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康大叔——蛮横无理的刽子手。
小说中的康大叔给人的印象就是蛮横无理。吊诡的是,本分的茶馆业主华老栓和凶残的职业刽子手康大叔,原不会有利益共同的交集,却因为“药”(人血馒头)奇怪地结合起来:杀人头,嗜人血,怎么看,都是和残虐联系在一起的。虽然康大叔向华老栓卖药,诈取了华老栓一生的积蓄,但从华老栓从康大叔那里(别无他途)获得救命良药,康大叔也就成了老栓一家的救命恩人,不能不说极具讽刺意义:“‘真的呢,要没有康大叔照顾,怎么会这样……’华大妈也很感激的谢他。”(《药》)这真是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现实,由此,康大叔是“好人”还是“坏人”的界限就显得模糊起来。或许众人对于康大叔的低声下气是慑于康大叔的威势,但对康大叔的毕恭毕敬,就令人不解了,康大叔不是一个刽子手么,对刽子手不应表示愤恨么?其实,不必责怪众人的清浊不分,这就是中国社会的现实:“譬如,杀人,是不行的。但杀掉‘杀人犯’的人,虽然同是杀人,又谁能说他错?打人,也不行的。但大老爷要打斗殴犯人的屁股时,皂隶来一五一十的打,难道也算犯罪么?……但老例,刽子手和皂隶既然做了这样维持治安的任务,在社会上自然要得到几分的敬畏,甚至于还不妨随意说几句话,在小老百姓面前显显威风,只要不大妨害治安,长官向来也就装作不知道了。”(《三闲集·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
市面能够维持现状,众人能够安享太平,康大叔们功不可没。如此说来,众人对于“刽子手”的低声下气和毕恭毕敬,还真不是表面的敷衍,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依赖之情的反映。
三
茶客和看客——做稳了的奴隶。
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二十多岁是一群“无聊”的“茶客”,是做稳了的奴隶,做稳了的奴隶习惯安于现状,对于破坏他们习以为常的生活秩序,便会有一种本能的抗拒。所以当他们听到革命者夏瑜要造反(推翻大清王朝),便很显出气愤的模样:“啊呀,那还了得。”又听到造反者夏瑜被牢头红眼睛阿义毒打,就忽然高兴起来:“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再听到被挨打的夏瑜说打他的阿义可怜时,十分不解,最后恍然大悟:“发了疯了。”做稳了的奴隶不过是解放了的奴才,不具备自己的独立性,如同是在阴森恐怖的刑场看热闹的那些“看客”,分不清他们的“真实”面目,只见他们的后背,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热闹看过之后,就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了,留下的是没有是非评说的空白。
也许,做奴隶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安于做稳了的奴隶的变态,变态所致是长久以来“将人不当人”“不算什么东西”的暴力的结果:“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然后给予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别人的奴隶,赔一头牛,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为什么呢?因为他虽不算人,究竟已等于牛马了。”(《坟·灯下漫笔》)
既然等同于群厩中的“牛马”,也就不会有自立的“人”的思想:“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坟·灯下漫笔》)
与那些已做稳了的奴隶相比,还有一些未做稳了的奴隶,尚在惴惴不安之中,正竭尽全力争取做安稳了的奴隶。鲁迅在《准风月谈·我谈“堕民”》中说道:“我只要说,在绍兴的堕民,是一种已经解放了的奴才……所以他们是已经都有别的职业的了,自然是贱业。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在这里还留着奴才的皮毛,但事毕便走,而且有颇多的犒赏,就可见是曾经解放过了的。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儿媳妇去,传给后代,恰如遗产的一般;必须非常贫穷,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了关系。假使你无端叫她不要来了,那就是等于给与她重大的侮辱。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的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就此鲁迅感慨:“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解放了的奴才是已做稳了的奴隶,未做稳了的奴隶正竭力寻求做解放了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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