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条 空间结构
第5.1条 第5.2条 第5.3条 第5.4条 规划确定“一心、两翼、两轴、六片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在仲恺大道两侧建设商务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于整个仲恺地区。 两翼:依托服务中心,分别形成南、北两大集中的高新科技产业集群。
两轴:依托仲恺大道和乐金路形成服务拓展轴,承载为工业区配套的服务功能。 六片区:根据主要发展功能划分为六大用地功能区,包括中心服务区、高新科技产业区、生活配套服务区、科研孵化区、先进制造业加工区和商贸物流园区。
第五章 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区用地包括城市建设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两类。
城市建设用地是指城市各类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
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等用地。规划期内城市各类建设均应控制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内。
水域和其他用地主要是指自然生态用地、河流水系等。其中,自然生态用地指规划期内
需保护的森林山体、自然植被区,是规划区总体生态环境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和最重要的生态实体,是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可用于城市建设,可保护性地建设城市公园等。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总用地面积约为859.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5.11%。其中一类工业用地747.40公顷,二类工业用地112.13公顷,分为五个相对集中的工业组团: 1. 仲恺高新区(松山)工业组团: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产业核心区,采用“腾笼换鸟”的策略,将一些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的企业,置换成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具有产业补链功能的高科技项目,部分用地可改造为配套服务设施。 2. 高新科技产业组团:通过集中规模化发展,形成新的高新科技产业组团,用地规模约1.8平方公里。
3. 惠台工业组团。利用未开发地块或需改造地块适当增加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各项功能。
4. 科研孵化与创意产业组团。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管、设计、研发、创意产业、科研孵化等新技术产业,用地规模约1.2平方公里。
5. 西坑工业组团。发展以装备制造为主的先进制造业组团,控制二类工业进入。
第5.5条 居住用地规划
第5.6条
第6.1条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626.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5.57%;其中二类居住用地392.80公顷,中小学用地31.56公顷,四类居住用地201.69公顷。 居住用地安排在南北两大生活服务区和中心服务区内:
中心服务区内的居住以中高层、低密度、高容积率的现代公寓为主;北部配套居住区以低层、低密度的高尚住宅为主;南部配套的居住用地以多层住宅为主。
配套公建规划:居住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设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套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指标确定。
村镇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采用控制型、调整型和重建型相结合的改造模式对现状村庄进行改造,将现有201.69公顷村镇建设用地规划为四类居住用地(R4),根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惠州市相关政策标准,安排村民回拨工商两用地35公顷,位于73#、81#、74#、50#、60#、85#地块内,或与陈江片区统筹安排,具体用地界线在下一层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第六章 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附表二)
1. 教育设施
(1)职业教育:规划1所高级职业技术学院,位于87#地块内,用地面积5.34公顷。 (2)初、中等教育
保留原有1所初中和3所小学。规划小学10所(新增7所),总用地面积15.82公顷;新增初中1所,用地面积1.50公顷;新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用地面积3.08公顷;新增市级中学(初、高中)2所,总用地面积8.07公顷。 (3)成人教育:现状保留1所仲恺成人教育学校。 2. 医疗卫生设施
在现有协和医院(12#地块)的基础上新增市级医院1座(82#地块),用地面积16.49公顷;规划门诊部3处,面积分别为0.27公顷(10#),0.78公顷(60#)和0.80公顷(XK-11#)。规划医疗卫生用地总规模为18.34公顷。
第6.2条 3. 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在仲恺中心区设立占地4.04公顷(12#地块)的仲恺文化广场和文化中心;2个独立占地的居住区级文化中心,总用地面积1.86公顷;完善影剧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及老年活动中心等,分别位于25#(0.96公顷)、XK-11(0.90公顷)地块内。 4.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片区级综合体育中心2处,规划居住区级综合体育活动中心2处,分别位于25#、45#、87#、XK-11地块内,总用地面积10.95公顷。 5.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规划
规划1处敬老院,位于67#地块内,用地面积2.61公顷。 6.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街道办事处1个;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13处;保留现状派出所2个;规划总部经济大楼1座,用地面积4.33公顷。 7. 口岸设施规划
规划在22#地块建设口岸新区:主要包括海关、检验检疫局、车检场、相关配套服务等,用地面积14.12公顷。 8. 商业设施规划
规划商业金融业总用地83.29公顷。重点建设仲恺大道沿线商业服务中心和依托海关发展的招商物流分发中心,补充完善现有的商业市场体系。
9. 具体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详见附表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附表三)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50.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7%,包括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 规划供应设施用地面积为18.01公顷,包括供水加压站1处,用地面积1.37公顷;变电站6处,用地面积分别为1.30公顷(39#)、6.70公顷(5#)、3.50公顷(13#)、1.06公顷(65#)、0.45公顷(XK-11#)和1.31公顷(59#);规划建设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2座,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座;规划建设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一处,用地面积2.12公顷。规划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1处,用地面积0.3公顷。 2.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3.52公顷:包括公交首末站8处,用地面积4.42公顷;货运站场3处,用地面积3.72公顷;加油站7处,用地面积5.37公顷;汽车加气站1座,占地0.4公顷。
3. 规划环卫设施用地15.13公顷:包括污水处理厂1处,用地面积9.79公顷;再生资源分拣场1处,用地面积5.34公顷。
4. 规划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80公顷。
5. 具体市政公用设施配置情况详见附表三:《市政公用设施配置一览表》。
第七章 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第7.1条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 道路系统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有四个方向组成:
北向:向北接惠河高速、国道G205线、西南第二通道与广州河源方向衔接; 西向:向西接莞惠高速、省道S120线、省道S357线与东莞方向衔接; 南向:向南接惠盐高速、国道G205线、省道S358线与深圳、惠阳方向衔接; 东向:向东接莞惠高速、省道S357线、四环路(南段)与惠东方向衔接。 (2)区内道路规划
规划区采用“环+方格网”的道路网骨架结构。规划道路总里程124.9公里,道路总用地面积 380.16公顷,道路网密度4.7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14.6%。 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系统由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组成。 1)快速路
包括前进东路、前进西路、南大道和四环路:
规划前进东路、前进西路、南大道均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42米。 规划四环路为双向八车道,规划建筑红线宽130米(局部有超出)。 2)主干路
规划区内主干道呈四横二纵分布:
四横包括仲恺大道、惠盐高速公路(规划区段)、乐进东路—乐金西路和惠台路: 仲恺大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八车道,建筑控制线后退道路红线35米; 惠盐高速公路(规划区段):规划为双向八车道,道路红线宽度60米; 乐金西路—乐金东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米; 惠台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42米。
二纵包括松山路—同心路—西坑大道、乐金路—盛业路—惠台横五路: 松山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42米;
同心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6米,双向六车道;
西坑大道:规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米; 乐金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为42米; 盛业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为42米; 惠台横五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为36米。 3)次干道
规划次干道包括裕民路、友谊路、振兴路—下罗路、红旗路、平塘东路、惠台横六路、一号次干道、二号次干道、三号次干道和四号次干道: 裕民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米。 友谊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米。 振兴路—下罗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米。 红旗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米。 平塘东路:规划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4米。 惠台横六路:规划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4米。 一号次干道:规划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4米。 二号次干道:规划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4米。 三号次干道:规划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4米。 四号次干道:规划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4米。 4)支路
规划除平安东路—平安西路、中星路外,道路红线控制宽度均为12—24米,按双向二、四车道设计:
平安东路—平安西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2米。 中星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度42米。 2. 交叉口规划
根据规划区道路网的功能和等级划分,原则上交叉口形式按规范设置:主干道与快速路相交采用立体交叉形式,主干道与主干道交叉口宜采用展宽式平面灯控交叉口,主干道与次干道相交采用灯控交叉口,支路与主干道相交,限制车辆左行。一般交叉口控制形式详见下表
表7.1 交叉口控制形式表
道路等级 高速公路(快速路) 主干路 高速公路(快速路) A A 主干路 A A 次干路 A B或C 支路 —— B或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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