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后,必须审查书面成果,并现场复检,经监理人员批准后,督促施工单位加以保护。
3)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测量方案,做到符合规范要求,可操作性强。
4)平面控制网和标高控制点应认真复核。
5)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检查施工控制网点、轴线控制桩、水准点的保护是否牢靠,标志是否明显。
7)施工前应将建设单位、设计勘测人员交给的方向位置控制桩、水准点,立即做好拴桩、桩位记录工作,并对施工范围内的测量标志,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丢失、移位、下沉、损坏。
8)据勘测设计人员提供的水准点,在施工现场应引测、设置临时水准点。水准点应设置在便于施工测量观测、稳定牢固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其数量不少于2个,并统一编号、标识。引测的水准点要闭合、复测,并与已建成的相关工程、部位核对,误差小于允许误差时做好记录,方可使用。每次水准测量时,都要核对两个临时水准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9)审查造型控制点、测量控制方案,检查测量结果。
10)造型座标点在确保每层层高精确度的情况下,利用结构层上的通透点(或预先留置),用准直仪将平面座标引至控制层,用全站仪放线和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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