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A I△n 2I△n 2 5I△n 0. 04 > 5I△na 0.04 0. 006 5 注:120 V带中性点的两相系统主要在北美地区,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地区的电源系统中使用。 a 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
5.4. 12.2延时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分断时间和不驱动时间的标准值 延时型仅适用于I>0.03 A的剩余电流保护电器.
△n
延时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的分断时间和不驱动时间的标准值在表5、表6和表7中规定.对于延时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应由制造商规定2I的不驱动时间.
△n
2I时的最小不驱动时间的优选值是0. 06 s,0.1 s,0.2 s,0.3 s,0.4 s,
△n
0.5 s,Is。
表5延时型RCD对于交流剩余电流的分断时间标准值 额定延时/s 0. 06 最大分断时间 最小不驱动时间 最大分断时间 最小不驱动时间 I△n 分断时间标准值和不驱动时间/s 2I△n 0.2 0. 06 5I△n 0. 15 b >5I△n 0.15 b 0.5 b 其他额定延时 a,b b b 额定延时 b b b b a为确保故障保护,最大动作时间应按GB 16895. 21. b由相关的产品标准或制造商规定.
表6延时型RCD对于脉动直流剩余电流的分断时间标准值 额定延时/s 1.4I△n 分断时间标准值和不驱动时间/s 2.8I△n 7I△n >7I△n O.06 最大分断时间 最小不驱动时间 最大分断时间 最小不驱动时间 0.5 b 0.2 O.06 0.15 b 0.15 b. 其他额定延时 a,b b. b 额定延时 b b b b a为确保故障保护,最大动作时间应按GB 16895. 21. b由相关的产品标准或制造商规定.
表7延时型RCD对于平滑直流剩余电流的分断时间标准值 额定延时/s 0.06 其他额定延时 分断时间最大值 不驱动时间最小值 分斯时间最大值 2I△n 0.5 b a,b b 分断时间标准值和不驱动时间/s 4I△n 0.2 0. 06 b 额定延时 10I△n 0.15 + b b b >10I△n 0.15 b b b 不驱动时间最小值 a为确保故障保护,最大动作时间应按GB 16895. 21. b由相关的产品标准或耐造商规定.
5.4.12.3频率不同于额定频率时剩余动作电流和剩余不动作电流的优选值 频率不同于额定频率50 Hz/60 Hz时剩余动作电流和剩余不动作电流的优选值在表8中给出.
一表8频率不同于额定频率50 Hz/60 Hz时B型RCD的脱扣电流范围 频率/Hz 剩余不动作电流 剩余动作电流 150 400 1000 0. 5I△n 0. 5I△n I△n 2.4I△n 6I△n 14I△n 注:给定额率的波形是正弦波. a 这些值按GB/T 13870.1的心室纤维颤动防护结合GB/T 13870.2的心室纤维颤动的频率因数得出. b GB/T 13870没有给出频率超过1 kHz的因数.
6标志和其他产品资料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上的信息和标志应按相关的产品标准. 应提供下列信息: a)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b)型号或序列号; c)额定龟压;
d)额定频率(如果不是50 Hz或60 Hz); e)额定电流;
f)剩余电流含有直流分量时的动作特性: -AC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应标志符号 -A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应标志符号
; ;
-B型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应标志符号
g)额定剩余动作电流(或范围,如果适用); h)额定延时(如果适用);
i)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如果不是优选值时); j)额定短路接通和分断能力;
或
幻额定限制短路电流(如果适用时),在这种情况下还应根据5. 3.1标志组合的短路保护电器的特性;
l)防护等级(如果不是IP20时); m)使用位置(如果适用时); n)工作温度范围;
o)试验装置的识别字母T或相应的文字;
p)应提供指示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断开和闭合状态的器件;
q)接线图(如果适用时)(该要求通常对大于二极或带有不可开闭中性线的电器是必须的);
r)如果有必要区分电源端和负载端,它们应该清晰地标明(例如:在相应的端子旁边标明“电源”和“负载”);
s)专门用于连接中性线的端子应标志符号N。 此外,对于r.c.单元:
——应标志能与其装配或组装的断路器的最大额定电流; ——应标志其可与哪种断路器装配或组装。
应提供所有关于产品正确装配(如果有的话)、安装和使用的信息。 7使用和安装的标准工作条件
7.1 影响量/因素优选的使用范围、基准值及其相关试验允差
影响量/因素优选的使用范围、基准值及其相关试验允差在表9中规定。
表9影响量值 影响量 周围空气温度 海拔 相对湿度:40℃时最大值 外部磁场 位置 频率 基准值士5% 按制造商规定任何方向上允差为5° 优选的使用范围 -5℃—+40℃ -25℃—+40℃ (见注1和注2) 不超过2000 m 50%(见注3) 基准值 由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一 一 一 一 试验允差 相关产品标准中 试验要求的允许值 任何方向不超过5倍的地球磁场 地球磁场 由制造商规定 由制造商规定的额定频率 一 任何方向2° (见注4) 士2%’ 正弦波畸变 直流交流分量(对于外部辅助电源) 不超过5% 0 0 5% 3% 注1:日平均温度的最大值+35℃. 注2:在更严酷的气候条件下,可能会超过范围值, 注3:在较低的温度下允许较高的相对湿度(例如:在20℃.相对湿度为90%). 注4:剩余电流保护电器应固定而不发生影响其功能的变形.
7.2在储藏和运输过程中的极端温度范围限值
注:在电器设计时建议考虑下列储藏、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极端温度值: ——按4. 8a)分类的电器,-20℃和+60℃I ——按4. 8b)分类的电器:-35℃和+60℃I
——按4. 8c)分类的电器:在更严酷的气候条件下,可能要求超过上述温度范围值.
8 结构和操作的要求 8.1信息和标志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上的信息和标志应根据相关的产品标准(见第6章)。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上的标志应不易擦除并且容易辨认, 剩余电流保护电器上提供信息的标签不应轻易被移除.
通过直观检查和/或相关产品标准中的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8.2机械设计 8. 2.1概述
材料应适用于特定的使用,并能够通过适当的试验。固定连接上的接触压力不应通过除了陶瓷
性能不亚于陶瓷以外的绝缘材料来传递,除非在金属部件中具有足够的弹性以补偿绝缘材料任何可能的收缩或变形.
通过直观检查和/或相关产品标准中的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8.2.2机构
RCD所有极的动触头在机械上应这样连接,使得所有极基本上同时接通和分断;不管是手动操作还是自动操作,
四极RCD的中性极不应比其他极后闭合先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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