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生产运行规程
2.5 水泵运行中,水泵进水水位(吸水井水位)不应低于3.10m。
2.6 离心水泵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启动时应:
①检查清水池或吸水井水位是否适于开机;
②检查进出水手动阀门是否开启,出水电动阀门是否关闭;
③检查轴承油位,确保轴承润滑;
④真空引水正常,泵内注水形成真空;
⑤按水泵机组《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开启水泵
⑥当水泵运行平稳,表计显示正常,应缓慢开启出水阀,调节压力和流量。
(2)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运转过程中必须观察仪表读数,轴承温度,水泵密封是否漏水,水泵振动和声音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②检查电机电流、电压和流量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查找原因并及时的处理
(3)停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停泵前应先关出水电动阀或止回阀后关泵,防止停泵水锤。
②环境温度低于0℃时妥注意水泵防冻保护,防止水泵冻裂。
(4)水泵出水阀关闭情况下,机组(大于110KW时)离心水泵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5min。
(5)泵的振动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振动烈度C级规定。
(6)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滚动轴承内级限温度不得超过75℃。
2.7 电动机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机工频运行应在频定电压(6.3kv)的±10%范围内运行。
(2)电动机除启动过程外,运行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在不同冷却温度下,运行电流应符合下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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