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对于未按本办法尽职履行职责,造成档案损毁、遗失及擅自销毁、擅自对外提供、涂改、伪造信用档案和擅自透露客户信用业务档案信息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通报、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存储信用业务档案数据、图像的电子介质的管理,执行本行有关电子介质档案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行相关部门及各分行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本部门及辖内机构信用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总行制定,由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维护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福建兴业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兴银[2000]54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信用业务放款审核档案清单 2、授信后管理档案交接单 3、信用业务档案管理登记簿
4、兴业银行抵(质)押物品出入库保管登记簿
—21—
5、立卷档案皮参考样本(封面、尾页)
6、信用业务档案盒封面参考样本和盒脊参考样本 7、信用业务立卷档案卷内文件目录 8、信用业务档案编号规则 9、已结清信用业务档案登记簿 10、信用业务(文件)档案利用申请表 11、信用业务档案利用登记表 12、信用业务档案出借单 13、信用业务档案销毁清单
—22—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公司客户信用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2月修(5)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