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及单位如下:
组长:张兵生(中共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吉久昌(太原市副市长) 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委宣传部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太原市规划局 太原市建管委 太原市财政局 太原市发改委 太原市农业局 太原市审计局 太原市劳动局 太原市监察局 太原市房地局 太原市交通局 太原供电分公司 太原市自来水公司 太原市热力公司 太原市煤气公司
强化政府责任,突出部门协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负责,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领导组负责审定增减挂试点专项规划和项目实施规划,协调试点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宝玉兼任,副主任由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军兼任。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协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2、政策和制度保障
依据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山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太原市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太原市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太原市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房屋及附着物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太原市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等具体政策和配套文件,形成科学依据和制度保障。
3、经费保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所用资金按照“涉农资金配套使用,鼓励社会投资”的原则整合使用,综合配套,发挥
资金的叠加效益。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
(2)国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涉农资金。 (3)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 (4)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5)经市政府批准,从其他渠道筹集、提取的资金。 四、挂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挂钩试点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土地面积应低于原占用面积和省(市)规定的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应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2010.8.31太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