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适用汇总征税作业模式;
(四)未通过海关年度综合评估的,海关暂停或取消其适用汇总征税作业模式。
第二十三条 暂停或取消企业适用汇总征税作业模式的,试验区主管海关向企业制发《暂停/取消适用集中汇总征税作业模式告知书》,并加盖单证专用章。
暂停企业适用汇总征税作业模式的,待重新符合业务开展条件后,由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恢复。
第二十四条 本操作规程由上海海关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操作规程自2014年6月30日起施行。
6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汇总征税操作规程(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