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方写了“信”,如《孟子·告子上》:“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这句话中,“信”和“屈”相对,记录的是“伸展”的意思,这里的“信”是“伸”的借字,“伸展”义是“信”的借义。
借音字与其所记录的字义是脱节的,用借音字的形体来讲解它所记录的意义,必然会出错。只有本字才能保证形义关系的统一。
以上从字形、字义、字用三个方面说明了形义统一的条件,一言以蔽之,我们说的形义统一就是本字的笔意和本义的统一。
二、分析构意的基本方法
现代汉字虽然多数具有可分析的笔意,但在隶变、楷化的过程,也确实出现了一批因粘合、省简、变形、错讹而变得看不出造字理据的字。在文献中,虽然多数时候用本字,但遇到借字的机会也非常多。而对字义来说,用引申义的机会比本义多。对于那些不具备形义统一条件的字,在通过构形分析构意,进而探讨文献词义的时候;或者通过词义分析汉字构形的时侯,需要做三方面的工作: (一)笔意的恢复
现代汉字构形理据丧失在字形方面的原因是笔意的模糊,这一点又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隶变造成的象形性消失。古文字象物性很强,经过隶变,书写形制发生了由曲到直的变化,使字形的象物性由淡化以至消失,构形理据不能直接由字形看出。例如:
“虫”小篆写作“饃”,是个象形字,隶书写作“虫”,象物性消失。有人根据隶书字形把“虫”的构意胡乱解释为“虫者屈中。”
“矢”小篆作“儒”,象箭形,隶书作“矢”,失去了象物性。 “衣”小篆作“譊”,是上衣的象形,隶书作“衣”,失去了象物性。
2.隶变和现代汉字简化造成的形体变异与混同。原来的一个形体变成了几种不同的写法,又使得很多原来不同的形体变得没有了区别,这样,好多字的构形理据就不能通过字形的分析而得到了。例如:
洲 著 塥 咒 柱 騕 嗌 稱 岷 鄑 造 騔 嘭 囫 舔 撸
人 卜 土 从 卧 危 北 监 地 赤 走 志 黑
隶变使“人”变成了“卜”、“ ”、“ ”等,但“人”的构形理据是绝不可以用“卜”等字形来解释的。隶变使“大”、“夭”、“火”等不同的形体都变得和“土”没有了区别,但这些字的构形理据也是不可以用“土”来解释的。
在简化现代汉字时,符号替代造成一些部件合并。如:
馭 鶏 漢 鄧 僅 歡 鳳 聖 樹 對 轟
又
驭 鸡 汉 邓 仅 欢 凤 圣 树 对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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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字中,除了“驭”外,其它字中的“又”字已经完全变成了人为约定的记号,这些字的构形理据与这些记号没有任何联系。
3.隶变造成构件的粘连,使构形理据无法从字面获得。如:
“更”在小篆中写作“縅”,从“攴”、“丙”声,经过隶变“丙”和“攴”粘连不可分了,其构形理据也就不能直接从字形看出了。
“寒”在小篆中写作“咬”,人藏在室内草中,草下有冰,表示寒冷,隶书作“寒”,中间的两个“艹”和“人”粘合在一起,构形理据无法从字面获得。
隶变和现代汉字简化造成字形象物性消失和构件的变异、混同、粘连,使构形理据变得模糊不清。要想根据字形讲解构意,就必须找到笔意化字形。通过变异字形寻找笔意的工作我们叫做“复形”。 例如:“为”有“劳作”义,但楷书“为”的字形无法与“劳作”联系起来,这就要对“为”字作“复形”的工作,即找到保留着原初造字意图的形体。我们找到“为”的甲骨文字形“ ”,是手牵大象进行劳作的形象,这个字形与“劳作”义是统一的。
再如:“昔”有“往日”的意思,楷书“昔”从“ ”从“日”,“日”可以和“往日”联系起来,但上部的“ ”是什么?通过复形,我们找到“昔”的甲骨文字形“ ”,上象洪水。传说古人曾经历过一个洪水时期,那次洪水给人类带来了慎重的灾难,也给人类留下了难忘的印象,所以古人用“水”和“日”会意,表示“往昔”。通过复形找到字形来源,构形理据就可解释了。
汉字由起源而渐进为现代楷书,其间经历了很多的发展阶段。就形体的外观来说,不同历史时期的汉字存在较大差别,但各历史阶段又是相互联系、一脉相承的,汉字字体的演变又是有一定内在规律和一定发展趋势的。我们在找笔意的时侯,就要依照汉字形体演变的规律和趋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主观,才能保障科学。 (二)本义的探求
很多现代汉字的常用义都已不是造字时所依据的本义,而是后出的引申义,致使形义不能统一。我们在作构形理据的分析时,要注意找它们的本义。因为本义乃是引申义的源头,是统帅一系列引申义的义项,在寻求引申义和字形的关系时,必须通过本义作过渡。
如:“企图”义是“企”的引申义,这个引申义与字形的关系已经不是那么直接了。“企”的本义是“踮着脚看”,这个意义与“企”字从“人”从“止”的构形是相合的。
再如:横,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中有“逆”、“不顺”义。这是“横”的引申义,我们要想弄明白“横”字何以有“不顺”义,就得通过“横”的本义作考察。《说文·六上·木部》:“横,阑木也。”阑木就是挡门的横木,它拦住开门的方向,阻挡门的推进,所以引申有“不顺”、“横逆”的意思。由“不顺”又引申为“错综杂乱”的意思,由此我们才能更清楚的理解诸如“横生枝节”、“沧海横流”、“妙趣横生”、“才华横溢”、“血肉横飞”??这些词语中“横”的意义。而“横”有“与理相悖”的意思,用在“横行霸道”、“横征暴敛”等词语中,也就不难理解了。
古代文献中,“尉”有“安慰”义,如:《汉书·韩安国传》:“以尉士大夫心。”颜师古注:“尉,古尉安之字正如此。其后流俗乃加心耳。”根据颜师古的注我们知道,“尉”本身就有“安慰”义,后来才加了表义构件“心”作“慰”,来专表“安慰”义。“尉”何以有“安慰”义?《说文·十上·火部》:“尉,从上案下也。从 ,又持火以尉申缯也。”“尉”即今天“熨斗”的“熨”的本字,“尉”的目的和结果都是使一个东西平展,引申而有“安慰”义。 (三)本字的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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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在使用过程中,借音字的存在使形义关系脱离,要想使形义关系统一,必须追溯其本字。追溯本字必须首先明确两点:第一:只有形体无法与意义统一时,才需要求本字;而求到本字后,形义便应当是统一的。第二:求本字的目的不是为了写本字,而是为了从本字的形体上探求或证实它所记录的词义,从而使形义统一,加深我们对文献词义的理解。本字虽是专为某词而造的字,但在使用时,有时反而是借字通行而本字不通行。我们在使用文字符号时,对已经通行的借字要遵循社会约定俗成的原则。如“举国欢腾”、“举世闻名”的“举”的本字应为“俱”,《说文·八上·人部》:“俱,偕也。”引申而有“全部”义。但“举”已经通行,我们不必改为本字。“雕刻”的“雕”的本字是“彫”,《说文·九上·彡部》:“彫,琢文也,从彡周声。”但“雕”已通行,大家都这样写,并没有造成交流的障碍,也不必用本字来取代借字。
如何通过借字找本字呢?通过声音来找。因为借字就是因为和本字声音相同或相近才被借用的。例如:
“ “容”,《说文解字》:“容,盛也。从宀谷。”“宀”和“谷”都是容积很大的空间,“容”的本义是容纳。“容貌”的“容”和“容纳”义无关,我们怀疑是借字。根据声音关系,我们认为其本字应是“颂”。“颂”的异体字作“ ”,从“容”得声,证明“颂”与“容”在古代是同音的。“颂”从“页”,字义与头部有关,《说文》:“颂,貌也。”“颂”正是“容貌”之“容”的本字。
“衣冠楚楚”是说一个人穿得很好,“楚楚动人”是说一个人的长相非常美好。可是《说文解字·木部》对“楚”的解释是:“楚,丛木,一名荆也。”“楚”是一种植物,也就是今天所说的“荆棘”的“荆”这种植物,和衣物无涉。根据声音关系,我们找到一个“ ”字,《说文·七下·黹部》:“ ,合五彩鲜貌。从黹 声。《诗》曰“‘衣裳 ’。”《说文》是用来说明本字本义的,从《说文》对字义的解释和所引《诗经》我们知道,“衣冠楚楚”之“楚”的本字正是“ ”。
同音借用问题涉及到许多疑难词义的探求和解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但通过借字找本字仅仅有语音上的相同或相近还是不够的。因为,汉字的同音字很多,从古到今时代久远,语音变化的轨迹也往往曲折绵长,如果妄加猜测而找错本字,便会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由借字找本字需要从文献上找到充足的证据,不容主观臆断。例如,成语“不速之客”的“速”,注释家一般用“召”来训释它,认为不速之客为不招而自来的客人。如《周易·需卦》有“有不速之客三人来”之语,王弼注:“不待召也。”孔颖达解释说:“不须召唤之客有三人自来。”二者皆以“召(即今天的‘招’)”训“速”。“速”字从“辶”,本义是“疾速”,不可能发展出“召”的意思来,我们怀疑这是一个借字。根据音同音近的条件,我们找到一个“誎”字。《说文》:“誎,餔旋促也。”“餔”是下午四五点钟吃饭,有客不按时来,恐天黑不便,常需促请。“旋促”就是催其快来入席。“誎”由本义“催客人吃饭”引申而有“请”、“召”之义,所以“不速之客”的“速”,本字应是“誎”。为了证明这个本字的推断,还需从文献中多找一些有关同音借用字的佐证。例如,《诗·小雅·伐木》中有:“即有肥羜,以速诸父”;“既有肥牡,以速诸舅”的句子,都是借“速”为“誎”的用例。
在汉语词汇中,有些同音借用字已经通行,而且并不一定有本字,对这样的字,不必硬找本字,也不要硬讲构意。例如,“离”的繁体字作“離”,《说文·四上·隹部》:“離黄,鸣则蚕生。”“離”从“隹”,它的本义是一种鸟的名字,意义与“分离”义无涉,用来表示“分离”,是一个借字,但后来“離”成了“分离”义的通行字,本字已经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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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汉字的构形关系和使用关系
第一节 汉字的构形关系
汉字的构形关系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共时的,即在同一个历史时期的汉字之间的形体关系;另一种是历时的,即在不同历史时期汉字构形的传承关系。共时的构形关系包括异写字、异构字,历时的构形关系包括传承字。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文字现象,就是同形字。 一、异写字
异写字是同一个字(音、义、用完全相同的字)因写法不同而造成的形体差异。
在早期汉字中,由于书写带有随意性,形体不固定,所以异写现象大量存在。例如:甲骨文的“羽”有多种写法:
再如金文的“ ”,象水脉之形,也有很多种写法:
异写字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构件写法变异造成的异写字,一种是构件位置不固定造成的异写字。 (一)构件写法变异造成的异写字。
如甲骨文的“虎”字是一个零合成字,它的许多写法就是由书写变异造成的:
再如:金文中的“酉”字有许多异写形体,当它充当其它字的构件时,又会造成所构字的许多异写形体,金文“奠”的许多异写形体就是主要由“酉”的异写造成的:
到了汉字的使用非常广泛以后,在个人使用汉字这个层面上,由于书写人的个人习惯不同,也会形成一些异写字,例如隋唐碑志中就有许多异写字,下边是一组“龙”字的异写字:
不同历史时期的汉字积淀到同一共时层面上,隶定方式不同也造成异写字。如: “春”从小篆发展为到楷书,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字形“春”和“萅”,“萅”是将小篆的字形用楷书的形制来转写的结果。在隋唐碑志中,“垂”有“垂”和“ ”两种写法,“光”有“光”和“灮”两种写法,也都是隶定方式不同造成的。
(二)构件位置不固定造成的异写字。
在有些字中,构件放置的相对位置不同,可以形成不同的构意,如“東”、“杲”、“杳”等,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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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字中,构件的位置就成为字与字之间的区别手段。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字,构件放置的位置是不影响构意的。这些构件位置不同而构意相同的字,也是异写字。在早期汉字里,这种构件位置不固定的异写字相当多。如甲骨文的“吏”字或作“ ”,或作“ ”,手的位置在左在右不定;“祀”字或作“ ”,或作“ ”,“示”和“巳”的位置可以互换。金文的“福”,或作“ ”,或作“ ”,“示”和“ ”的位置不定等等。在汉字规范时取消的异体字中,有不少其实是这类异写字。例如: 案――桉 鞍――鞌
峰――峯 鵝――鵞 濶――闊 幕――幙 棋――棊 慼――慽
异写字的相互差别只是书写方面的差别,没有构意方面的差别。从社会用字的角度看,这是一种对全社会文化交流不利的现象。首先,它增加了汉字使用者的负担。同是一个字,却要记很多形体;其次,它影响印刷与汉字信息处理,使排版与打印字库增加许多无谓的形体,字形增加,信息量却没有增加;第三,在基础教育与对外汉语教学中,字形的混乱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备受干扰,文化的传播也必然因此受到影响。所以对异写字必须进行规范。规范异写字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直接在异写字中确定一个字形作标准体,其它形体只要能与标准体认同就可以了。例如在上各例中,确定“峰”、“鵝”、“幕”、“棋”为标准体,其它的形体,在教科书和公开的社会用字中,一律取消;遇到历史文献用字,只要与标准体认同,用标准体置换,也就达到规范的目的了。 第二,对基础构件加以规范。由上述各例可以看出,异写字的形体差异,很多都是在汉字最小的基础构件内部产生的,如果我们把汉字的基础构件形素规范化,由基础构件构成的字也就避免了异写现象。例如“奠”的异写字可由“酉”来规范,“龙”的异写字可由“ ”来规范。 二、异构字
异构字是与异写字相对的一个概念。异构字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音与义都相同,而在构件、构件数量、构件功能等方面起码有一项存在差别的一组字。异构字的构意肯定是有或多或少的差别,这就是我们称之为异构字的原因。但异构字记录汉语的功能是相同的,它们在书写记录言语作品时,不论在什么语境下,都可以互相置换。异构字有以下两种基本类型:
(一)因构形模式不同而形成的异构字
金文的“皿”是象形字。“ ”是在“皿”上加表义构件“金”,原来的“皿”就成了示音构件,“ ”就成了义音合成字。
韭――韮
“韭”是象形字,小篆作“宴”,《说文解字》:“象形,在一之上。一,地也。”“韮”是义音合成字。
丘――坵
“丘”是象形字,甲骨文作“ ”,象山丘形。“坵”是义音合成字。 岳――嶽
“岳”从“山”从“丘”,是会义合成字。它的异构字“嶽”是从“山”、“狱”声的义音合成字。 泪――涙
“泪”从“水”从“目”,是会义合成字。它的异构字“涙”从“氵”、“戾”声的义音合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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