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人才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展高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快核心人才培育,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有限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南车《“十二五”万名核心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纲要》(南车股份人〔2011〕76号)、《核心人才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南车股份人〔2013〕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核心人才按照管理、技术、技能三个序列划分,每个序列包括中国南车首席专家、资深专家、专家和有限公司专家四个层次。
第三条 核心人才每届任期四年,每两年选拔一次,动态管理。
第四条 有限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可直接参加中国南车核心人才选拔,不参加有限公司专家的选拔。
第五条 核心人才原则上采取逐级申报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但有限公司直接引进的成熟人才,在首次申报时可以跨级申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有限公司成立核心人才选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核心人才选拔管理有关制度、政策,审核批准有限公司各层次核心人才,审批核心人才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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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等有关事项,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人力资源工作副总经理
成 员: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力资源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核心人才选拔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心人才选拔方案的制订、组织选拔、任期考核等工作。
第七条 按照专业分类,分别成立核心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核心技能人才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负责本专业核心人才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委员会由有限公司领导和相关专家担任,评委不少于9人。
第八条 各单位在核心人才推荐与评价工作中,应坚持民主推荐,并进行充分的评议。
第三章 选拔条件
第九条 核心人才选拔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和道德行为良好,为企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参加选拔前两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为2A或1A+1B。
(一)负责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点项目课题研究或重大管理创新工程实施,并取得较高水平管理创新成果和突出业绩的经营管理人员,可参加核心管理人才选拔。
(二)承担重要技术项目并取得高水平技术成果的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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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均可参加核心技术人才选拔。
(三)具有高超技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并在传技带徒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操作人员均可参加核心技能人才选拔。
第十条 参加核心人才选拔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一)中国南车首席管理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中国南车首席技术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中国南车首席技能专家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中国南车资深管理/技术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中国南车资深技能专家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三)中国南车管理/技术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中国南车技能专家应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四)有限公司管理/技术专家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技能专家应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第十一条 参评前五年内在本专业领域的工作业绩达到相应层次业绩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
第四章 选拔程序
第十二条 核心人才选拔程序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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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推荐、张榜公示、公布表彰等环节。
(一)组织报名:由员工本人填报核心人才申报表(附件2-附件4),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初评后确定推荐人选后,填报核心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5)。
(二)资格审查:核心人才选拔与管理办公室按照选拔条件对报名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并认真核验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评选(推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核心人才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会议,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评选为有限公司专家的人选或拟推荐的中国南车核心人才人选。
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参评人选在评选推荐委员会评审会议上进行演讲答辩。
(四)张榜公示:对拟被评定为核心人才的人选张榜公示。 (五)公布表彰:核心人才经审批后予以公布表彰。 第十三条 在申报阶段,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并对其“价值观与潜质”和“业绩贡献”分别进行评价;在资格审查环节,办公室根据各类核心人才量化评审标准,对参评人选进行逐项打分,并向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提报参评人选的量化评审情况。
第十四条 核心人才量化评审包括“价值观与潜质”(附件6)和“业绩贡献”(附件7-附件9)两个维度组成,标准分均为100分(不含其他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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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值观与潜质”维度的指标要素及权重为:责任意识(20%)、学习创新(20%)、系统思维(15%)、问题解决(15%)、沟通协作(15%)、人才培养(15%),通用于核心人才管理、技术、技能三个序列的考察与评价。
(二)“业绩贡献”维度按照管理、技术、技能三个序列分类设置如下:
技术序列“业绩贡献”的指标及权重为:技术成果(30%)、参与项目及获奖(20%)、相关技术标准制定(20%)、行业交流及影响(20%)、论文发表(10%);
管理序列“业绩贡献”的指标及权重为:管理创新成果(30%)、经营管理业绩或先进事迹(20%)、经营管理专题研究成果(20%)、管理经验与授课(20%)、论文发表(10%);
技能序列“业绩贡献”的指标及权重为:绝招绝技先进操作法(20%)、解决关键技术难题(30%)、带徒传技(20%)、专业奖项(20%)、论文发表(10%)。
(三)量化评审评价结果分为卓越、优秀、良好、一般四个等级,依据《核心人才量化评价九宫格》(附件10)所示,经评价为“卓越”的人选,直接进入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经评价为“优秀”的人选,由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可获得投票表决权;经评价为“良好”以下的人选为未通过量化评审,退出申报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核心人才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根据量化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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