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作为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的一门学问,总是同人们的世界观紧密联系在一起。哲学是世界观的理论表现形态,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根本看法。这种总的根本看法,就是对世界本身到底是什么的本质作出最普遍的判断。如世界的本质到底是物质还是精神?是存在还是思维?是实体还是主体?是自我还是他者?哲学世界观的根本问题是对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思维、实体与主体、自我与他者何者为主做出基本判断。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是存在,是实体,是他者,就等于把物质、存在、实体、他者作为本体、本原,并由此认为精神、思维、主体、自我是由它们产生与决定的;反之,认为这个世界的本质是精神,是思维,是主体,是自我,就等于把精神、思维、主体、自我置于本体、本原的地位,并由此认为物质、存在、客体、他者是从属的,是从它们当中产生出来的。恩格斯在总结西方哲学史的基础上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4)根据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以划分为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结底承认某种创世学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5)也就是说,唯物主义哲学主张存在决定思维,物质是第一性的,而精神是第二性的;唯心主义哲学则强调思维决定存在,精神是第一性的,而物质是第二性的。
尽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后,西方哲学呈现出一种趋势,试图超越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的对立,不再以物质或精神、思维或存在作为本体和本原,而是以生命、现象、存在(存在主义哲学的存在)作为本体和本原,由此出现了生命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哲学等。但是,当代哲学家列维纳斯从“自我”和“他者”的视域出发,认为整个西方哲学仍然是将“自我”作为“总体”置于本体、优先地位,而将作为个体的“他者”置于从属的、被同化的地位,从古代到现代的整个西方哲学都充斥着自我、总体对他者的暴力。“在战争中显露的存在的面孔,固定于总体这一统治着西方哲学的概念中。在这个概念中,个体被还原为那些暗中统治着它们的力量的承担者。个体正是从这种总体中借助它们的(在这一总体之外不可见的)意义。”(6)列维纳斯还专门分析了胡塞尔的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哲学,认为他们仍然囿于用总体、自我统一他者的西方哲学传统。不过在笔者看来,列维纳斯强调走出自我对他者的统治,而主张自我对他者的臣服,仍然没有逃脱西方哲学传统的窠臼,在二元对立中总是有一方为本体、本原,另一方为末体和现象。
哲学世界观是对存在与思维、自我与他者何者为本、何者为主、何者优先做出判断,这种判断虽然是对世界本身存在的事实性判断,但是在这种判断中由于必然涉及到决定与被决定、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涉及到存在与思维、自我与他者何者优先的次序问题,于是不可避免地在这种事实判断中融入价值判断和价值排序。因为在对存在与思维、自我与他者何者居主导地位、何者居次要地位的安排,本身就具有了价值意蕴和价值属性,本身就是一种价值次序安排。地位高低、作用主次均属于价值性的词汇和价值判断。对狮子和老虎的事实判断就是狮子和老虎,弱肉强食是生物学事实,一旦把它们说成草原之王和山中之王,就进行了价值判断,把人类使用的价值成分赋予了狮子和老虎。从世界观角度来说,所谓价值排序就是认定在存在与思维、自我与他者之间总有一方的地位、价值高于另一方。所谓“本体”“本原”,就是赋予其“决定一切”“支配一切”的价值属性;所谓“末体”或“现象”,就是赋予其显现本体、本原的价值。当认为存在、自我为第一性和为根本时,思维、他者必然处于从属地位,处于被决定的地位。这意味着存在、自我的价值高于思维、他者的价值,存在对思维、自我对他者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力。当认为思维、他者为第一性和为根本时,存在、自我就处于被决定的地位,这意味着思维、他者的价值高于存在的价值,思维、他者对存在、自我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力。列维纳斯就曾表明,西方哲学属于存在论哲学,这种存在论哲学作为第一哲学对“他者”充满暴力,即每个存在者作为他者都要服从于存在,通过存在获得自身,并为了存在而牺牲自身。“不可分割的主题化和概念化并不是与他者的和平相处,而是对他者的消灭和占有。……作为第一哲学的存在论,是一种强力哲学。”(7)也就是说,哲学世界观并不是对世界本身是什么的纯粹事实判断,还蕴含价值意蕴,包含着对存在与思维、自我与他者的地位高低的价值分析和价值安排,其不可避免地要“强力”性地赋予某一方拥有绝对价值和支配权力,赋予另一方具有相对价值和被支配地位。哲学世界观就是要对这个世界上存在与思维、自我与他者,何者为主、何者为辅;何者处于支配地位、何者处于服从地位,作出价值分析和价值判断。如果没有价值运用于其中,哲学世界观就无法被人们信服地接受。也就是说,哲学世界观不仅要正确地看待这个世界,还要价值性地安排这个世界。
存在与思维、自我与他者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贯穿于整个西方哲学史,或者说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绵延不绝的激烈争论,表明双方的观点具有不可公度性。而这种不可公度性本身就深刻地表明一个问题,即世界观作为对世界的根本看法不完全是事实判断。如果是纯粹的事实判断,应该能够形成一致公认的结论。就像量子力学的波粒二象性那样,如果主观上倾向是波,测量结果一定是波;如果主观上倾向是粒子,测量结果一定是粒子,即纯粹事实判断不可避免蕴含主观价值。既然在世界观中蕴含着价值内涵,由此可以认定,无论认为存在、自我是第一性的,还是认为思维、他者是第一性的,其仅仅是一种“应当”的表述,即存在、自我应当是第一性的,或者思维、他者应当是第一性的。进而言之,对世界的根本看法,在表达世界是什么的同时,还内在隐含着世界应当是什么。尽管哲学史上的每位哲学家都凿凿有声地说,世界肯定是存在的,或者肯定是思维的,但其表达的合理成分都是世界应当是存在的,或者世界应当是思维的。在对世界的根本看法中一旦包含了“应当”的判断,就不可避免地将价值置于其中。“应当如此”的说法,总意味着比当前、比现在更“好”。按照康德的分析,对世界本质的看法属于理性的一种建构,即人们在对各种现象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综合而构建出一个“世界”概念。康德认为,在经验事实判断中不存在通达本体或世界整体的路径,因而理性仅仅能够建构出一个“世界”概念,而世界本身是什么则是不可知的。虽然康德的不可知论遭到了批判,但其深刻揭示一个问题,即“世界”以及对世界的看法,都是一种理性建构。既然对世界的根本看法是一种理性的建构,意味着其本身是一种应然判断和价值判断,而不完全是一种事实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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