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房改[2011]3号
江油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有关
问 题 解 答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及绵阳市人民政府住房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工作的有关具体问题作出解答,现印发给你们,以便在住房补贴工作中掌握,做到政策统一。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房改 问题 解答
抄 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
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房改领导小组、住房补贴领导小组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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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问题解答
1、怎样计算职工的工龄住房补贴?
计算住房补贴时,职工的工龄一律按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提前离岗休息的职工计算到其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时间为止。职工在校学习的时间不能计算工龄。在特殊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增加的工龄,不纳入住房补贴,计发住房补贴时均按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2、领取住房补贴的职工家庭能否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均不能再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也不能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已去世的职工能否计发住房补贴?
按照国务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开始实施住房货币化改革的时间为1999年1月1日。因此,凡是1999年1月1日的在册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均应按规定发给住房补贴,在此以前已经去世的职工就不能发放;在此以后去世的职工可以按规定发放到其工资关系中断时为止(离退休职工发放到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时间为止)。
4、停薪留职和自动离职的职工可否发放住房补贴?
经有关部门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在计算住房补贴时,其停薪留职的时间应扣除,自动离职和辞职以后的时间不发放住房补贴。
5、未按规定推行住房改革的单位和职工能否发放住房补贴? 未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出售公有住房和不推行租金改革的单位和职工,一律不得实行住房补贴;应按房改政策购买已分配的公有住房而未购买的,以及只购买了部分产权的职工,均不能发放住房补贴。
6、配偶双方如何计发住房补贴?
夫妻双方均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律按各自的职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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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怎样确定职工的工龄住房补贴?
职工的工龄住房补贴是依据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职工的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不足而给予的补贴。职工的工龄住房补贴的计算为:
职工的工龄住房补贴额=职工本人应住房屋面积标准×年工龄折扣额(3.47元/元·平方米)×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截止1996年)的工龄×未达标比例。
职工的工龄计算从参加工作当年起至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当年(即1996年)止。1996年以前离退休的职工,计算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时间为止。
职工的工龄住房补贴纳入住房补贴一并发放。 8、怎样计算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一次性住房补贴=[职工本人1998年度月平均工资额×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0.79%)×截止1998年的工龄×12+工龄折扣额×职工补贴面积标准×截止1996年的工龄]×未达标准比例。
9、已购买房改政策性住房的职工离婚后,双方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已达到控制面积标准的,不再享受住房补贴;未达到控制面积标准的,可按规定发给未达标部分的住房补贴。
10、单身职工享受住房优惠政策后结婚的,另一方未享受优惠购房政策的,可否发给住房补贴?
单身职工已享受优惠购房政策,婚后未计算对方工龄折扣额的,可以计发工龄住房补贴;未达到控制标准的,还可以同时按规定计发未达标部分的住房补贴。
11、职工再婚前未享受优惠购房政策,再婚后对方已享受优惠购房政策,该职工可否享受住房补贴?
再婚前只要未享受优惠购房政策的职工,再婚后对方已购有一套优惠住房,未购房一方可以享受住房工龄补贴;未住够标准的可按规定计发未达标部分的住房补贴。
12、职工双方离婚前已按政策购买住房,再婚后对方也按政策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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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计算补贴时按离婚前还是按再婚后的住房面积计算?
应按规定将两套住房合并计算面积,超出标准部分应按当年房改市场价补足房款。
13、已购公有住房的职工家庭配偶去世后,再婚后形成两套住房的,其住房面积如何计算?
根据房改政策规定,按各自的住房标准计算。
14、职工离婚前已购买45%的住房部份产权,离婚后部份产权住房判给对方,可否享受住房补贴?
职工离婚前购买了45%产权住房,离婚后经法院裁决,将部份产权住房判给对方,未享受优惠购房的一方,在计发住房补贴时,应扣除原购45%产权住房面积部分。
15、已参加房改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其未达标比例如何计算? 一对夫妇只能按政策享受一次一处优惠购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广厦房、集资建房)。计算未达标比例时,分别按职工本人未达标面积占其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比例计算。当职工的职务调整,未达标比例应从新任职务的次月起按其住房面积控制标准重新计算。计算公式为:
未达标比例=(1-已购房屋建筑面积÷住房面积控制标准)×100% 例:一对夫妇,其中一方的所购房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双方的住房标准分别为85和105平方米,那么住房标准为85平方米的一方已住购了控制标准面积,就不计发住房补贴;住房标准为105平方米的一方其未达标比例=(1-90÷105)×100%=14%
16、怎样计算和发放职工住房补贴?
根据房改政策规定,结合职工参加工作的不同情况,职工的住房补贴采取以下几种发放形式:
(1)199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其1998年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和未达标比例,一次性计发住房补贴,同时对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前(1996年以前)的工作年限,按规定一次性计发工龄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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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住房补贴=(职工本人1998年度月平均工资额×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截止1998年的工龄×12+工龄折扣额×职工补贴面积×截止1996年的工龄)×未达标比例
(2)从1999年1月份开始,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住房补贴系数和未达标比例的乘积,按月计发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
月住房补贴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0.79)×未达标比例
例:张三1982年参加工作,2011年1月退休,未参加房改购房。2004年任命职务副科级。1、一次性补贴=570(职工本人1998年度月平均工资额)×10.7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8(截止1998年的工龄)×12+3.47(工龄折扣额)×85(职工补贴面积)×16(截止1996年的工龄);2、(1)99年月住房补贴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0.79)(2)2000年月住房补贴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0.79)…….2010年月住房补贴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0.79)
发放补贴合计=一次性补贴+月补贴合计 17、计算未达标比例,小数点后应保留几位数?
职工已购政策性住房,但未达到本人应享受的住房标准,在计算其未达标比例时,计算公式为:(1-已购房建筑面积÷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应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例:有一职工已购买70平方米住房,该职工应享受的住房 面积控制标准为85平方米,即: 未达标比例为(1-70平方米÷85平方米)=0.1764706,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0.18,即18%
18、职工购房后又进行调整,调整前未住够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可否享受住房补贴?
已购住房进行调整后,一律以调整后的住房面积为准。
19、职工在98年以后享受的房改政策购房,98年以前的住房补贴是否应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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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政策规定,所有干部职工凡是按房改政策购买了住房,并且已住够面积控制标准的,无论什么时候购买,均视为已享受了房改政策,不再享受任何住房补贴,未住够标准的,可按未达标比例部分计发住房补贴。
20、未购房而按成本价租房的职工,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可以享受住房补贴,但不能再按成本价租房,如果确需租房,就必须按市场价租,否则不能计发住房补贴。
江油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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