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相交。例如: 夫、本、末、中、斥
把汉字的书写单位和构形单位区别开来,在理论上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汉字的构件是体现构意的,笔画却不具有体现构意的功能。如“革”是以整体的构形来表示“去毛之皮”这一构意的,拆分成笔画后,各笔画体现不出构字意图。这就使构件与笔画有了根本性质上的差别。其次,汉字的书写与结构并不完全一致。书写是一笔一笔实现的,但不都是写完一个构件、再写第二个构件。只是在书写完成后,才能看见全部构件的布局。例如:
“回”由“囗(wei)”和“口”两个构件组成,但书写时并不是先写完“囗”再写“口”,也不是先写完“口”再写“囗”。
“東”由“木”和“日”两个构件组成,但书写时并不是将“木”和“日”一先一后分别实现的。 所以,虽然不少形素是由多个笔画构成的,我们在作构形分析时,并不以笔画作为下一层次的单位。当然,也有少数构件是单笔画的,为了理论体系的严谨,这种单笔构件应具双重身份:在书写时,称为笔画;进入构形时,称为单笔构件。 二、汉字的构形单位
汉字的构形单位是构件。当一个形体被用来构造其它的字,成为所构字的一部分时,我们称之为所构字的构件。如“人、止”是“企”的构件,“木、叔”是“椒”的构件,“冖、元、寸”是“冠”的构件。
(一)汉字的基础构形元素——形素
构件是有层次的,最小的基础构件我们称作形素。当我们对每个汉字进行拆分,拆到不能再拆,而又
能够体现构字意图的最小单元时,这些最小的单元就是形素。例如我们对“鞭”字进行拆分,依层次可拆成如下形体: 鞭
革
人 便 更
“革”、“人”、“更”就是楷书“鞭”的形素。 又如繁体字“歷”,可作如下拆分: 禾 秝
厤 禾 歷 厂 止
“禾”、“禾”、“厂”、“止”就是“歷”的形素。
“鞭”和“歷”都是依层次拆分的,而下面的“器”和“解”则是一次性拆分的: 口
口 角 器 犬 解 刀 口 牛 口
“鞭”、“歷”和“器”、“解”尽管拆分方式不同,但它们同样都是拆到不能再拆的程度,才现出
36
了形素。这些形素都能体现一定的构意,例如“歷”中的“止”与“经历”义相关,“解”中的“刀”与“分解”义有关。大部分构件是由多个笔画构成的,我们在作构形分析时,却不拆分到笔画。因为笔画只是汉字的书写单位,而不是汉字的构形单位。如:“口”是以整体的构形来表示人的嘴,拆分成笔画后,体现不出完整的构意了。
同一个汉字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常会有不同的构形形素。例如,小篆的“鞭”的形素与现代汉字就有所区别:
絊
椒 造
砧 鳝
縅 綢 眷
揩
与小篆比较可以看出,现代汉字的拆分和构意的体现不如古文字细,这是因为从小篆发展到隶书、楷书,有时为了书写的便捷会发生的形素的粘连,如“更”是“丙”和“攵”的粘连,“攵”是“又”和“卜”的粘连。粘连以后的构形元素从形体上不宜再拆分了。 (二)构件的层级
在依层次拆分的汉字中,构件是有层级的。例如: “歷”字含有以下三级构件: 一级构件:止、厤 二级构件:厂、秝 三级构件:禾、禾
小篆的“鞭”字含有以下四级构件: 一级构件:絊、砧 二级构件:造、縅 三级构件:眷、鳝 四级构件:綢、揩
一级构件又称直接构件,这样称说是因为它们直接构成全字,全字的造字意图是通过直接构件来体现的。如“鞭”的造字意图是通过直接构件“革”和“便”来体现的,“革”指明其意义类别,“便”提示其声音信息。最后一级构件即是形素,又称基础构件。
对独体字来说,它的构件就是它自己,它的基础构件、直接构件和全字是相同的,如“鸟”字的形素是“鸟”,直接构件和全字也是“鸟”。
以上我们是按拆分的程序来说的。将拆分的程序反转过来就是组合的程序,也就是汉字依层次逐级构成的顺序。楷书“歷”和小篆“鞭”的层次构成为: 禾 秝
禾 厤
厂 歷 止
綢
眷
揩 縅
37
鳝 砧
造 椒 絊 从上可以看出,形素在层次组合的字中,是逐层加入的。也就是说,虽同是构形的最小单位,它们却可以有不同的出现层次。“綢”和“揩”出现在组合的第一层,而“絊”却到第四层才出现。 (三)成字构件和非字构件
构件有成字构件与非字构件之分。成字构件即能独立体现构意的构件。也就是说,当它不作其它字的构件时,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字,与语言中的某个词对应。如“日”,在作“晴”字的构件时,表示所构字的意义与“光亮”有关,而“日”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字,与语言中“太阳”这个意义相对应。“青”在作“晴”的构件时,其构意是提示“晴”字的读音,而“青”本身就有“qing”的读音和“青色”这个意义。“日”和“青”都是成字构件。
非字构件是依附于其它构件来体现构意的构件。这种构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无法与语言中的词对应。如“输”中的“體”依附于“木”而存在,体现“果实之形”这一构意,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不能与语言中的词对应。“太”字中的一点是为了和“大”相区别的一个标示符号,只能依附于成字构件“大”而存在,其构意只有在所构字的具体环境中才能体现出来。
有一种对汉字结构的传统分析方法,就是根据构件是否成字,将汉字分成独体字、准独体字和合体字三个大类。独体字是由一个成字形素构成的,如“人”、“口”;准独体字是由一个成字形素和一个非字形素构成的,如“果”、“刃”。合体字是由两个以上的成字形素构成的,如“息”、“伟”。 (四)构件在组构中的功能
构件在构字时都体现一定的构意,构件所承担的构意类别,称为这个构件的功能。汉字构件的功能有以下四类: 1.表形功能
构件用与物象相似的形体来体现构意,我们就说构件具有表形功能。例如,甲骨文的“ (眉)”字中表示眉毛的构件“ ”,“ (面)”字中表示面部轮廓的构件“ ”;金文的“ (胄)”字中表示头盔的构件“ ”,“ (旦)”字中表示日影之形的构件“ ”;小篆的“输(果)”字中表示果实的构件“體”,“礵(番)”字中表示爪印的构件“體”等,承担的都是表形功能。 2.表义功能
构件以它在独用时所记录的词义来体现构意,就是构件的表义功能。如“木”本指树木,在由它参构的字“杜”、“梅”、“桃”、“桐”等字中,“木”表示这些字的意义与“树木”有关。“言”本指言语,在由它参构的“説”、“話”、“談”、“語”等字中,“言”的构意是“言语”。“木”和“言”所承担的就是表义功能。
有些表形构件是非字构件,本身没有独立的音义,它们与表义构件的区分是明显的。但有些表形构件是成字构件,本身具有独立的音义,这样表形功能与表义功能有时就难以区分。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区分:一、表形构件是以象物性来体现构意的,因此只存在于古文字中。今文字的表形构件笔画化,原来的表形构件失去了象物性,一部分意化,成为表义构件,如古文字的“目”和“牛”就是这样;一部分记号化,必须用古文字的形体替代后,才能看出原来的造字意图,如小篆的“输”和“礵”中表示果实和兽蹄的圆形物到楷书中变成了记号。因此,表形构件在今文字中已不存在。二、应当观察这个字的构件组合是形合还是意合。形合是指字的构件以象物性以及组合时上下左右的相对
38
位置来反映事物的实际关系,从而体现构意。表形构件一般存在于形合字中。如“ (涉)”字将两脚放在“水”的两边,以两脚跨越水的具体形象体现“涉水”之义,这样组合完全体现了事物的本来情境,所以“ ”中的三个构件承担的都是表形功能。再如金文的“ (盥)”字,两手在器皿两旁,器皿中放了水,完全是洗手的实际物象的反映。整个字的构形属形合,它的构件即是表形构件。意合是指构件通过固定地贮存在形体中的意义来体现构意,而不以形体的象物性及构件的摆布位置与实际物象的对应来体现构意。楷书“涉”字,将古文字中跨于水的两脚移至右侧写成“步”,将“水”置于左侧,变成以“水”和“步”的意义信息体现构意的会意字,其构件都成了表义构件。楷书“盥”字中的所有构件虽还保留着原来的相对位置,但构件都已失去了表形作用,只提供“盥”与这些意义信息有关,其构件已成为表义构件。 3.示音功能
构件在构字时体现示音的构意,就具有示音功能。例如“江”、“河”、“渭”、“洛”、“汾”、“湘”、“浙”是不同水的名字,都从“水”,构意与“水”有关,它们的构件“工”、“可”、“胃”、“各”、“分”、“相”、“折”分别与全字的读音相同或相近,承担的是示音功能。通过这些示音构件,可以将“榆”、“松”、“桐”、“梨”、“桃”、“枫”所对应的水名提示出来,并与其它水名区别开来。
在具有示音功能的构件中,有一部分还同时可以提示词源意义,也就是具有示源功能。例如:“昏”的意义是“黄昏”,当它作“婚”的示音构件时,同时也提示“婚”由“黄昏”而得名。再如:“坙”的意义是“水脉”,具有“细而长”的特点,由“坙”作声符而构成的一些形声字,如“頸”、“莖”、“徑”、“脛”、“經”等,其词义都具有“细而长”的特点。因为提示意义来源只是示音功能附带的功能,不能单独存在,所以不单分一类。 4.标示功能
构件不独立存在,而是附加在另一个构件上,起区别和指示作用,即具有标示功能。承担标示功能的构件一般为非字构件。例如:甲骨文“ (厷)”中的“ ”是标示臂肘之所在,“刃”中的“丶”用以标示刀刃之所在,“本”下边的一横标示树根的位置,它们起的都是标示作用。“玉”中的“、”是用以和“王”相区别,“刁”中的“ ”是为了和“刀”区别开来,这些标示构件的功能是用以区别。 5.代换功能
有些构件本身不直接体现构意,而是作为另一构件的替代物,只有将其代换为相应的构件才能讲解其构意,这种构件所承担的功能是代换功能。如“赤”中的“土”和“ ”已不能直接体现构意,将这两个构件代换为小篆的“嘭”和“撸”后,其构意便可解说。有一部分简化字是用符号代换的办法简化的,如“赵”中的“乂”代换的是“肖”,“动”中的“云”代换的是“重”,“党”中的“儿”代换的是“黑”,上述“乂”、“云”、“儿”承担的就是代换功能。承担代换功能的构件一般都已失去了理据,在讲解构意时,切忌在不加代换的情况下按照构件的外形作主观臆测。
第三节 汉字的结构
一、平面结构和层次结构
汉字由有限的形素组成数以万计的单字,有两种不同的组合类型,我们分别称之为平面结构和层次结构。
平面结构是由三个以上的构件一次性集合而成。前面谈到的“器”字和“解”字即为平面结构。
39
甲骨文的“ (叟)”是“搜”的本字,象手持火炬在室内搜索之形,它的三个构件“ ”、“ ”、“ ”是一次性集合而成,分不出组合的先后次序。甲骨文的“ (蓐)”象手持农具除草之形,它的三个构件“ ”、“ (辰:一种农具,即蚌镰)”、“ ”也是同时参构的。小篆“吩(归)”是“女嫁”的意思,它的三个构件“匪 (止)”、“愿(妇)”和“霰( )”也是一次性集合而成,分不出组合的先后层次:
这种平面结构的字,其构意的体现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把多个意义信息集在一起来表示总的字义:如小篆的“归”由“止”和“帚(妇)”提示意义,“ ”提示读音;楷书“解”用“牛”、“角”、“刀”三个表义构件一起体现构意。这些字都已不是实际物象的组合,它们是通过构件本身所带有的意义信息或声音信息来体现构意的。另一种是图画式的组合:甲骨文的“叟”和“蓐”就是通过对实际物象的描绘来传达“搜寻”和“除草”之义。
但是,汉字的大量组合却是层次组合,全字是由形素或构件分作若干层次逐步累加上去而构成的。以小篆的“籁”和楷书的“澜”为例:
蚳
蚠 芍 蚥
漠 褪 铜 苝 牛 囗
束
木 柬
八 阑
门 澜 氵 这两个字都是由形素逐次累加而成的。这种层次结构的汉字,其构意是通过直接构件来体现的,其它构件不直接对全字的构意起作用,只是因为逐级生成全字而对全字的构意间接地起作用:
籁:由“囗”和“木”作为组合的起点,生成“束”,表示“束缚”义。“束”和“刀”组合为“剌”,产生了“乖戾”义,徐锴说:“束而乖违者,莫若刀也。”在下一个层次里,“剌”以声符的身份和义符“贝”组成“赖”,既保持了“剌”的声音,又产生了“赢利”的意义。“赖”又作为声符和“竹”组合构成“籁”,表示乐器的名称。
澜:先由“囗”和“木”生成表示“束缚”义的“束”。“束”和表示“分别”义的“八”构成“柬”,表示“挑拣”。“柬”作为声符和“门”组成“阑”,生成“门前栅栏”的意思。“阑”又作为声符和“水”组合为“澜”,既保留了“阑”的声音,又产生了“大波”的意思。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在层次组合中,形素的功能只在自己加入的层次里起作用,每一个层次都生成一些功能,也可能消失一些功能。整个字的构意则是通过直接构件来体现的,而直接构件的功
40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汉字学概要完美全版(北师大精品课程)(9)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