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计〔2010〕141号
关于对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进行 绩效评估、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进行验收评估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计划与项目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加强对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运行管理与绩效考核,经研究,决定对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进行绩效评估,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验收评估,现将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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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已通过验收或到验收期尚未验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到验收期尚未验收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2)。
二、评估类型与评估期
评估类型为绩效评估和验收评估,绩效评估的评估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或立项之日至2009年12月31日;验收评估的评估期为立项之日至2010年4月30日。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由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承担,依据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送的评估材料和现场调查结果,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评估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0日至5月25日为材料准备和数据填报阶段;
第二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为现场调查、数据处理与评估阶段;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为评估结果复审、评估报告撰写与发布评估结果阶段。
五、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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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评估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总结,包括管理和运行、科研条件与人员、研发与成果转化、发展思路等方面的情况;
(2)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调查表,(调查表可在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jsste.com);
(3)反映绩效及建设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上报材料为工作总结(一式五份)、评估调查表(一式五份)、佐证材料(1套)、电子文档(1份)。各工程中心的评估材料报送各省辖市科技局,经审核后,由各省辖市科技局于2009年5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后,统一报送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各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由承担单位按要求装订成册后,直接报送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
六、评估结果
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与较差三类,被评为优秀的项目,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予以表彰,并作为滚动支持或运行补贴的主要依据;被评为较差的项目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相应处理,连续两次被评为较差的项目将予以摘牌,取消重点实验室资格。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类,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计划验收和后补助的主要依据,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授牌。所有评估结果将记入省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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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档案。
七、工作要求
请各主管部门重视此项工作,协助评估机构做好评估工作。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指派专人负责,如实反映本机构的绩效及运行状况,按要求提供与评估有关的全部资料与信息,按时上报评估材料。对不按时上报和弄虚作假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评估机构应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严格依照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评估对象作出评价。本次评估不向被评估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评估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索取和接受评估对象的礼金、礼品、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等,评估对象也不得向评估机构赠送礼金、礼品和宴请等。
八、联系人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联系人:李子阳 电话:(025)83363939 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
联系人:朱志凌 王红杰 董晶华
电 话:(025)85433248 85439772-801 85439772-803 传 真:(025)85409770-808
邮 箱:zzl@sti.js.cn wanghj@sti.js.cn djh@sti.js.cn 邮 编:210042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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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0年参加绩效评估的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
验室名单
2. 2010年参加验收评估的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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