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
第六条 指导教师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活动的指导者。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了解学科前沿、具备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能力,以及指导学生创业的能力和素质,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切实承担起项目的指导任务。指导教师应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对创新意识的启发、对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力求有效改变以往学生单纯接受知识传授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研究实践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挖掘潜能、激发创造力和创业意识,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研究、创新创业能力的形成。对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对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还要聘请企业导师,实行双导师制,每位教师每次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第七条 研究课题可由学生自主提出,请相关教师进行指导;也可由指导教师提出,从科研、生产、实验、管理等领域中的基础性、应用性和研究性项目中细化或转化为学生能够完成的研究课题供学生申请。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用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支持学生的“奇思妙想”或“异想天开”。
第八条 项目申报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动员,并在校园网上发布相关通知、各个研究支撑平台介绍及学校相关政策说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等。全校本科生依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根据学校各个研究支撑平台具备的实践条件,自由提出项目申请,也可申请指导教师提供的研究课题。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关于颁布《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5)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