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调查与建议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谁种田,怎样种田已是 “三农”工作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下,我区坚持“思想不放松,政策不减弱,改革不停顿”的原则,积极探索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了生产要素向农村流转,以农业特色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发展明显提速。
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家庭农场从广义上讲就是一家一户经营土地,从事商品化生产经营的农户。目前我国提出的家庭农场实际上是我们过去提的种养大户的升级。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数量不断增加。根据调查,2011年前全区20亩以上的家庭规模经营农户67家,农业专合组织26家,工商企业投入特色产业发展2家。到今年全区家庭规模经营农场达到169家,增加了102家,其中畜禽养殖户132家,蚕桑专业户20家,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大户2家,蔬菜专业户10家,粮食种植大户4家,林果业专业大户6家;新增股份制农场1家;股份制专合组织73家,其中林果业专业合作社13家,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15家,种植专业合作社26家(蔬菜15家、魔芋2家、蚕桑1家、其它3家),服务业专业合作社19家;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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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农民承包地投入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5家。
(二)规模逐渐扩大。根据资料,全区2011年12月底前土地流转面积8.1万亩,其中非耕地流转5.3万亩,耕地流转面积2.8万亩。到2013年5月,全区流转土地建立新型农业经营总体的面积12.6万亩,比2011年底增加4.5万亩,增加55.6%。其中非耕地面积7.9万亩,增加2.6万亩,增49.1%,耕地4.7万亩,增加1.9万亩,增67.9%。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扩大规模12家,如汪家乡蒋家村 组陈功华,2011年种植魔芋5亩,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2013年流转土地25亩,魔芋种植面积扩大到31.7亩;李家乡陶圆农场通过土地入股流转方式,建成了 “土地为资本,农民为股民;下要卯底,上不封顶;利益同享,风险共担”陶园股份制示范农场。面积208亩的综合性股份制农场;四川普兰泰克农业有限公司在汪家乡协议村通过租赁土地和农户土地入股的方式,建成了面积517亩的兴农魔芋专业合作社;剑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汪家乡易兴村合作,建立了兰霉基地150于亩。
(三)发展模式多样。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根据这一要求,我区提出了积极发展以家庭农场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按照经营方式,可分为家庭自主经营型、企业租赁土地自主经营型、股份合作型三种;按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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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可分为专业性经营型和综合性经营型两种;按照生产要素投入可分为技术投入、物质资金投入两类。
(四)效益稳步提高。调查统计,全区以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8383万元,比2011年底前增加7761万元,增长73%;其中家庭农场平均每户实现纯收入5万元以上,如汪家乡蒋家村 组陈功华2011年魔芋销售收入3.7万元,预计今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0万元,可得纯收入15万元,比2011年增加纯收入13.8万元,养殖家庭农场效益增加更为明显;专业合作社平均每家年实现营业收入150余万元。
(五)带动能力增强。根据调查,我区发展以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择项目准确,与产业发展紧密连接,与市场有效对接,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带动了产业发展。如2012年曾家镇石鹰村一组鄢金方种植魔芋3亩,亩收入上万元,带动了该村魔芋基地建设。平溪乡严大姐蔬菜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发展,合作社成员由刚成立的30多户发展到现在的300多户,带动了蔬菜产业的发展。
(六)投入主体多元。目前我区家庭农场发展投入呈现出农户自主投入,这种投入一般经营规模小,商品生产能力不强,与市场连接松散,经济效益低,增收效果不明显;工商企业带资金、带技术、带信息的综合投入,一般生产规模较大,与市场连接紧密,经济效益高;股份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投入主体是入股成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较高,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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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联系范围宽,信息来源广,销售渠道多,效益也比较好。
二、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由于土地流转市场还处于初发阶段,新的土地经营机制没有形成,以及我们对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缺乏足够的认识等诸多因素,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农民顾虑较多。部分农户存在“三怕”的思想,一怕丧失土地经营权,外出的农民宁愿将土地交给留家老少弱者应付耕作,也不愿将土地转包出去;二怕流出的土地租金难收,失去赖以生存的根基;三怕退回耕地时复耕难。还有部分农民认为现在种田不交农业税,还要享受一定数量的补贴,他们把土地作为获得这份补贴的筹码,不愿意流转。
(二)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从调查的情况看,全区95%以上的农户在流转土地时与转包方约订口头协议,或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不完备,权责利不明确,甚至有的条款不合法,不报耕地流转管理部门备案。造成土地流转纠纷隐患增多。土地流转市场运作机制不健全,中介服务组织缺乏,信息不畅。土地流转价格确定缺乏科学依据。
(三)与产业连接不紧密。特别是规模不大的家庭农场,接到举家外出务工农户托管的土地,流转的耕地分散,由于“三缺”,缺资金、缺技术、缺信息,没有科学规划,依然是东种杂粮西种瓜,南种芝麻北种花,达不到提高效益,降低比较成本的目标,反而增加了耕作管理费用。
(四)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学习政策法规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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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偏差,盲目追风赶潮,不按市场规律办事,把政策引导变为强行干预,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五)政策执行不够。共有人不明确,特别是城郊地区,女子出嫁后享受不到土地流转的财产权;承包土地分配不公,外出打工农民和临时转入小城镇居住的农民依法应当分得的承包土地;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位”达不到二轮土地延包省政府规定的标准。资料显示,截止目前全区还有25个村2130户没有给承包农户发土地使用权证。
(六)缺乏扶持政策。家庭农场的提法的新鲜事情,有的干部担心土地流转到少数人手里,工作难度大,没有经验,怕出问题,引起社会不稳定。中央提出探索,但又没有明确的扶持政策,省、市、区也没有明确的发展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庭农场的规模发展,经营规模依然很小。
三、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建议
土地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生存的根基。土地活就可以激活其它生产要素,就可以实现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创新土地经营机制的核心是让土地活起来。
(一)强化宣传,形成共识。中央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办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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