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选题][2002年真题]甲国某船运公司的一艘核动力商船在乙国港口停泊时突然发生核泄漏,使乙国港口被污染,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甲乙两国都是《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及《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的缔约国,根据上述公约及有关规则确定,乙国此时应得到7800万美元的赔偿,但船运公司实际赔偿能力最多只能够负担5000万美元。对此事件,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制度,甲国国家对乙国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A. 甲国国家应承担全部7800万美元的赔付
B. 甲国有义务在保证船运公司赔付乙国5000万美元的同时,船运公司无力赔付的其余 2800万美元,由甲国政府先行代为赔付
C. 甲国有义务保证督促船运公司进行赔偿,但以船运公司能够负担的实际赔偿能力为限,即只能赔付5000万美元,其余2800万美元可以不予赔付
D. 由于该行为不是甲国国家所从事,故甲国国家不需就此事件承担任何义务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此题关键是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发展。国家责任是国家因违反其国际义务的国际不当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国家不当行为是其承担责任的前提。国家不当行为构成要件包括:(1)是可归因于国家;(2)行为性质上违背国际法义务。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科技迅猛发展,各国在工业生产、核能利用、外层空间控制以及国际海底开发等领域活动日益频繁,这些活动虽不是国家不当行为,但确容易给其他国家带来潜在的威胁或损害,因而被称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依据传统的国家责任制度,这些行为不是国家不当行为,国家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这明显有违公平法理。因此,国际上为了解决这些行为给他国造成损害时国际责任承担问题,制定了一些公约如《外空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导致的国家责任视为一种新的国际责任,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创立了三种新的责任制度,分别为:(1)国家责任制,即由国家承担对外国的赔偿责任;(2)双重责任制,即国家与营运人(具体致害人)共同承担责任,国家应保证营运人赔偿,营运人无力赔偿部分由国家负责赔偿;(3)营运人自己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无论营运人是国家或私人企业。本题中,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和《核动力船舶经营人公约》均采第二种责任制度。甲、乙两国既然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当然应依照公约规定双重责任制解决损害赔偿问题,故B项正确。其中A项是国家责任制,C项是营运人责任制,均不符合题意。 12593# 2. [单选题][2002年真题]甲国人詹氏,多次在公海对乙国商船从事海盗活动,造成多人死亡;同时詹氏曾在丙国实施抢劫,并将丙国一公民杀死。现詹氏逃匿于丁国。如果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 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乙国 B. 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丙国
C. 丁国有权拿捕詹氏并独自对其进行审判 D. 甲国有权派出警察到丁国缉拿詹氏归案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引渡是国家间的一种司法协助行为。在国际法上,除非两国之间有关于相互引渡的双边条约,否则国家没有引渡的义务,一国是否接受他国引渡请求,由被请求国自行决定。本题中,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司法协助条约,所以丁国没有义务将犯罪嫌疑人詹氏引渡给任何一国,因此A、B错误。本题设计另外一个考点是国家的管辖。在属人管辖和属地管辖冲突时属地管辖优越。由于詹氏多次在公海从事海盗活动,而海盗行为是国际犯罪行为,各国依据国际法都对其享有管辖权,因此丁国可以逮捕詹氏并进行审判,C项正确。詹氏虽是甲国人,但一国警察制度只是各国国内治安行政管理制度,警察行使职权仅限于一国之内特定的社会治安事务,不可能到他国行使职权,因此D项错误。 12596#
3. [单选题][2002年真题]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 A. 二级识别 B. 识别
C. 法律适用 D. 先决问题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本题中判断妻子对丈夫财产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被称为识别。识别,又叫定性或归类,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二级识别是英国学者提出的理论,在我国学界受到批评,本题是干扰项。先决问题是指相对于主要问题而言,在确定主要问题准据法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本题中,实际对一个法律关系进行定性,将案件事实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的冲突规范,是识别问题。本题先决的问题是英国女子与死亡男子之间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因此,答案选B。 12614#
4. [单选题][2003年真题]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号)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况发生时,银行可拒绝付款? A. 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B. 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 C. 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D. 发票与提单不符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根据UCP500的规定,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有审单义务,审单时要坚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即单据与信用证要表面一致、单单之间也要表面一致,银行才能付款,单证不一致银行可以拒付,单单不一致视为单证不一致。这里的单据通常包括提单、发票、保险单、汇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质检证明等。单单不一致就是指这些单据之间相互不一致,如本题中的D项即属于“单单不一致”,银行可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根据UCP500规定的“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信用证交易独立于基础买卖合同关系,基础合同履行的情况及买卖当事人的资信情况不能成为银行付款或拒付的考虑事项,银行只能根据单单是否一致、单证是否一致来决定付款还是拒付,本题中ABC三项中的情况都属于基础合同关系,银行不得以之为由拒绝付款。 12641# 5. [单选题][2004年真题]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 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 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我国《民用航空法》 就民用航空器物权的法律适用作了如下规定:(1)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第185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2)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抵钾权,第186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钾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3)关于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第187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C。
12648 6. [单选题][2004年真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当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发生贸易纠纷时,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 双边磋商 B. 成立专家组
C. 上诉机构的审查 D. 上诉机构的调解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为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议的规定,双边磋商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自提出磋商请求人其60日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能申请成立专家组,从而启动争端解决机构程序。这些程序主要包括专家的裁决和结论,上诉结构的审查、裁定、争端解决结构通过专家组和上述机构的报告,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的实施。据此,可采取的解决方式不包括D项。 12659#
7. [单选题][2005年真题]某国公民杰克逊18岁,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机,价值4000元人民币。三天之后,杰克逊在另一商店发现该款手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商店要求返货,被拒绝。杰克逊遂向上海某法院起诉,理由是根据其本国法,男子满20岁为成年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为应属无效。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 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无效,手机可以退货 B. 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手机不能退货
C. 认定杰克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因本案所涉金额不大,判购买行为有效 D. 法院应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180条:“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故答案为B。本题,杰克逊18岁, 我国法律认为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领域进行买卖这一民事行为有效,手机不可以退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第十二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新法规定的更全面。就本题而言,根据新法和旧法,答案都为B,但法律依据不同。(感谢万国名师刘万啸提供的旧题新做的解析) 12661# 8. [单选题][2005年真题]新加坡民用航空公司一架客机飞往印度尼西亚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越南渔船受损。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对于该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 A. 新加坡法律
B. 印度尼西亚法律 C. 越南法律 D. 中国法律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考点: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
详解: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89条规定,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案应当适用法院地国中国的法律。 1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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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单选题][2006年真题]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1982年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意不得取消。事后,丙国向甲、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该条约中给予丁国在嘉易河上航行权的规定。甲、乙、丙、丁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对此,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 甲、乙两国可以随时通过修改条约的方式取消给予丁国的上述权利 B. 丙国可以随时以照会的方式,取消其承担的上述义务 C. 丁国不得拒绝接受上述权利
D. 丁国如果没有相反的表示,可以被推定为接受了上述权利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当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权利时,原则上应征得第三国的同意。但是,如果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推断其接受这项权利,不必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故本题答案为D。 12694# 10. [单选题][2006年真题]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免责 B. 《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C. 《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迟延交付 D. 《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共有17项,包括2项过失免责和15项无过失免责,根据第4条第2款的规定,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承运人不负责任:(1)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者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意外事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为;(7)君主、统治者或人民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押;(8)检疫限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为或不行为;(10)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11)暴乱和民变;(1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损害;(13)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14)包装不当;(15)标志不清或不当;(16)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17)不是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员的过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可见,《海牙规则》没有规定承运人对迟延可以免责,故A错误;《维斯比规则》的内容主要是对《海牙规则》的补充和修改,没有规定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故B错误;《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火灾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负赔偿责任,但索赔人需证明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有过失。《汉堡规则》所规定的延迟交付是指在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或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未在合理的时间内交付。故C错误;《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限额为延迟交付应付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故D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D。
11. [单选题][2007年真题]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 B.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C.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以公平原则确定优先适用 D. 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留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目前一般认为,在民事范围内,中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在民商事范围内,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条约可以优先适用。所以A、C的说法错误;B的说法正确。民商事以外的条约,能否在中国国内直接适用,需要根据与条约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条约本身的情况进行具体考察才能做出恰当的结论。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条约都可以优先适用。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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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0 12. [单选题] [2007年真题]海运单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特别是航程较短的运输中产生出来的一种运输单证。关于海运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海运单是一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
B. 海运单不具有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存在的作用
C. 第三方以非法的方式取得海运单时无权提取货物
D. 海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特征,收货人凭海运单提取货物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货物又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书面运输单证。所以A项错误。海运单具有提单所具有的货物的收据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的作用。所以B项错误。海运单的不可转让性使第三者在非法得到海运单时不能提取货物。所以C项正确。海运单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提货时无须凭海运单,而只需要证明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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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0
13. [单选题][2008年真题]甲乙两国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甲国为发达国家,乙国为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环境法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
B. 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
C. 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
D. 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担责任,包括进行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应有所区别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
答案解析: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所有国家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与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所以甲国和乙国都应当在温室气体排放上承担责任。国际环境法规定了以下四个原则:国家环境主权和不损害其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上述四条原则可知,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和合作,而且由于各国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在环境恶化成因中所起作用不同,在承担责任上要所有区别。综上,在甲乙两国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上,双方都应承担责任,要进行合作,在具体排放标准和停排时间上,要根据各自的工业、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区别对待。所以本题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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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单选题][2008年真题]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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