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个体行为与管理
第四章 创造性行为的培养与开发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掌握创造性行为的概念和创造性行为的特点与类型,正确理解培养和开发创造性行为的意义、掌握具有创造性行为人员的主观特征和自我培养方法,要明确开发创造性行为应具备的客观环境。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创造性行为的特点和类型 一、概述
创造性,也称创造力,是人的一种心理素质,是创造型人才的关键特征。我国专家给创造性下的定义各种各样:
有的认为:创造性是指能产生具有新设想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能制造新产品的创造技能;
有的认为:创造性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任务,开展主动积极的创造性思维对原有的知识和经验进行重新加工综合,创造新设想,新事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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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认为:创造性应当是一种以已有的心理因素为背景,顺利开展创造活动和产生创新效益的潜在可能性或显现的能力倾向;也有人认为:创造性是提供首创性的、具有社会意义产物的能力,等等。
创造性是和创造活动紧密相联系的,它在创造活动中得以表现,也在创造活动中得到发展,创造性不能脱离创造活动而孤立地存在。因此,创造性和创造活动的本质特征应该是一致的。对于创造性或创造活动的本质特征,心理学家们普遍的观点是:创造活动的本质是提供创造性产物。只有提供创造性产物的活动才能称得上创造活动。创造性产物有两个根本特征:一个叫首创性,就是新奇独特,前所未有;另一个叫有社会意义,就是对个人、对集体、对社会具有一定的用途,能为个人、集体、社会带来某种积极性的东西。没有首创性,人云亦云,产品复制,当然不能称之为创造,没有社会意义,不能为人类生活带来积极影响,也不能称之为创造。
创造性行为的含义:创造性行为,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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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个主体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后所形成一定目标和控制或调节客体过程中产生出前所未有的并且有社会价值的新成果的一种行为。创造性行为的产生,主要取决于人们内在的主观特征和外部的客观环境两方面的因素。
创造性行为:是指人这个主题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后形成一定目标和控制或调节客体过程产生出前所未有的并具有社会价值的新成果的一种行为。
创造性行为的产生,主要取决于人们内在的主观特征和外部的客观环境两方面因素。创造性行为产生的内在主观特征是创造性能力,而创造性能力主要来源于人的创造性思维,而创造性思维是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技术与方法进行培养开发和提高的。
创造性行为的特点: 1.首创性(不是重复):任何创造性行为都必须产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成果。
2.有用性 :任何创造性行为都必须产生出对组织,对社会,对人类有价值的新成果。
3.适应性:创造性行为和其他的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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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是人们这个主体为适应客体和控制客体的产物。
4.主动性:创造性行为是人这个主体主动努力,发挥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技能的产物。
创造性行为的类型
人的创造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
1、发明
发明是制造新事物。日本心理学家高桥浩说:“所谓发明,是指完成迄今所不能完成的事物,或者制造迄今所没有的东西”。它是创造全新的事物或方法的一个过程。一种新事物或方法不被此入“发明”出来,就会被彼人“发明”出来,只是时间有先后。
2.发现
发现是找出并揭示本来就存在但尚未被人知晓的事物或各种规律。被发现的事物和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如:祖冲之计算圆周率达到3.1415926,魏格纳发现大陆漂移等等,这些发现在当时是新的,又是有社会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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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发明创造都离不开发现。发明创造是在发现的基础上制造实际的东西。发现错误才去纠正,发现缺陷才去弥补,发现功能才去使用等等。发现即是提供创造性产品的方法,又是创造发明的一个重要起点。
3.创作(艺术塑造型)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叫“创作”。李白的诗,苏轼的词,关汉卿的戏曲,曹雪芹的小说,齐白石的画,洗星海的乐曲,李四光的《中国地质学》,郭若的《甲骨文字研究》等等,都属创作。 4.创见 (组织管理型)
创见亦称创新,就是提出新观点、新办法、新主张、新理论、新学说、新制度等。它是几乎人人都有、人人都能进行的创造过程。一个人利用他原有的知识和技能,创造出的新事物或方法,就可以算作“创新”。比如:马克思提出的剩余价值学说,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等等都是杰出的创见。
创新的主体没有必要与他人去比较创新的时间先后,结果优劣,能力强弱,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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