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CTC 设备正常;
2.非常站控模式下没有正在执行的按钮操作。
第64条 CTC/TDCS 与无线通信系统结合,实现行车凭证、调度命令、 接车进路预告信息、调车作业通知单等向司机的书面可靠传送,并能通 过无线通信系统获取车次号校核、调车请求及签收回执等信息。
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第65条 CTCS-3 级列控系统是基于 GSM-R 无线通信实现车地信息双 向传输,无线闭塞中心生成行车许可,轨道电路实现列车占用检查,应 答器实现列车定位,并具备 CTCS-2 级功能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由列控 车载设备和地面设备组成。
第66条 列控车载设备由车载安全计算机、GSM-R 无线通信单元、轨 道电路信息读取器、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列车接口单元、记录单元、 人机界面、速度传感器、轨道电路信息接收天线、应答器信息接收天线、 GSM-R 天线等部件组成。
列控地面设备由无线闭塞中心、临时限速服务器、ZPW-2000(UM)系 列轨道电路、列控中心和应答器、GSM-R 接口设备等组成。
第67条 无线闭塞中心硬件采用冗余安全结构,包括无线闭塞单元、 操作和维护终端、记录单元、综合业务数字网服务器和交换机等设备组 成。
无线闭塞中心具备与计算机联锁、CTC、临时限速服务器、信号集中 监测系统、GSM-R 网络及相邻无线闭塞中心等的接口能力。
第68条 无线闭塞中心应满足所管辖范围内控制列车数量的要求, 列车在各无线闭塞中心管辖区之间的切换自动实现。
第69条 CTCS-3 级线路的车站及区间中继站应设置列控中心,线路 所、动车段(所)根据需要设置列控中心。
列控中心具备与计算机联锁、临时限速服务器、轨道电路、CTC/TDCS 车站设备、信号集中监测及相邻列控中心的接口能力。
11
第70条 临时限速服务器集中管理客运专线的列控限速调度命令, 具备全线列控限速调度命令的存储、校验、撤销、拆分、设置、取消及 列控限速设置时机的辅助提示功能。
临时限速服务器接收 CTC 下达的列控限速调度命令,并在校验、拆 分后向相关的无线闭塞中心、列控中心传递限速信息。
临时限速服务器具备与无线闭塞中心、列控中心、CTC 和相邻临时限 速服务器的接口能力。
第71条 无线闭塞中心、列控中心从 TDCS/CTC/临时限速服务器获得 列控限速调度命令并反馈限速设置情况。
第72条 无线闭塞中心、列控中心根据列控限速调度命令、线路数 据、轨道电路及进路状态等产生控车信息,列控中心通过轨道电路及有 源应答器传送给列控车载设备,无线闭塞中心通过 GSM-R 网络传送给列 控车载设备。
第73条 在进站信号机(含反方向进站信号机)、进路信号机、出站 信号机、上下行线路靠近区间中继站的位置、闭塞分区入口处和区间与 站内的适当地点设置点式应答器。必要时设置特定用途的应答器。应答 器组设置、报文定义及组间距离等均应满足列控车载设备控车要求。
点式应答器提供线路数据、车站进路、临时限速、过分相、定位、 级间转换、公里标及车站名、无线闭塞中心切换等信息。
第74条 仅开行动车组的线路,“UUS 码”要求列车限速运行(默认 道岔侧向允许速度 80km/h),表示运行前方已建立经 18 号及以上道岔侧 向位置的接车或发车进路。
第75条 经道岔侧向的接车进路上有低于 80km/h 的临时限速时,进 路建立后,进站或进路信号机的接近区段发送 UU 码,在点灯状态下显示 两个黄色灯光。经道岔侧向的发车进路上有低于 80km/h 的临时限速时, 进路建立后,出发信号机的接近区段发送 UU 码。
第76条 在 CTCS-3 级区段与 CTCS-2 级区段转换边界一定距离前设 置 GSM-R 连接、无线闭塞中心连接、转换预告、转换执行、转换取消应 答器组,以实现 CTCS-3 级与 CTCS-2 级的级间转换。
12
在级间转换应答器组对应的线路左侧设级间转换标志。该标志采用 涂有白底色、黑框、写有黑“C3”或“C2”标记的反光菱形板及黑白相 间的立柱。如图 2(a)、图 2(b)所示。
图 2(b)
图 2(a)
在上下行线路靠近区间中继站控制的第一个有源应答器位置处设置 中继站标志牌。该标志采用白底色、写有黑“xx 号中继站”标记的反光 长方形板,装设于邻近的接触网支柱上。如图 3 所示。
图 3
第77条 动车组列控车载设备采用设备制动优先模式。
第78条 车地无线通信中断超时,且列车速度降低到 CTCS-2 级列控 系统允许速度范围时,司机按压专用按钮后,列控车载设备由 CTCS-3 级 转为 CTCS-2 级工作,至前方站离去区段司机按压专用按钮后转入 CTCS-3 级工作。
第79条 列控车载设备 CTCS-3 级的控车模式有完全监控、引导、目 视行车、调车、隔离、待机等模式;CTCS-2 级为后备控车模式,有完全 监控、部分监控、目视行车、调车、隔离、待机和机车信号等模式。
第80条 动车组在 CTCS-3 级区段按列控系统后备模式(CTCS-2 级) 行车时,最高运行速度 300km/h。
第81条 完全监控模式是列车的正常运行模式。列车按高于允许速
13
度 2km/h 报警、5km/h 常用制动、10km/h 紧急制动(250km/h 以下)或 15km/h 紧急制动 (250km/h 及以上) 设置。
列控车载设备根据控车数据自动生成目标距离模式曲线,司机依据 人机界面显示的列车运行速度、允许速度、目标速度和目标距离等信息 控制列车运行。
第82条 引导模式是在进站或出站建立引导进路后,列控车载设备 按照最高限速 40km/h 控车模式。CTCS-3 级控车时,引导模式下列控车载 设备显示动态速度曲线和目标距离。
第83条 目视行车模式是司机控车的固定限速模式,限速值为 40km/h。列控车载设备显示停车信号或位置不确定时,在停车状态下司 机按压专用按钮使列控车载设备转入目视行车模式。
第84条 调车模式是动车组进行调车作业的固定限速模式,限速值 为 40km/h。司机按压专用按钮使列控车载设备转入调车模式。只有在列 车停车时,司机才可以选择进入或退出调车模式。CTCS-3 级控车时,只 能在车站内转入调车模式。
第85条 隔离模式是列控车载设备制动功能停用的模式。列车停车 后,根据调度命令,司机操作隔离手柄使列控车载设备转入隔离模式。
第86条 待机模式是列控车载设备上电后的默认模式。列控车载设 备自检和外部设备测试后,自动处于待机模式。在待机模式下,列控车 载设备正常接收轨道电路及应答器信息,同时输出制动,司机不得移动 列车。
第87条 CTCS-3 级列控车载设备六种模式之间的转换见表 7。
转换模式 当前模式 完全监控模式 引导模式 目视行车模式
表 7 列控车载设备六种模式之间的转换
完全监控 目视行车 引导模式 调车模式 隔离模式 模式 模式 - 人工人工/停车 人工/停车 人工 自动 人工/停车 人工/停车 人工 - 自动 人工- 人工/停车 人工 14 待机模式 人工 人工 人工 转换模式 完全监控 模式 当前模式 完全监控模式 - 自动 引导模式 目视行车模式 自动 引导模式 人工 - 人工 目视行车 模式 人工/停车 人工/停车 - 调车模式 人工/停车 人工/停车 人工/停车 隔离模式 人工 人工 人工 待机模式 人工 人工 人工 转换模式 完全监控 目视行车 第88条 部分监控模式仅适用于 CTCS-2 级控车,是列控车载设备接 收到轨道电路允许行车信息,而缺少应答器提供的线路数据或限速数据时 使用的模式。列车侧线发车时使用部分监控模式,在列车通过出站信号机 应答器组后自动转为完全监控模式。列车正线停车后,经道岔侧向发车时 使用部分监控模式,在列车通过出站应答器组后自动转为完全监控模式。 在部分监控模式下,列控车载设备给出如下限速值: 1.侧线发车,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的轨道电路信息为 UU 码时,人机 界面显示固定限速值 45km/h;接收到轨道电路 UUS 码时,人机界面显示 固定限速值 80km/h。 2.引导接发车,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的轨道电路信息为 HB 码时,人 机界面显示固定限速值 40km/h。 3.当列控车载设备接收到轨道电路允许行车信息,而缺少应答器提 供的线路数据或限速数据时,最高限速值为 45km/h。 第89条 机车信号模式是装备 CTCS-3 级列控车载设备的动车组在 CTCS-0/1 级区段运行时使用的模式。经司机操作后,列控车载设备转为 最高限速 80km/h 控车模式。在机车信号模式下,地面信号显示为行车凭 证。 第90条 装备 CTCS-3 级列控车载设备的动车组列车,完全监控模式 下根据无线闭塞中心或应答器提供的过分相长度、位置等信息,结合动 车组运行速度,向动车组提供自动过电分相信息。
通信 第91条 通信系统应包括光传输系统、数据网、电话交换系统、 GSM-R、调度通信系统、会议电视系统、应急通信系统、时钟同步及时间 15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300-350客专技术管理办法(试)(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