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环氧树脂联合装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1、项目概述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环氧树脂联合装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区西扩工业区。拟建5万吨/年环氧树脂装置、8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10万吨/年氯碱装置、6万吨/年异丙醇装置各一套,总投资142368.66万元,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2、环境影响
大气:工程排放大气污染物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长春化工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排入西扩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直接影响;
噪声:项目正常运行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治理措施
⑴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LER装置投加原料丙二酚(粉末状)时采用了集尘机进行了收集。 缩合反应釜冷凝尾气、ECH回收冷凝尾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床装置。
溶剂甲苯及共溶剂甲醇的回收不凝气以及水洗萃取工序产生的甲醇挥发性气体用活性炭吸附床装置。
甲醇、甲苯、环氧氯丙烷储罐挥发性气体用活性炭吸附床装置。
氯化反应器产生的尾气经水洗涤塔洗涤后排放。
丙烯醇储槽尾气先经冰水冷凝器冷凝,残余气再以水洗涤。
环氧氯丙烷储槽尾气先以水洗涤,残余气再以活性碳吸附。
氯气吸收塔尾气以液碱洗涤。
盐酸吸收塔尾气以水洗涤。
气液分离桶分离的尾气以及丙酮、异丙醇储槽尾气送至焚化炉燃烧焚化。 ⑵ 水污染防治对策
氯盐离心产生的高浓度含盐废水经氯盐蒸发设备处理后回用;酸碱废水经调整pH值后排入全厂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与其它生产废水、设备洗涤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排水、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接管处理。
⑶ 固废污染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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