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教基字[2006]67号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保健 教师(校医)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学校体育、卫生保健教师队伍,更好地适应学校教育教学的新需求。全面深入掌握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保健教师(校医)的基本情况,更好地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请各县(市、区)指派专人,认真组织并督促学校认真填写调查表,表1、表2由教育行政部门统计填写,表3、表4由学校填写。全部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学校、一份县(市、区)留查,一份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收集后,装订成册于2007年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
表1:全国中小学保健教师(卫生老师)基本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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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全国中小学校医基本情况调查表(有卫生技术职称者) 表3:宜春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教师(校医)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4:2007年宜春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中小学 体育 卫生保健 教师 基本情况 调查 通知 抄 报:省教育厅,市政府 抄 送:市学生体育协会 宜春市教育局秘书科 2006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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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市 县(市、区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 类别 在校学生人数 专职卫生有卫生 老师 学校 有寄宿 老师 总数 生校数 校 人 学校数 数 数 兼职卫生老师 校 数 人 数 性别 年龄(岁) 职 称 初级及 中级及 以下 以上 是否接受过学校卫生相关内容培训(人) 是 否 从事本职年限(年) 全国中小学保健教师(卫生老师)基本情况调查表
男 女 ≤30 31-45 ≥46 <5 5-20 >21 <600 城小 学 农600-1000 镇 1001-3000 >3000 <600 600-1000 村 1001-3000 >3000 <600 城中 学 农600-1000 镇 1001-3000 >3000 <600 600-1000 村 1001-3000 >3000 合 计 请根据学校和本地实际,在下列选项中划对号并在填空处填上适当的数字。 兼职卫生教师主要由那类人员担任:
学科教师( )人占本地兼职卫生教师的百分比约为: ;行政管理人员( )人占本地兼职卫生教师的百分比约为: ;后勤人员( )人占本地兼职卫生教师的百分比约为: ;临时聘用人员( )人占本地兼职卫生教师的百分比约为: ;卫生部门( )人占本地兼职卫生教师的百分比约为: ;其他(请注明)( )人占本地兼职卫生教师的百分比约为: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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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全国中小学校医基本情况调查表(有卫生技术职称者)
从事本职年限(年) <5 5-20 >21 是否接受过学校卫生相关内容培训(人) 是 否 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市 县(市、区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 类别 在校学生人数 学校 有寄宿 有校医 总数 生校数 学校数 专职校医 兼职校医 校 数 人 数 校 数 人 数 性别 年龄(岁) 卫 生 职 称 医学院校学历 男 女 ≤30 31-45 ≥46 4
初级及 中级及 大专及 大本及 以下 以上 以下 以上 <600 城小 <600 学 农600-1000 600-1000 镇 1001-3000 >3000 村 1001-3000 >3000 <600 城中 >3000 <600 学 农600-1000 村 1001-3000 >3000 合 计
600-1000 镇 1001-3000 (盖章): 表3:
学校(章) 学校情况 宜春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教师(校医)基本情况统计表(学校表) 全校班级数(小学、中学) 医务室面积 学校电话 全校学生数(小学、中学) 九年 合计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合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 专(兼)职 职称及评职时 间 参加工何时何处接受过 培训 作时间 学校卫生知识培训 课时 装订线卫生保健教师、校医情况 注:1、内容要求打印,并加盖公章,于2007年2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义务教育学校按表上所列年级填写,高中学校填1、2、3年级。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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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学校(章) 宜春市中小学校体育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操场面积 体育用房面积 器材库面 积 学校电话 全校班级数(小学、中学) 全校学生数(小学、中学) 九年 合计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学校 情况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合计 姓名 体 育 教 师 情 况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学历 工作时间 裁判等级 专项 专(兼)职 职称及评职时 间 主抓训练项目 装 订 线
注:1、内容要求打印,并加盖公章,于2007年2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义务教育学校按表上所列年级填写,高中学校填1、2、3年级。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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