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字?2009?68号
关于印发《江西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
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赣人事业处函10104号),同意我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现将?江西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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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
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对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2006]87号)、人事部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以及?江西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赣人字[2008]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岗位的确定要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岗位设置,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制度的正常入轨。
(二)坚持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的原则。学校对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重点学科和重要岗位的需要。
(三)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论证、周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岗。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做到岗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
(四)坚持和谐稳定、有序推进的原则。学校尽可能保证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有职务或岗位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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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格控制岗位聘任数量,根据学校的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此次岗位设置,关系到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校岗位设置工作的领导,学校决定由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工作。
三、岗位设置的类别及适用范围
(一)岗位设置的类别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的范围是指正式在编在岗的校本部教职工,未经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认可备案的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的范围。
(三)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岗位类别设置的基本要求
(一)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校确定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5%。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我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岗位。我校确定专业技术岗占岗位总量的80%,其中教学(研究)系列为主系列岗位,非教学(非研究)系列为辅系列,主系列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5%,保持两类岗位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我校确定工勤岗位占岗位总量的5%。工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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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的设置以满足我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为原则。
五、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设置
根据学校规格,管理岗位分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8个等级,依次对应三至十级职员(见下表)。各等级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岗位 正厅 副厅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员 等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一至七级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八至十级3个等级;初级岗位分为十一至十三级3个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
2.我校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共11个等级,分别是正高三、四级,副高五至七级,中级八至十级,初级十一至十三级。对于正高三级中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竞聘全省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3.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是根据赣人发[2008]13号文件执行,具体控制标准如下表:
高级 中级 初级 一五至至十十合四三四七五六七合八九十合十二三计 级级 级 级级 级 级 计 级 级 级 计 一级 级 级 小小计 计 ≤% ≤% ≤% ≤% ≤% ≤% ≤% ≤% ≤% ≤% ≤% ≤% ≥% ≤% ≤% 43 13 6 7 30 6 12 12 45 14 17 14 12 6 6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 4 —
办事员 十级 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依次对应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8]14号)执行,具体控制标准如下表:
技术工 类 别 本科学校 一至二级小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计 ≤% ≤% ≤% ≤% ≤% ≥% 5 2 3 20 40 35 (四)特设岗位设置
1.特设岗位是学校为满足特定工作需要而设置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该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予以核销。
2.如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研究项目、课题,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或有其他特殊所需的原因,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3.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岗位的性质、工作任务的大小和能力要求的高低,以及申请人的实际水平等综合因素,由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并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
4.学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六、岗位设置情况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2066个。其中:管理岗位310个,专业技术岗位1653个,工勤技能岗位103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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