围绕各乡镇进行完善配套,提升服务水平;重点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要求的出口路、区域间连接线、输变电设施、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垃圾处理站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确保建立比较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条件。
(一)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保护水资源
规划期间,全县共计安排水利设施项目用地10公顷,全部安排在 2011-2020 年期间,包括鲁布水库、漫林冲水库、拉比箐水库、大风丫水库、小拉史水库等建设项目。
(二)保障交通运输用地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处在323、213两条国道及红河经济干线的交汇地,是云南省通往东南亚国家国际大通道的必经之地,是省内距省会昆明最近的干热河谷地区,交通、区位优势突出。规划期间,围绕口岸、公路运输体系建设,确保建立全县畅通、安全、便捷的公路运输体系,重点保障元红公路和石红公路等交通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共计82公顷。全部安排在2006-2017年期间完成。
第四节 旅游及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资源较为丰富,涉及自然、人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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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乡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25公顷,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2334公顷和2550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分别净增加9公顷和225公顷。
六、交通水利用地
2005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2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2006-2020年,全县规划有2条公路、5个水库新建、10 个水电站等项目,共增加面积138公顷。即至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达140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52%。
七、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2006-2020年,全县规划有4个特殊用地及6 个风景旅游等项目,共增加面积161公顷。即至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6%。
八、其他土地
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368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5%,至2010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36799公顷和350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3.54%和12.90%。至规划期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共减少1784公顷,其中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1613公顷,建设占用17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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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
土地利用布局主要是围绕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优化配臵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满足城乡发展建设用地实际需要,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落实,妥善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用地,保障元江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维护和扩大城乡绿色生态空间的原则,安排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布局。
一、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按照维护县域内森林、江河湖泊、苇地沼泽和海岸线,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各类用地,保障生态网络的连续性与完整性,形成基本生态屏障,统筹协调生态屏障用地与生产、生活用地,保留原有乡土、民俗和休闲用地的要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划定的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主要包括磨房河水库、街子河水库、章巴水库、它克水库以北文星阁周围及老红洞水库东南向。
二、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在避让生态屏障系统的前提下,合理规范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将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同时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适当调出。结合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区内加大土地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退出,建设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高产稳产的优质耕地,使零星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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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粮食和瓜菜等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调整后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东峨、青龙厂、咪哩、因远、羊街、那诺等乡镇。
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布局
根据“科教兴县、产业富县、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基础设施用地。结合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域内的自然条件和现状特点以及规划期内的发展思路,协调处理基础设施用地与城镇、村庄用地布局的关系,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元红公路和石红公路、拉比箐水库、鲁布水库、小拉史水库、大风丫水库、漫林冲水库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全县城镇空间布局形态形成以澧江镇城区为中心,青龙厂镇、东峨镇为二级城镇,以及三级城镇群联动发展的格局,实现区域一体化和独具元江特色的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点、轴结合”城镇体系。农村居民点用地按照建设中心村、撤并零星户的方向进行布局,促进农房建设适度集中,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减少总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农村居民点户均用地面积在125 平方米以内,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臵宅基地和其他土地,村内有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臵宅基地合理流转,发展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使部分农民新建住房需求在闲臵宅基地中得以消化,政府还可以组织收购、储备、整理、臵换等方式促进闲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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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有效利用。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主要安排在县城中心区、农村宅基地周边、江东热区特色生物资源以及干坝、甘庄、勐仰坝工业聚集区。
四、拓展城乡生产绿色空间布局
规划期内,发挥农用地的多重生态保护功能,耕地、园地等多分布于坝区和半山区的澧江、东峨、青龙厂、因远等乡镇,林地多分布于半山腰,与核心生态网络体系共同构建完善的城乡绿色生态空间,发挥最大的生态功能。
五、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布局
规划期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依托加工业、边贸业发展,抓住云南西部大开发和 “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中国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加快高端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高桥景区旅游开发项目用地布局在澧江镇,干热河谷生态园用地布局在澧江镇,甘庄旅游开发项目布局在青龙厂镇,红光旅游小镇建设项目位于东峨镇,白族文化旅游镇建设项目布局在因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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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热坝区人口密集,耕地数量少,高产农田更少,山区、半山区人少陡坡耕地多,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分布极不均衡,耕地后备资源有待从深度开发。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必将有部分高产农田被占用,同时为了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还有部分超坡度耕地需退耕还林。因此,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预留能够保证最低限度粮食供给的耕地面积,是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任务,也是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最基本的手段。
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资源日益短缺,农产品的生产成本逐年上升,耕地质量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越来越大。城乡建设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了大量的良田好地,而新增补充的多是存在着诸多限制因素的劣等土地,致使单位土地面积产量呈下降趋势,农业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的提高面临极大的困难。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良田好地,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最主要的任务。
规划期内,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任务为:坚守上级下达的39072公顷耕地红线,确保33073公顷基本农田。本轮规划实际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3276公顷。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禁占用优质耕地
严格控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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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隔功能,城镇建设、产业聚集、村落发展建设用地应避开优质耕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质量较差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40公顷以内。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二、加强坝区耕地保护,提高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
全县灌溉水田、菜地等优质耕地主要集中于坝区,加强坝区耕地保护对全县具有重要意义。城镇工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应尽量避开占用坝区优质耕地,坝区耕地除去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外,应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条件具备的地方,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耕作条件差、生态脆弱的基本农田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基本农田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三、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各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实行先补后占。建设占用耕地原则在本辖区内平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量,努力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健全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基础建设,将基本农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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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地块和农户,建立基本农田管理保护档案,县、乡、村三级层层签定保护耕地责任书,实行责任化管理。建立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制度,通过巡查和社会监督,从源头上保护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
第二节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一、稳定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
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规模,可以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及行政手段等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确保耕地长期稳定,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确保耕地的长期稳定和粮食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稳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限定基本农田的用途,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应补化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大查处违法用地力度,有效制止乱占滥用和破坏耕地的行为。合理引导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
二、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耕地缺乏系统性、长期性与规划性,农田基础工程建设标准低,建设使用年代久远,设施设备超期服役、机耕路建设和土壤改良等工程不配套,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不方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业区、集镇区、旅游景区等建设增多,部分高稳产农田地被占用,加之各种各样的废弃物增加,农田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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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和影响。所以,必须加强对中、低产农田的改造,通过土地整理等方式,加强对田、水、路及农业基础设施的综合整治,将有条件的中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稳产田。鼓励将建设占用的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三、建设高稳产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因地制宜采取工程、生物相结合的综合改良措施,推进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和生产力水平。充分挖掘耕地的潜力,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四、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严格按国家政策实施生态退耕
针对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各类灾害频发的实际,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及时复垦灾毁耕地。切实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按照国家生态退耕政策稳妥开展生态退耕。凡不符合国家生态退耕规划和政策、未纳入生态退耕计划自行退耕的,限期恢复耕作条件或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第三节 基本农田“多划后占”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要求:“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中,可以多划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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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用地,以及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准的独立建设项目”,简称基本农田“多划后占”。
本轮规划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33073公顷,根据实际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3276公顷,比上级下达的指标超出203公顷,超出部分将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和规模的建设项目占用。具体基本农田“多划后占”项目见下表。
基本农田“多划后占”项目统计表
表4-1 项目名称 红河县南昏河水电开发项目 玉溪—磨憨铁路元江段 中石油成品油输油管道元江段 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新建 建设年限 2012 2013-2020 2013-2020 涉及乡镇 那诺乡 青龙场镇、澧江镇、东峨镇、羊岔街乡、因远镇 青龙场镇、澧江镇、东峨镇、羊岔街乡 备注 州级 国家级 国家级 35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建设用地使用质量,科学配臵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同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推进绿色经济强县的发展建设。
第一节 建设用地调控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建设与耕地保护的根本方法,是解决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供求矛盾的必由之路。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各类与各级规划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各类建设用地的供给,都要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的效率提高。
(二)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以内涵挖潜为主,积极盘活闲臵和存量土地,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和建设用地整理,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开展空心村、工矿、砖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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