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按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和旅游发展情况逐年适量递增,争取到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能够达到1000万元以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清远整体旅游形象为主的推广宣传、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开发以及旅游统计、旅游培训、优秀企业的奖励、旅游标准化建设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旅游局和市财政局拟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终止。原市有关文件与本《意见》规定不符的,按本《意见》执行。原市有关文件规定,优惠扶持力度大于本《意见》的,从其规定。
11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