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控制工期的重点部位,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
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5)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
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6、竣工验收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7、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
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2)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
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任。 (3)监理人员对工程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
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该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七、监理工作方法: (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施工场地的质量检验及验收(三通一平情况,施工现场布置、测量标记的确认等)。
(2)施工队伍的资质核对。
(3)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4)熟悉设计施工图及地质勘察报告等。 (5)施工机械配套的检查。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初审建议意见,
并与施工单位协调后交业主审批下发。 (7)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①.协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②主动向当地质量监督站联系,协助业主办理监督手续,争取当地质量监
督站的支持和帮助。
③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④明确材料、半成品取样制度等。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工序交接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
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
监理人员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
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
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3)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合格条件分两方面,即质量资料的检查和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2)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3)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单位工程的验收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工程变更和处理
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工程变更单, 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并由业主联系设计单位同意变更,由总监审核批准, 交施工单位实施。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申报或监理发现,要分析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总监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验收;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
(6)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①施工中出现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②隐蔽工程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③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为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④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⑤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⑥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⑦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7)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按照如下的程序办理: 施工单位提出---提交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有关方协调同意---交总监批复---交施工单位实施。
(8)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现场质量监理检验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核签后方有效。
(9)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其管理流程如下:
施工单位申报---交监理进行计量校对认可---经预算监理核对费用---经与业主协商同意后---经总监签署意见---交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进行登记。
(10)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监理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并要记录施工单位现场动态,如人员变动,材料动态,施工机械动态,天气变化等。
(11)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由现场总监代表或总监主持,每周组织一次,协调会后应有会议纪要,然后监督实施,协调会需经业主同意的事项,必须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写出纪要。
(12)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现场监理每月应向监理所及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则应及时提出报告。 3.质量的事后控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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