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化系统 可有以下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45%)、腹泻(40%)、黏膜炎(34%)、便秘(12%),尚有12.9%的患者出现肝功能损害。 3.代谢/内分泌系统 使用本药后,可出现体液潴留,体重增加,发生率约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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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累积量达400mg/m时,可出现下肢水肿,甚至发展为全身水肿,体重可增加3kg以上。极少数患者可出现胸腹腔积液、心包积液。停止治疗后,体液潴留一般可逐渐消失。
4.皮肤 皮肤反应常表现为皮疹,主要见于手、足,亦可在手臂、面部和胸部出现,常于用药后1周内发生。部分患者可发生指(趾)甲病变(以色素沉着或变淡为特点,有时发生疼痛和指甲脱落)。
5.过敏反应 约25%的患者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轻度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及潮红、皮疹、发热、寒战等,严重过敏反应不多见,主要表现为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和低血压。
6.心血管系统 可能发生低血压、窦性心动过速、心悸、肺水肿及高血压等。 7.其他 可有肌肉关节疼痛(27%)、感染(21%)、头痛(11%)、
【禁忌】
(1)对本药有严重过敏史者。
(2)白细胞计数低于1.5×109/L者。
(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胆红素高于正常上限、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
酸氨基转移酶)高于1.5倍正常上限(伴随碱性磷酸酶高于2.5倍正常上限)]。
【慎用】 (1)肝功能不全者。
(2)严重衰弱者。 (3)严重水潴留者。
(4)严重感觉神经疾病患者。
【注意事项】
1、多西他赛必须在有癌症化疗药物应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由于可能发生较严重的过敏反应,应具备相应的急救设施,注射期间建议密切监测主要功能指标。应密切注意患者的过敏反应,特别是在第1次及第2次输注时。在多西他赛开始输注的最初几分钟内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因此,应准备好治疗低血压及支气管痉挛的设备。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当症状轻微时,如红斑或局部皮肤反应则不需终止治疗。但当发生重度过敏反应时,如重度低血压,支气管痉挛或全身皮疹/红斑,则需立即停止输注并进行对症治疗。对已发生重度过敏反应的患者不能再次应用多西他赛。 2、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至少三个月内应采取避孕措施。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治疗前应监测肝功能(包括胆红素、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常规(包括血细胞计数)、肝功能、血电解质及血肌酸酐,同时建议定期做神经系统及超声心动图检查。 2、紫杉醇注射剂
【作用特点】 紫杉醇是一种新型的抗微管药物,通过稳定微管系统而促使肿瘤细胞死亡,最近研究表明,泰素在低浓度时也可透导肿瘤细胞凋亡的发生。 【禁忌症】
1、本药可至严重过敏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不得再次用药。
2、白细胞计数低于1.5×109/L的严重骨髓抑制者。 3、感染患者。
4、孕妇、哺乳妇女。
【慎用】(1)有心脏传导功能异常者。(2)低血压或心动过缓者。(3)有周围神经病变者。
【适应症】 适用于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用法用量】 同多西他赛 【不良反应】
1.血液 骨髓抑制是本药主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常见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率为47%,最低值一般在给药后8-10日出现,通常停药后能很快恢复。贫血较常见。少见血小板减少,严重血小板减少率为5%。
2.神经系统 62%的患者可感觉轻度四肢麻木(严重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约4%的患者可出现明显的感觉、运动障碍及腱反射减弱(尤其在使用高剂量时);偶见肌无力;个别报道有癫痫大发作。
3.心血管系统 较常见一过性心动过缓和低血压,约30%的患者有心电图异常改变,尚可见严重传导阻滞。
4.肌肉骨骼系统 约55%的患者在用药后2-3日出现关节、肌肉疼痛,与所用剂量相关,一般在几日内可恢复。使用非格司亭(G-CSF)可能会加重肌肉疼痛。 5.肝脏 有资料证明,使用本药后约8%的患者有胆红素升高,23%的患者碱性磷酸酶升高,18%的患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但目前尚无资料证明本药可造成严重肝功能损害。
6.皮肤 几乎100%的患者有轻度脱发。
7.胃肠道 常见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等,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至中度。
8.过敏反应 发生率为39%,几乎均发生于最初用药后10分钟内。轻者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和皮疹。重者(发生率约2%)表现为呼吸困难、低血压、胸痛、血管神经性水肿、全身荨麻疹等。
9.局部 药液外漏可致局部静脉炎、蜂窝组织炎 【给药说明】
1.患者用药时必须住院,使用前须备有抗过敏的药物以及相应的抢救器械。为预防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所有患者在给药前12小时及6小时均应分别口服地塞米松15mg;给药前30-60分钟肌内注射(或口服)异丙嗪50mg。
2.注射液的配制:本药浓缩注射液必须稀释成浓度为0.3-1.2mg/ml的溶液才能使用。可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 3.滴注本药时应采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器具,并使用孔径小于0.22μm的微孔膜过滤器。
4. 静脉滴注3小时,静脉滴注本药的最初1小时内,应每15分钟测血压、心率和呼吸1次,并注意观察有无过敏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不得再次用药。 5.国外资料提示,开始新的疗程须具备以下条件: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
1.5×109/L、血小板计数至少为100×109/L。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计数低于0.5×109/L超过1周)或者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本药用量应减少20%。
6.用药过量表现为骨髓抑制、外周神经毒性及黏膜炎。本药尚无相应的解毒药。 三、奈达铂
【临床应用】 主要用于头颈部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子宫颈癌等实体瘤。 【药理】 药效学 本药为顺铂类似物,以与顺铂相同的方式与脱氧核糖核酸(DNA)结合,抑制DNA复制,从而产生抗肿瘤活性。 【注意事项】
1.禁忌症 (1)有明显骨髓抑制患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对本药及其他铂制剂过敏者。(4)对右旋糖酐过敏者。(5)孕妇、可能妊娠的患者。 2.慎用 (1)听力损害患者。(2)骨髓功能不全患者。(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4)感染患者。(5)水痘患者。(6)老年患者。(7)胃肠道疾病患者(病情可能恶化)。(8)神经系统疾病或有既往史,尤其是外周神经病变或癫痫患者。 3.药物对老人的影响 老年患者用药时应注意观察骨髓抑制的出现。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动物试验表明,本药有致畸和引起胎儿死亡的作用,故孕妇、可能妊娠的患者禁用。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 因类似药物顺铂可经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听力检查。(2)定期检查血液。(3)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不良反应】
1.严重不良反应:(1)过敏性休克(发生率0.1%-5%),症状为潮红、呼吸困难、畏寒、血压下降等。(2)骨髓抑制,表现为红细胞减少、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出血倾向(发生率0.1-5%)。(3)肾功能异常(发生率0.1%-5%),表现为血尿素氮升高、血肌酸酐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β2球蛋白升高、血尿、蛋白尿、少尿、代偿性酸中毒及尿酸升高等。(4)耳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听觉障碍、听力低下、耳鸣。(5)间质性肺炎,表现为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6)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表现为低钠血症、低渗透压血症、尿钠增加、高渗尿、意识障碍等。
2.其他不良反应:(1)心血管系统 可见心电图异常(心动过速、ST波低下)、心肌受损、静脉炎,发生率均为0.1%-5%。(2)神经系统 可见头痛、疲乏、痉挛及手足发冷等末梢神经功能障碍,发生率均为0.1%-5%。(3)代谢/内分泌系统 可见钠、钾、氯等电解质异常及水肿,发生率均为0.1%-5%。(4)泌尿生殖系统 可见尿痛、排尿困难,发生率均为0.1%-5%。(5)肝脏 可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发生率12.3%)、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发生率
11.9%);此外,发生率为0.1%-5%的有:胆红素升高、碱性磷酸酶(AL-P)升高、低密度脂蛋白(LDH)升高、血清总蛋白降低、血清白蛋白降低。(6)胃肠道 可见呕吐(发生率74.9%)、食欲缺乏(发生率59.5%)、恶心(发生率>5%)、腹泻(发生率>5%);此外,发生率为0.1%-5%的有:肠梗阻、腹痛、便秘、口腔炎等。(7)血液 可见一过性白细胞增多,发生率0.1%-5%。(8)皮肤 可见脱发、潮红、发红、疱疹、湿疹,发生率均为0.1%-5%。(9)其他 还可见发热,发生率0.1%-5%。 本药的胃肠道反应、肾毒性可能较顺铂轻,听神经毒性与顺铂相仿。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为骨髓抑制,尤其是血小板减少。 1.神经系统 偶见外周神经病变。
2.肾脏 肾毒性的发生率为10%-15%。在一项研究中,血尿素氮和血肌酸酐分别升高18%和10%。
3.肝脏 可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4.胃肠道 65%的患者出现恶心和/或呕吐,约5%的患者出现腹泻和食欲缺乏。 5.血液 可见骨髓抑制,其中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的发生率分别为69%、59%和57%。 6.皮肤 少见脱发。
7.过敏反应 可见过敏性休克。 【给药说明】
1.本药与其他抗肿瘤药呈配伍禁忌,也不宜用氨基酸输液、pH5以下的酸性输液(如电解质补液、5%葡萄糖输液或葡萄糖氯化钠输液等)配制。
2.本药只作静脉滴注,滴注时应避免漏于血管外,且滴注时间应在1小时以上。 3.骨髓功能低下及应用过顺铂者,首剂适当减量。
4.长期用药时,不良反应有增加的趋势,并有可能引起延迟性不良反应。 5.注意出血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发生或加重。
6.用药时须确保充分的尿量以减少尿中药物对肾小管的毒性损伤,必要时可适当输液。饮水困难或伴有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腹泻等的患者应特别注意。 7.育龄患者应考虑本药对性腺的影响。
8.若出现过敏性休克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9.若出现骨髓抑制,应延长给药间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10.若出现耳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之前使用过其他铂类制剂、听力低下、肾功能低下的患者应特别注意。
11.若出现间质性肺炎,应停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进行适当的处理。 12.若出现SIADH症状,应停药并采取限制水分摄取等适当的方法处理。 13.若出现恶心、呕吐、食欲缺乏等消化道不良反应应进行适当的处理。 4、顺铂 【临床应用】
1.膀胱癌、食管癌、肺癌有良好疗效。 2.也常用于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3.与放疗合用,可增加放疗的敏感性。 【药理】
1.药效学 本药为目前常用的金属铂类络合物,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抗肿瘤药,具有抗瘤谱广、对厌氧细胞有效的特点。 【注意事项】
1.特别警示 (1)本药相关的蓄积肾毒性很严重,其他主要的剂量相关的毒性为骨髓抑制、恶心和呕吐。(2)耳毒性在儿童中更为显著,如耳鸣和(或)高频听力
丧失,偶见耳聋。(3)有过敏样反应的报道,在用药几分钟内可能出现面部水肿、支气管收缩、心动过速和低血压。
2.交叉过敏 对其他铂制剂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3.禁忌症 (1)对本药或其他铂制剂过敏者。(2)肾功能不全者。(3)听力受损者。(4)因本药引起的外周神经病变患者。(5)水痘及带状疱疹患者,或近期有感染者。(6)痛风患者或有高尿酸血症者。(7)脱水患者。(8)孕妇。(9)哺乳期妇女。(10)严重骨髓抑制者。
4.慎用 (1)有肾病史者。(2)造血功能不全者。(3)非顺铂引起的外周神经炎患者。(4)曾接受过其他化疗或放疗者。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孕妇用药后可导致胎儿损害,故孕妇禁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D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 有报道,在人乳汁中检测到本药,哺乳期妇女禁用本药。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治疗前后、治疗期间和每一疗程之前,应做如下检查:肝功能(氨基转移酶、胆红素)及转肽酶、肾功能(血尿素氮、肌酐清除率、血清肌酸酐)及尿酸、血常规及血小板计数(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全血细胞计数)、血钙,以及听神经功能、神经系统功能等检查。 【不良反应】
1.心血管系统 少见心律失常、心电图改变、心动过缓或过速、心功能不全等。少见血管性病变,如脑缺血、冠状动脉缺血、外周血管病变(类似雷诺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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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枢神经系统 神经毒性多见于总剂量超过300mg/m的患者,多见周围神经损伤,表现为上下肢麻木、运动失调、肌痛等,偶见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出现莱尔米特征(Lhermitte's sign),为脊髓后柱病变,表现为突发麻木感,由颈髓传导至大腿和双足。也可有癫痫、球后视神经炎等。其严重程度随剂量的增加而加剧,也与年龄有关。偶有自主神经病及运动神经病。
3.代谢/内分泌系统 可出现血电解质紊乱,如低镁血症、低钙血症等。可出现高尿酸血症,表现为关节肿胀、疼痛。
4.泌尿生殖系统 本药肾毒性与给药剂量有关。单次中、大剂量用药后,偶会出现轻微可逆的肾功能损害(单次注射本药50mg/m2,25%-30%患者出现氮质血症);但也偶有小剂量导致严重肾损害的报道。多次高剂量和短期内重复用药,会出现严重不可逆的肾功能损害,甚至可因药物蓄积中毒而产生肾衰竭,导致死亡。原有肾功能不全者及曾使用过具有肾毒性的药物者,肾功能损害更为严重(主要损害肾小管)。有可能出现精子卵子形成障碍、男子乳房女性化等。 5.肝脏 可有低蛋白血症。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可恢复。
6.胃肠道 可见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和腹泻等。通常在给药后1-6小时出现,最长不超过24-48小时。尚可见牙龈铂金属沉积。
7.血液 表现为白细胞和(或)血小板减少,一般与给药剂量有关(剂量低于
2.5mg/kg时,发生率为10%-20%;高于3mg/kg时,发生率约为40%)。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达高峰,4-6周恢复。继发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与本药有关。 8.皮肤 可能出现脱发。(9)
9.耳 本药对耳蜗管及前庭有毒性作用,可导致耳鸣、听力减退(尤其是高频听力)甚至听力丧失及眩晕等,多为可逆性,不需特殊处理。耳毒性在儿童中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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