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2 质控样考核
采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分别用两种浓度的质控样进行考核,一种为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样品,另一种为超过相应排放标准浓度的样品,每种样品至少测定2次,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 5.2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 5.2.1 仪器类型
干式氧化法。指填充铂系、氧化铝系、钴系等催化剂的燃烧管保持在680-1000℃,将由载气导入的试样中TOC燃烧氧化。干式氧化反应器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将载气连续通入燃烧管,另一种是将燃烧管关闭一定时间,在停止通入载气的状态下,将试样中的TOC燃烧氧化。 5.2.2 验收监测方法
5.2.2.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同本标准5.1.2.1条。
当废水样品为高氯废水时,采用HJ/T 70方法与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进行比对。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2.2.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3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5.3.1 仪器类型
紫外(UV)吸收:普通UV可见光吸收法为通过水中有机污染物对200nm-400nm的吸收强度与标准方法的相关关系换算,具有光谱扫描功能的UV可见光可根据谱图选择最佳吸收波长。 5.3.2 验收监测方法
5.3.2.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同本标准5.1.2.1条。
当废水样品为高氯废水时,采用HJ/T 70方法与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进行比对。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3.2.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4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5.4.1 仪器类型
a. 气敏电极法:采用氨气敏复合电极,在碱性条件下,水中氨气通过电极膜后对电极内液体pH值的变化进行测量,以标准电流信号输出。
b. 光度法:在污水水样中加入能与氨离子产生显色反应的化学试剂利用分光光度计分析得出氨氮 浓度的方法。
5.4.2 验收监测方法
5.4.2.1 电极法性能验收方法 5.4.2.1.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国标方法(GB 7479或GB 7481)对废水氨氮值进行比对试验,比对试验过程中应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国
标法测量结果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6个测定数据对,计算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80%的相对误差值应达到本标准实际水样比对试 验验收指标。
计算方法见本标准5.1.2.1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4.2.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4.2.3 光度法性能验收方法 5.4.2.3.1 实际废水样品比对试验 同本标准5.4.2.1.1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4.2.4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5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5.5.1 验收监测方法
5.5.1.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以自动监测仪器与国标方法(GB 11893)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过程中应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国标法测量结果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6个测定数据对,计算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80%相对误差值应达到本标准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 计算方法见本标准5.1.2.1条。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5.1.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 5.6.1 验收监测方法
5.6.1.1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
采集实际废水样品,以自动监测仪器与国标方法(GB 6920)对废水pH值进行比对试验,比对试验过程中应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与国标法测量结果组成一个数据对,至少获得6个测定数据对,计算两种测量结果的绝对误差。80%绝对误差值应达到本标准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见表2。 5.6.1.2 质控样考核 同本标准5.1.2.2条。 5.7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检测验收方法、指标和要求,参照HJ/T 15-1996中第4章“检测与试验方法”执行。 5.8 水质自动采样器
自动采样器能按技术说明书上的要求工作。采样量重复性,采用测量6次采样的体积方式,单次采样量与平均值之差不大于±5mL或平均容积的±5%。 5.9 数据采集传输仪 5.9.1 适应性检查
只修改数据采集传输仪的系统设置和建立相应的测试模板,就可以适应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修改其系统设置可以改变监测对象,采集通道类型可自由设
定,登录时应可设置3个及以上安全级别,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9.2 接口与显示检查
5.9.2.1 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具备模拟量、数字量、标准串行口(RS485/RS232)接口、继电器输出接口等,可以通过RS485 或RS232 接口,向上位机发送数据,以便实时监控污水排放状况。
5.9.2.2 数据采集传输仪接口应具有扩展功能、模块化结构设计,可根据使用要求,增加输入、输出通道的数量,以满足用户的各项监控功能要求。
5.9.2.3 数据采集传输仪应能实时显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和辅助设备的工作状态和报警信息,可以用图、表方式,实时显示污染物排放状况和环境参数。 5.9.3 诊断检查
数据采集传输仪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应具备故障断断功能(传感器故障报警、超标报警、通信故障报警、断电记录等)。 5.9.4 独立性检查
当数据采集传输仪与上位机通信中断时,数据采集传输仪能独立工作,仍具有数据采集、控制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和辅助设备运行等各种功能。 5.9.5 管理安全检查
应具备安全管理功能,操作人员需登录帐号和密码后,才能进入控制界面,对所有的操作均自动记录、保存。
登录时应具备不少于3级以上操作管理权限。 5.9.6 数据处理与检索检查 5.9.6.1 数据处理检查
数据采集传输仪可存储12个月及以上的原始数据,记录水质测定数据和各类仪器运行状态数据,自动生成运行状况报告、水质测定数据报告、掉电记录报告、操作记录报告和仪器校准报告。
5.9.6.1.1 水质测定数据和各类仪器运行状态数据 a. 水质测定数据; b. 有效数据个数; c. 电源故障状态数据;
d. 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状态数据; e. 零点和量程校准数据; f. 操作和维护数据; g. 超标准排放数据;
h. 超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测定上限和下限的数据; i. 仪器故障数据。
5.9.6.1.2 掉电记录报告
当数据采集传输仪外部电源掉电又恢复供电时,系统应能自动启动,自动恢复运行状态并记录出现
掉电的时间和恢复运行的时间。 5.9.6.1.3 操作记录报告
对运行参数设置的修改等操作,数据采集传输仪应自动记录,可对这些记录随时调用。
5.9.6.2 数据检索检查
能检索不同日期的历史数据,并进行报表统计和图形曲线分析;自动生成日报、月报、年报。
5.9.7 远程通信和校正检查 5.9.7.1 校时检查
上位机可发送时钟命令并校准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时钟,数据采集传输仪同时发送时钟命令,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时钟 5.9.7.2 校正控制检查 5.9.7.2.1 校正检查
通过数据采集传输仪,上位机可发送零点和量程校准命令,来校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5.9.7.2.2 控制检查
对不连续监测的项目(如TOC、CODCr等),上位机可通过数据采集传输仪设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测量时间,也可以发送强制进行水质测定的命令。 5.9.8 现场故障模拟恢复试验
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验收过程中,人为模拟现场断电、断水和断气等故障,在恢复供电等外部条件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能正常自启动和远程控制启动。在数据采集传输仪中保存故障前完整分析的分析结果,并在故障过程中不被丢失。数据采集传输仪完整记录所有故障信息。 表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验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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