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一、前言
淮河流域的环境污染与癌症高发问题出现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予以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等领导对此多次给予重要批示。根据领导批示精神,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专题调查,对淮河流域环境污染严重和癌症高发的事实已基本认同。
为落实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大癌症防治工作力度”批示精神,卫生部、环保总局经过多次研究和专家论证,在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沿淮四省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提交了总体工作方案,并得到国务院的批准。该方案进一步明确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淮河流域污染治理和癌症综合防治。
食管癌、胃癌和肝癌是淮河流域地区居民常见的恶性肿瘤。这部分肿瘤在早期阶段很少有特异性症状,大多数病人到医院就诊时已属中晚期,因此,不仅需要花费巨额诊疗费用,且治疗效果也很差,是当地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世界卫生组织估计,目前全球1/3的癌症是可以预防的,1/3的癌症是可以通过早诊而治愈的,1/3的癌症是可以改善症状并延长生命的。因此,癌症的早诊早治和一体化管理对于癌症及相关疾病的综合预防十分重要。在淮河流域地区对高危人群开展有组织有针对性的癌症筛查,即通过一系列的检查,从无症状人群中及时发现早期的病例,提高早期治疗率,可减轻和避免晚期癌症的痛苦和危害。早期治疗痛苦小,花费少,效果好,对劳动力的影响也较小。因此,淮河流域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的开展将对提高淮河流域癌症高发区居民的健康水平,降低死亡率,提高生活质量有重要意义。
二、原则
1、坚持科学、可行、可持续原则,采用技术上可行且经济上合理的方法。 2、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在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领导下统一部署和开展工作。 3、各单位和部门围绕中心任务明确分工,积极配合,相互协调,统一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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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的宣传定位为健康体检,重点是癌症筛查。 三、项目目标
1、在淮河流域部分地区,制定并实施以部分癌症早诊早治为主的癌症综合防治措施,提高部分癌症(食管癌、胃癌、肝癌)的早期诊断率和早期治疗率,提高生存率,降低死亡率。
2、在淮河流域部分地区,初步建立肿瘤登记系统,为综合防治奠定基础。 3、加强淮河流域地区癌症综合防治能力及网络建设,提高癌症防治队伍的技术水平。
四、人群的选择
在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地区中的部分县区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具体如下:
江苏省射阳县(胃癌);安徽省宿州市墉桥区(胃癌),阜阳市颍东区(肝癌);山东省汶上县(食管癌);河南省沈丘县(肝癌),西平县(食管癌)。 (一)
筛查人群的选择
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确定食管癌、胃癌及肝癌发病率、死亡率较高的乡和村作为筛查人群,完成全人口注册登记。抽样原则:1.以乡镇(居民区)为基本抽样单位;2.目标人群的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3.当地环境受污染比较严重;4.医疗卫生条件较好;5.交通便利;6.经济条件较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较高。
全面开展癌症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癌症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及高危人群的参与率。筛查人群中符合项目标准的对象参加筛查的顺应性不低于70%。 (二)
肿瘤登记人群选择
为了摸清项目开展地区恶性肿瘤发病和死亡的基本情况,掌握流行趋势,在项目开展地区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肿瘤登记工作,建立肿瘤发病报告制度,完善肿瘤登记系统。登记人群覆盖全县人口。建议从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获得筛查覆盖人群的总人口并建立数据库,随之开展项目覆盖的县(区,乡)全人群的全死因监测。在全死因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肿瘤发病及死亡登记。肿瘤的发病及死亡登记方法和流程参照《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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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内容与方法
(一) 筛查人群选定、动员和确定被筛查者名单
按照方案中的选点原则,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选定筛查的人群。县工作组负责在当地利用媒体、宣传材料和科普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群众参加健康体检,说明项目的背景和意义;根据方案的要求,从当地公安部门获得人口资料,在符合筛查条件的人群中确定被筛查者,并填报名单和基本信息;与依托医院协调确定体检时间,将病人送到指定的检查地点。 (二) 流行病学调查、体检和筛查 1.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共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即参加对象的健康知识调查、健康因素调查和当地医院的诊疗情况调查。由医务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所有参加筛查的群众都必须首先参加知情同意程序。该程序包括两部分:首先召集参加筛查的群众,集中宣讲筛查的目的、意义以及参加筛查的获益和可能的危险,宣读知情同意书,回答群众的问题。然后由专人单独向每一个参加筛查的群众说明筛查的相关情况,进一步回答不明白的问题,最后在自愿的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基线信息调查包括健康知识调查、健康因素调查两部分,由经过专业培训的调查人员统一进行调查。正式调查之前,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预调查,以便熟悉调查项目,了解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它问题,及时向专家组反映。
(1)健康知识调查应该在早诊早治工作开展前完成,以便准确了解开展早诊早治前当地群众的健康知晓情况。
(2)健康因素调查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食管癌、胃癌以及肝癌的相关危险因素、家族史等。
(3)医院诊疗情况调查主要收集参加项目的医疗机构诊治癌症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各期病人的比例、治疗方法等。
2.健康体检和癌症筛查
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检者由临床医生进行健康体检和癌症筛查。
本项目癌症筛查方案参照卫生部《早诊早治项目工作手册》的技术方案制订。 食管癌筛查方案及技术流程详见食管癌筛查实施方案。 胃癌筛查方案及技术流程详见胃癌筛查实施方案。 肝癌筛查方案及技术流程详见肝癌筛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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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据的录入和整理
中国医科院肿瘤研究所负责编制数据采集程序系统和数据的审核与验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录入。 (三) 肿瘤登记报告
在项目实施地区开展肿瘤发病死亡登记工作,建立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技术方案依据《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
由县(或市、区)CDC或其它指定单位负责登记系统的建立,成立肿瘤登记处,对全县(市、区)人口进行癌症发病死亡的监测,通过县政府和卫生局协调各医疗单位定期上报癌症新病例。各省肿瘤防办负责技术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检查督导。
六、质量控制
为了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保证质量,必须对每一个环节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使数据尽可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质量控制应贯穿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包括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筛查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质量控制。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尤其重要,必须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一)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和挑选工作人员
项目开展前,应采用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宣传此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取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逐级上报,按要求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和技术队伍,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培训,明确目标,统一要求。
制订统一的培训教材和工作手册,统一现场培训和现场演练,各类工作人员须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完成筛查。筛查期间,至少有1-2名
省级专家驻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实地解决筛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状态。采用计算机病案登记系统,对筛查的病例进行及时上报,以便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和项目完成情况。
(三)
认真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各种记录表格。调查表中的每一个项目,严格
按照编码说明进行调查和填写。对每天完成的调查表进行复查,复查后各项目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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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不得低于90%。以原始调查表为标准,校对数据无误后,录入整理成最终数据库。数据库上报时要求同时上报字段及编码说明文件。
(四)
适时召开项目中期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汇报检查,及时了解项
目进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帮助项目执行单位更好地完成项目。省级专家组须对现场工作进行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
(五)
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由项目实施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立即妥善
处理,同时应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报卫生部。
(六)
质量控制指标
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2、人群顺应性≥70%;
3、实验室取材检查的完成率达到95%及以上; 4、检查记录和调查表当天审核率达到100%; 5、录入错误率低于5‰; 6.任务完成率≥100%;
7、肿瘤登记覆盖全县人口,漏报率须低于5%。
七、资料的整理和录入
本项目收集的资料包括:人口资料、癌症发病卡片、死亡医学证明书、被筛查人员名单、知情同意书、健康知识调查表、危险因素调查表、医院诊疗情况调查表、血液检查报告单、腔镜记录表、腔镜报告单、病理报告单、血标本及病理标本。所有表格由当地组织人员两遍录入,按期上报项目执行组。
八、组织实施 (一) 组织领导
淮河流域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是由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实施的中央转移地方支付项目,医科院肿瘤医院为国家级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工作。该项目为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项目的子项目,工作原则与之相符,具有相对独立性。项目领导组由疾病控制局、肿瘤医院和国家CDC组成,负责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经费保障等项工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顾问组,负责项目的技术咨询。执行组设在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负责项目方案的设计和论证、组织培训、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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