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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明确集团公司总部与二级机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之间的关系,落实三级责任主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水电工程建设要坚持安全为基础,质量为根本,效益为中心,管理为保证,全面落实基建“五制”,全面加强基建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管理,全面建立基建项目“决策、评估、风险、考核”机制,确保工程移交的完整性和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建设“两优一高”电厂, 实现机组投产、效益、效率“三达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水电工程。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集团公司水电工程建设遵循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按照不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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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实施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部负责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管控机制及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一)办公厅负责工程合同项下出国考察、培训等涉外事项预审批,对工程档案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协调办理机电设备进出口许可及减免税等工作。
(二)战略规划部负责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的决策和核准条件,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项目的报批。负责制订并管理集团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负责项目的投资统计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配臵、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四)财务管理部负责统一制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基建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建设工程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和工程竣工决算;负责审批融资担保方案;指导开展财政税收筹划。
(五)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目标的制定、过程的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考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划、策划、制订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管理工作。明确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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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公司安全、质量、进度及造价管理责任及要求,监督下级公司履行管理职责。
2. 组织监督、检查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造价管理状况,指导工程建设重大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演练情况等。
3. 组织水电工程各阶段和主要项目开工前的内部审查和设计优化咨询。
4. 负责审批主体工程开工程序。
5. 组织执行概算的审查并批复;负责执行概算中风险储备金使用的审核批准。
6. 负责装机容量为50万千万及以上水电工程金额增加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装机容量为50万千万以下水电工程5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的审查及批复。参与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 负责合同执行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及变更的批复。 8. 负责监督、指导二级机构完成机组启动试运及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六)科技环保部是集团公司科技和环保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水电工程建设科技和环保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中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方案审查、项目验收、成果评审奖励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项目的环评、水保前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环保“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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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指导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负责指导重大环保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和审批,负责按有关规定做好达标投产和创优的配合工作。
(七)经济运营协调部负责新机并网、电价、商业运行等与电网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与营销相关的合同契约。
(八)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年度基建资金预算安排,负责项目融资方案的审核和备案,协调项目资金落实,负责总部直接投资项目资本金的筹集。
(九)监察部负责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审计部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十一)政策与法律事务部协调、指导和处理公司系统因工程建设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十二)信息管理部负责工程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三)工委办公室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规和标准,负责指导下属各级工会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十四)工程技术物资部负责批复水电工程年度招标计划,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权限内招评标以及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等工作。
第六条 二级机构主要职责:
1. 负责根据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制订所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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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对所辖项目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的过程控制。
2. 指导所辖项目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质量工艺策划、施工总布臵策划、创优策划和执行工作并定期检查。
3. 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参与或按集团公司要求对工程里程碑节点进行质量检查。参加质量监督总站或中心站组织的质量监督。
4. 负责工程建设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和处理;按照集团公司要求上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缺陷)报告。
5. 负责工程建设计划的管理工作,指导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复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6. 组织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工程计划,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各种问题。
7. 组织或指导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做好执行概算编制工作,参加执行概算审查。
8. 负责审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每年度执行概算投资控制分析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
9. 负责初审并上报所辖项目需由集团公司批复的变更。负责上报合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拟解决建议,督促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落实集团公司批复意见。
10. 负责审核所辖项目竣工结算总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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