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钾等)。年老、体弱及以往有躯体疾患者检查更应详细。
(3)应用精神药物者,治疗前须对所有药物适当减量或停药,尤其需要注意对呼吸有抑制作用的药物(如利血平等),必须停用。
(4)治疗前6h内禁食、排空大小便、取出义齿、解开衣带领扣。如患者唾液多,或曾有治疗后呼吸恢复不畅者,可在治疗前1h注射阿托品和洛贝林。
(5)准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如洛贝林、咖啡因、尼可刹米、肾上腺素、毛花苷C。 (6)治疗前半小时测血压、体温、脉搏、呼吸。
(7)在专门治疗室内进行治疗。准备好心肺复苏急救药物、气管插管、活瓣气囊人工呼吸器、氧气、吸引器、拉舌钳等急救器材。
(8)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1名护理人员做器材准备及负责静脉穿刺;1名麻醉师负责麻醉及活瓣气囊加压人工呼吸;一名精神科医师操作电休克机,负责观察药物用量及通电后情况。
2、操作方法
(1)一般准备:患者仰卧于治疗台上,检查口腔,去除义齿,解开衣领和裤带。 (2)静注:用连有20~30cm塑料管的针头肘静脉穿刺,将预先准备好的25%葡萄糖液40ml试注10ml,证明穿刺无问题后,即可顺序注射下列3种药物:
①硫酸阿托品0.5~1.0mg,注射时用注射用水稀释到2ml。
②硫喷妥钠0.5g,用注射用水稀释到20ml(2.5%),缓慢静注做诱导麻醉,当静注至睫毛反射迟钝、对呼唤无反应、嗜睡状态时即可。一般用量为0.25g左右。也可用丙泊酚(普鲁泊福)200mg做诱导麻醉,该药注射后苏醒快而完全,一般用量为100mg(10ml)左右。
③氯琥珀胆碱2ml(甘油制剂内含100mg),用注射用水稀释到5ml。在注射到一定剂量时(一般在50mg左右),可发现患者口角或面颊有肌纤维呈束抽搐,历时1-3min。接着可见患者肌张力下降,腱反射消失、呼吸抑制。这是肌肉松弛的最佳时刻。应注意在开通电治疗前,用含有生理盐水的针筒替换原来所用的含有肌肉松弛的注射针筒,保持静脉通道,以便必要时抢救使用。
(3)通电治疗:观察到患者面肌、眼肌、口轮匝肌出现痉挛现象,或两下肢趾端呈痉挛或抽搐状态,即为有效发作。
(4)人工呼吸:通电结束,局部痉挛发作虽未停,即应以活瓣气囊(接上氧气)做加压人工呼吸,直至自主呼吸恢复。人工呼吸时间一般为5-10min。自主呼吸恢复后,静脉针头可拔除。
3、术后处理
治疗结束后仍需监护15min左右,防止意识恢复过程中跌倒。个别体质虚弱者,会出现继发性呼吸抑制,应提高警惕。
十三、危急值报告与处置
(一)“危急值”是指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结果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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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临床检验、电生理检查、医学影像及临床科室等多部门共同制定本院临床检验、心电检查、医学影像等检查危急项目,确定危急界限值,并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与修订,以适合保证医院医疗安全的需要。
(三)医务科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至少每年总结一次,重点追踪了解危急值报告和临床处置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提出“危急值报告”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四)危急值报告处置程序
1、临床检验、心电检查、医学影像等医技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危急值信息时应进行以下处理:
(1)立即核对、确认仪器是否正常,检查过程是否规范,询问申请医师该结果是否与病情相符;必要时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复核或重新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2)认危急值后,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检验结果,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中详细记录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查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报告人、报告时间、接受报告医生/护士全名等。
(3)特殊情况下(单独值班时或特别紧急状态),核对、确认结果无误后立即报告主管或值班医师。
(4)原始标本应留置封存,待复核。及时了解检测结果的动态变化,分析原因,备案。 2、临床科室医务人员接到危急值报告时应进行以下处理:
(1)复述确认无误后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同时填写“危急值报告登记”,包括报告时间、检查结果、报告者姓名及电话等。
(2)医师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并对报告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抢救治疗措施(如药物治疗、会诊、转诊或转院等)并详细记录报告结果、分析、处理情况、处理时间等。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3)临床医师如认为报告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在进行必要处置的同时,应立即与相关科室沟通,详细了解检查过程,必要时进行复查。
附件1 危急值项目表 (一)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范围 序号 1 2 3 血常规 4 5 6 血小板计数 血红蛋白 血球压积 项目名称 白细胞计数 粒细胞比率 单 位 ×10/L 99低值 2.5 40% 1.0 60 70 15 高值 30 200 60 备 注 粒细胞绝对值 ×10/L ×10/L g/L % 9EDTA-K2 抗凝静脉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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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10 11 12 13 14 凝血 血糖 电解质 血药浓度 PT APTT 血糖 血钾 血钠 血钙 血锂 谷丙转氨酶ALT S S mmol/L mmol/L mmol/L mmol/L mmol/L U/L 8 2.8 3.0 125 1.75 30 70 18 5.5 160 3.5 1.6 500 1:9枸橼酸钠 抗凝静脉血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肝功能 谷草转氨酶AST 胆红素TBIL U/L μmol/L umol/L mmol/L U/L U/L ng/mL U/L % mmHg mmHg mmol/L % 500 血清 307.8 530 35.7 1000 50 1.68 肾功能 血肌酐Cr 尿素Urea 肌酸激酶(CK) 心肌酶 同工酶(CKMB) 肌钙蛋白(cTnI) 淀粉酶 淀粉酶 COHb PH PCO2 正常上限3倍以上 7.25 20 45 10 75 50 7.55 50 肝素抗凝动脉血 40 血气分析 26 27 28 PO2 HCO3 氧饱和度 -(二) 心电检查危急值报告范围: 1、心脏停搏; 2、急性心肌缺血; 3、急性心肌损伤;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律失常: ①心室扑动、颤动; ②室性心动过速; ③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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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 ④频发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⑤预激综合征伴快速心室率心房颤动; ⑥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⑦二度II型及二度II型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⑧心室率小于40次/分的心动过缓; ⑨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
(三)医学影像检查危急值报告范围: 1、中枢神经系统:
①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②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③脑疝、急性脑积水; ④颅脑CT或MRI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⑤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CT或MRI,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与近期片对比超过15%以上。
2、脊柱、脊髓疾病:X线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锥体粉碎性骨折压迫硬膜囊。
3、呼吸系统:①气管、支气管异物;②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③肺栓塞、肺梗死 。 4、循环系统:①心包填塞、纵隔摆动;②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5、消化系统:①食道异物;②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③急性胆道梗阻;④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⑤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出血 。
6、颌面五官急症:①眼眶内异物;②眼眶及内容物破裂、骨折;③颌面部、颅底骨折。 7、超声发现:①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患者;② 急性胆囊炎考虑胆囊化脓并急性穿孔的患者;③考虑急性坏死性胰腺炎;④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⑤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并胎儿呼吸、心率过快;⑥心脏普大并合并急性心衰;⑦大面积心肌坏死;⑧大量心包积液合并心包填塞。
十四、危重患者抢救
(一)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包括自杀、严重自伤、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总值班,必要时报告医务科。
(二)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无陪护患者出现重大病情变化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其监护人,并要求其立即来院。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抢救过程中应与家属充分沟通并记录。
(三)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规范口头医嘱的执行。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十五、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一)一线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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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室每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和副班医师。可根据科室性质、大小和床位多少,决定采取单独或联合值班。联合值班的医师接班时,应将自己的联系电话注明在相关科室的规定位置,并保持通讯畅通。
2、值班医师应提前15分钟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巡视病房,了解所负责病区患者的整体情况。重点(新入院、疑难、危重患者及其他特殊情况)患者应床前交接班。交班时应向接班医师、主管医师、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患者病情、处理事项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并对重点患者进行床前交接班。填写交班记录,交接医师双签字。
3、值班期间,值班医师负责接诊新入院患者,进行相应的医疗处置,并完成入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等医疗文件的书写;完成其他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遇患者病情出现危急情况时,在负责积极进行救治的同时,应及时通知主管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或发生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请示科主任或医务总值班;及时完成患者病情变化、检查及处置结果的病程记录及其他相关医疗文件的书写。
4、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定时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值班护士及患者家属请诊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因必要的院内医疗活动需暂时离开病区时,需在保证本科室患者医疗安全情况下,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必要时请示医务总值班后方可离开。
(二)二线值班
1、科主任、副主任(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为本科室二线值班人员。负责本科室突发医疗事件的处理、协调与指挥。值班时间可在家中留宿,但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接到科室值班医师求助电话时应给予及时帮助,必要时立即赶赴现场。
2、医务总值班:为全院医疗二线值班人员。负责非正常工作时间全院的医疗事务,并处置医疗纠纷、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等突发性事件。
(1)值班医师必须留宿值班室,每日至少对临床科室进行1次查房。接到一线值班人员求助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必要时通知该科室二线值班人员、报医务科或主管院领导。 (2)值班医师应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书写值班记录。接班医师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时应与当班医师联系,保证无缝交接。当班医师应主动向接班医师交接值班记录,并强调需续办的事项。接班医师应认真逐项办理并记录。
(3)总值班记录本上应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医师姓名,简要记录值班时发生事项和处理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医师继续办理的事项。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十五、出院管理
(一)患者出院应当由本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决定。经病情评估后,自愿住院患者符合出院条件的,告知患者办理出院手续;非自愿住院患者符合出院条件的,告知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
(二)如果非自愿住院患者的监护人未及时办理出院,或无法联系到监护人时,医师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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