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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精编多篇合集)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1-10-09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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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13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第2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第1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当年就业资金筹集总额:2296.9万元,其中:1、中央和省财政安排:2202.5万元;2、县级财政安排:93.6万元;3、利息收入:0.9万元。

(二)就业资金使用情况。

当年就业资金支出总额:1812.9万元,较上年2029.5万元减少216.6万元,减幅为10.6%。当年享受就业补贴人数xx3xx人。

1、职业介绍补贴支出:21万元,较上年62万元减少41万元,享受职业介绍补贴人数:1241人;就业人数:1192人。

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597.65万元,较上年721.3万元,减少123.6万元。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6461人(含中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支出24.6万元,培养高技能人才312人),技能培训后就业人数6039人,就业率达95%。

3、技能鉴定补贴支出:55.5万元,较上年81.3万元减少25.8万元,享受技能鉴定补贴人数:3701人,较上年5417人,减少1716人。

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19.7万元,较上年372.7万元减少xx3万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903人,较上年1734人减少821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93.1万元,较上年332.6万元,减少xx9.5万元。

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3.28万元,较上年523.6万元,减少450.3万元。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79人。

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人数445人;补充小额贷款担保金支出3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数257人。

8、公共就业服务支出:276.3万元,(含基层特定岗位人员20xx年上半年预拨工资待遇129万元、劳动力资源调查支出xx0万元、其它支出7.3万元。

9、就业见习补贴支出:68.58万元,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127人。

(三)年末就业资金累计结余:499.8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城镇新增就业岗位xx652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336人。

(二)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261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32人。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安排就业困难人员186人,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自主就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对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507人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103.8万元。

(三)就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共投入就业技能培训资金597.7万元,培训人数4866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依托省就业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共录入71万余条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园区民营企业英杰精工、春秋塑编等企业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20xx年共审批贷款申请6630万元,银行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74万元,其中企业贷款750万元。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共举办2期创业培训,落实240人参加。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要求操作,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等管理规定。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全面推行全省就业资金网上审批管理,特别是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个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就业资金信息系统运行总体较好,但在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金运行中与系统要求不符。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新老更替,对办事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不熟悉,认定时间较晚;二是基层站所在申请就业援助队形认定时把认定材料和申请社保补贴材料打捆上报,导致认定时间与享受补贴时间有冲突。这种现象已解决,20xx年将不再存在。

【第2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11]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第3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根据金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942.22万元,财政安排932万元,利息收入10.22万元。20xx年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931.65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61.37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65.63万元;拨付社保补贴4.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63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年末滚存4365万元。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1041.41万元万元,财政安排1035万元,利息收入6.41万元。20xx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022.83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98.83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21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收入1100万元,年末滚存5465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安置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近年来,我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主要安置在城市治安及交通管理、绿化环卫、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三是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对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电工焊工、挖掘机装载机、服务类等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一是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职工多,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增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资金支出压力大。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进步。一方面受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行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把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外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导致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五、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建设。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第3篇: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迪庆州民政局转发的《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迪庆州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云审经通[2016]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情况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自2000年开始,全面启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长期的努力和实践,城市居民低保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形成了较完备的管理工作机制,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月保障标准从180元提高到了279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主要保障城市“三无”对象,扩展到符合条件的的所有非农业户口居民,覆盖下岗、失业等所有低收入家庭。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6年起,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原来的农村特困救助整体过渡到新的农村低保救助,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保障人数从2016年的42805人增加到2016年的50005人,基本建立起一张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网络。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城乡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的辅助政策,是有效降低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措施。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县逐步修订和完善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逐步实现了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三种对象负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全部由民政支付。

(三)农村五保供养。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相关规定,我县五保供养主要采取以集体供养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使他们的生活基本上得到保障。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目前标准为287元/月;散居五保供养标准提升至现在的1440元/年,全部实行银行打卡社会化发放,所有五保对象都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额补助。

(四)自然灾害救助。

我县救灾救济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把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与低保制度、五保制度衔接起来,把受灾困难群众的冬春生活安排与元旦、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结合起来。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区分受灾群众的具体情况,给予分类救助并逐步与防灾减灾工作相衔接。

1、广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我县地处高寒贫困山区,干旱、洪涝、冰雹、霜冻雪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连年不断,民房火灾时有发生。每逢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第一线开展抢险救灾、查灾核报,并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募捐救助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困难,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2、完善住房救助制度,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开展。

(1)实施住房救助制度。减免农业税以来,我局累计对全县农户住房实行统保,每户保额为:一类区5000元;二类区4000元;三类区3000元。在保障险期限内,民房因灾造成毁损或局部毁损的,保险公司均按约定给予了赔偿。

(2)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县因雪灾、火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倒房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繁重。其中较为严重的有叶枝镇瓦口村民小组山休滑坡、白济汛乡永安村洛佐洛民房火灾、叶枝新化特大民房

3 / 5 火灾和攀天阁乡工农村泥石流等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在灾后及时下达了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社会反响良好。

二、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116万元,支出万元; 2016年收入151万元,支出万元; 2016年收入2397920元,支出2665696元; 2016年收入4177000元,支出3784406元; 2016年收入6207850元,支出5215267元; 2016年收入5914000元,支出5919926元; 2016年收入7455800元,支出1256788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

2016年收入21194700元,支出20438960元;2016年收入40916642元,支出32505720元;2016年收入39085550元,支出39849150元;2016年收入58503000元,支出50069470元;

(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2878000元,支出1656113元; 2016年收入2073000元,支出元; 2016年收入1370000元,支出元; 2016年收入8290000元,支出元; 2016年收入4700000元,支出元; 2016年收入元,支出元; 2016年收入4200000元,支出5120160元。

(四)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35万元,支出万元; 2016年支出24100元; 2016年收入100万元,支出元; 2016年收入1540000元,支出元; 2016年收入743万元,支出元; 2016年收入4794500元,支出元; 2016年收入6729900元,支出元。

(五)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 2016年收入万元,支出11300元; 2016年收入万元,支出44300元; 2016年收入54万元,支出88900元; 2016年收入495600元,支出949110元; 2016年收入650300元,支出47900元。

(六)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16年收入467280元; 2016年支出元; 2016年收入 元,支出 元; 2016年收入 元,支出 元; 2016年收入1952640元,支出1952640元; 2016年收入2047830元,支出2047830元; 2016年收入2359880元,支出1982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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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依照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治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治理等咨询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咨询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差不多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治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治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治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治理方法执行,实现专户治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治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13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咨询题,如资金治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治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治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治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预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治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咨询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治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专门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治理。对归档资料与治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治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中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治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治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水利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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