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的传染性疾病同样还是对社会构成重大威胁,并容易造成社会的恐慌,环境污染、职业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等进一步凸显。群众对健康的期待、对卫生服务的期望越来越高,要以比较低的价格、效益更好的服务,最大限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2012年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指出,统筹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要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
【标准表述】 [存在问题]
当前,我国现在仍然存在医防脱节的情况,一方面,部分临床医师公共卫生预防知识不足,重治疗轻预防。另一方面,公共卫生领域的专业人员也不关注临床的进展,只会防,不懂治。再加上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交流不够,阻碍了公共卫生公平性、可及性的提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卫生成效。
[挑战]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面临的挑战,不仅仅局限于卫生行业本身,还涉及到全社会的各个方面。公共卫生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和PM2.5等各方面都有关,一个对环境、对水、对污染物不了解的人不可能成为公共卫生的专家,需要拥有数学、统计学等方面知识;公共卫生伦理还牵涉到国家公信力的问题。
在甲流、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的防治中,我们的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应对慢病的人才相对不足,呼唤着更多大师的出现。
[措施]
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第一要加快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政策,积累改革经验。
第二,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行业、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三,要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落实政策,改善执业环境,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6. 房地产调控让房价回归理性水平
2012年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近期政策动态:地方“小动作”露头就打
2月22日,上海房管局“旧政新解”,申明居住证满三年的非户籍家庭可购买二套房,2月27日该政策即被叫停。此前,芜湖、佛山和成都调整政策均被叫停。目前来看,中央对地方政府“救市”充满警惕,楼市调控政策不许打折,地方“小动作”露头就打。
楼市政策微调不可触及底线。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厦门等城市放宽普通住宅标准,重庆、合肥、南京等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还有其他地方政府从税费减免、购房补贴、户籍限制等方面对“刚性需求”给予保护。中央在限购等方面的政策导向仍然严厉,在坚持房地产调控的前提下,不触及“限购”、不明显鼓励购房、顺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微调其生存的可能性较大。
【标准表述】
楼市调控向何处去,政府工作报告给出了明确方向。今年关键是“严格执行”与“逐步完善”的统一。保障房建设除了“保量”,今年会更加重视分配、退出等制度建设。
关键词:700万套 在建规模1800万套是历史之最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2年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认为,今年新开工保障房700万套以上的任务目标是实事求是的。虽然数字看上去比去年的开工量要小,但加上前两年结转的项目,整体在建规模将超过1800万套,是历史之最。保持适度的新开工规模,充分考虑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只要今后几年年均开工规模不小于700万套,“十二五”的建设目标可以顺利完成。 “我们不应只把眼光盯在开工规模上,更要注重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郑新立说,今年在建规模大,重点是要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在建项目按计划、按时竣工。
关键词:保障房制度 完善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长效机制 报告提出,要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
郑新立指出,今年保障房建设和竣工都将进入高峰期,应设立专门的保障房管理机构,完善相关制度,逐渐将工作重心从建设环节转到管理环节上。在建设方面,要重点确定保障房的面积标准,按照户型小、功能全、保基本的原则来设计保障房。现在有些城市在建100平方米的保障房,这不符合保基本的原则,增加成本压力,也容易滋生寻租。保障房选址应该尽可能与商品房配建,以加强各阶层融合,使大家共享公共设施。
今年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筹集情况比较乐观。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地方通过增加土地出让金的投入比例也可以解决一部分。还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增加支持力度,并探索社保基金等投入保障房。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对象的准入门槛,加上阳光操作,是保证公平分配的关键。退出制度应更加人性化,避免一刀切,给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一个缓冲期。
关键词:楼市调控 建立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2年要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楼市调控还不能说取得了成功,一旦放松,房价随时有可能大幅反弹,最终不仅普通百姓受伤害,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郑新立说,除了继续执行现有的调控政策,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将越来越重要。通过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可以缓解未来的供求压力。商品住宅与保障房相结合、买卖与租赁市场共同发展的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将是我国住房制度顶层设计的大方向。“必须加强对住房问题的分类指导,早日让中低收入家庭能享受住房保障,有能力的家庭买到满意的商品房,愿意租房的家庭能租到稳定的住房,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住有所居。”
7. 养老保险逐步全覆盖
2012年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社保服务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各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整合归并,有些服务可委托银行、商业保险机构代办。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
【标准表述】 关键词:全覆盖
我国社会保障建设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这一目标振奋人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我国社会保障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能够在今年全面实现养老全覆盖的目标,并且提前8年完成任务,十分不容易,这显示了中央政府完善社会保障、加快民生建设的决心。
关键词:均衡化
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
去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680元,有5700多万人从中受益。国家已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实现了基本养老全覆盖的目标后,政府未来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到如何实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障均衡化上来。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完成养老全覆盖的任务后,如何按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向平衡不同群体间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问题,成为我国养老制度面临的最大问题。他指出,应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让同等学力、同等资历的企业人员能够享受到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相同的养老待遇。此外,还应该逐步缩小社会保障的地区差距,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让不同地区居民享受到同等的社会保障水平。
关键词:增来源
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突破口就是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金全民共享机制,将国家资源和国有资本产生的收益用于增加社保基金。
宋晓梧介绍说,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管理总体情况不错,每年平均实现了9%以上的收益。但也应看到,目前社会整体资金面比较紧张,很多企业面临融资难,一方面是大量资金躺在社保账户里,一方面是大量企业需要发展资金。应打通瓶颈,在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社保基金首要的目标是安全,养老金是大多数人的养命钱,因此对于养老金入市必须慎之又慎。我国当前资本市场还在健全过程中,波动风险相对较大,需要慎重对待养老金入市问题。在当前情况下,可以考虑划定一个比例,比如20%以下的养老金用于股市投资。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健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加大投资比例,既满足社会融资需求,又能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
8. 加强农民工人文关怀和服务
201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这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变化。2012年,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根据资源环境和人口承载能力,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与国土规模、资源分布、发展潜力相适应的人口布局。各类城市都要夯实经济基础,创造就业机会,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管理服务,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合理引导人口流向,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服务,着力解决农民工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入园上学、住房租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让农民无论进城还是留乡,都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标准表述】
关键词:半城市化 伪城市化
中国的城市化率达到51.27%,城镇人口第一次超过了农村人口,这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变化,这表明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已经发展到相当水平。我们要理性看待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挑战尤为明显。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一般在70%~80%,我国的50%这其中还包括了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也算作了城市人口。城镇化、工业化加速的同时,往往就是土地的城市化过程,我国的土地城市化进程要远远快于人口城市化的进程。也就是说,土地已经算作城里的了,但人还没有过来,还在城外面。所以说,这种城镇化是不完全的城镇化,或者是伪城镇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城镇化带来的更多是挑战。城镇化不在于提高城镇化人口数量,而是要把农村人口真正转移到城市里面去,让这些人在城市里安居乐业。对于已经在城市有稳定就业机会的农村人口,要让他们真正成为城市人口。只有将他们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系统,让他们享受与城市人口同样的待遇,使他们安居乐业,才算是稳定的城市化。
关键词:扩大就业
中国城市化的进度与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是分不开的,但是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因此有一部分人口会随着经济增长在城市与乡村间不断移动,这也充分表明我国发展仍有很大空间,仍有很多消费需求在等待创造。但是经济增长不能光是数量扩张,还应该是质量的加强。我国现在面临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就业的较大压力,因此将来一段时间怎样解决新生劳动力就业,尤其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这部分人口的就业是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公平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要实现进城农民工与市民的平等权,加快户籍、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逐步实现新老居民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的城镇公共服务均等化。
9. 让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
民政部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这是中央探索将农民工市民化的第一个全局性的、专门性政策文件。意见指出,按照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优抚救济、社区教育、社会救助、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向农民工覆盖。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则进一步要求广东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的制度设计,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真正融合。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目前,1亿多进城农民工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已经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体制性障碍、城乡利益冲突以及农民工知识技能不足等原因,农民工一直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是没有真正成为融入城市社会的城市居民。农民工城市融入是城市化的重要环节。
【标准表述】 [意义]
当前,我国外出农民工有1.64亿人,其中约六成是新生代农民工,是城市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中的大多数虽然户籍在农村,但长期在城市就业,在社区生活,既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也是社区建设的受益者,有融入城市生活的期盼,希望能够像当地居民一样参与社区管理,享有社区服务。发挥好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组织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为农民工提供帮助和服务,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和条件,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与社区自治,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和睦相处,尽早尽快融入城市生活,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城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开放包容、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让农民工同城市居民一道共享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建设的成果。
[困境]
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的困境
第一,收入水平难以明显提高。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在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方面处于劣势,职业层次偏重体力付出,大多从事对技术要求不高的职业或者传统的建筑行业的工作,对新兴的技术掌握甚少,缺乏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因而无法满足市场对高级专业技术工人的需求,只能在低级劳动力市场徘徊,收入水平难以提高。
第二,没有稳定的居住地。绝大多数农民工家庭聚居在房租低廉的城乡结合部地区,且居住地不稳定。 第三,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目前,城乡一体化政策和制度尚未真正落实,受户籍制度、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等多方面的制度排斥,外来农民工及其家庭还不能与户籍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特别是,当他们遭遇工伤、失业、疾病、年老、贫困等生活风险时,无法得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援助和保护。
第四,城市归属感低。由于农民工在职业、居住条件等经济层面上处于明显劣势地位,直接导致了他们在社会层面与城市人接触、交往的困难,而交往、接触的困难又直接阻碍了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价值认同观念的形成,造成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低。
[原则]
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促使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为农民工生活与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正视农民工与城市社区居民之间存在的思想认识、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差异,教育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推动包容式融入,实现包容式发展。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鼓励各地区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农民工融入社区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务求取得实效。
[措施]
总结如下措施:
第一,逐步消除制度障碍,促进农民工家庭城市融入。 一是要逐步将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户籍剥离。
二是推行居住证制度,将居住证视为公民拥有定居权的合法证明,并允许公民自由、方便地获取居住证。实现居住证制度对流动人口全覆盖,发挥好居住证制度在人口调控、人口管理和人口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三是完善以居住证制为载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的配套政策,逐步扩大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内容,最终实现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待遇。
第二,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
一是政府部门应开办以提高劳动技能为主的流动人口职业培训和以提高文明素质为主的“市民学校”,增强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适应能力。
二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创办流动人口学校、流动人口图书馆,为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流动人口素质创造条件。
第三,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合。流动人口社区融合就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区化,即针对流动人口的一切服务和管理最终落实到基层社区。
一方面,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站建设。一是逐步改善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站的办公设施,为流动人口社区融合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二是加强服务站管理员队伍建设,逐步建设一支年轻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员队伍。三是为流管服务站提供充足的服务管理资金保障。
另一方面,在社区层面组织农民工自管组织和行业协会,并扩大农民工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使他们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建立新的社会和谐关系。
10. 救助流浪儿童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1年12月26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从现在起至2012年年底,在全国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提出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
2011年8月,国办下发《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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