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视大学物流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
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物流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为切实做好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物流管理专业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授予范围
第一条 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为管理学。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物流管理专业2006秋(含)以后注册入学的学生。
二、授予条件
第二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授予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2.完成经北京交通大学审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门知识,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各教学环节,获得毕业资格。
3.在学期间本专业规定的中央电大统设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毕业设计成绩达到良及以上。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物流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