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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项 目 2) 幕墙与主体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后置埋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 、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规范要求,后置埋件需进行抗拉拔试验且必须符合要求; 3) 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4) 幕墙面材的品种、规格、颜色、光泽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及美观要求; 5) 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6) 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顺直、无气泡,宽度和厚度一致; 7) 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防锈、美观,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1) 幕墙的表面平整、洁净,无污染、缺损和裂痕,色泽均匀一致; 2) 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平直、洁净、接口严密,安装牢固; 3) 幕墙的密封胶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4) 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饱满、均匀、厚度一一 致,表面应密实、平整; 2 般 5) 幕墙上的滴水线、流水坡向应正确、顺直; 项 6) 石材幕墙接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阴阳角石板压向正确,板边合缝应顺直,凹目 凸线出墙厚度一致,上下口平直,边缘整齐; 7) 幕墙垂直度、平整度、相邻板材板角错位、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必须符合幕墙允许偏差的规范控制要求。 1) 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和复验报告; 资 2) 隐蔽记录和施工记录; 料 3 整 4) 淋水试验记录。 理 5) 铝材与结构胶的相容性试验。
7.聚苯板材(聚苯颗粒)外墙保温质量控制
7.1施工前准备阶段:
7.1.1施工单位正式施工之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并与甲方、监理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方案中必须附结构计算书及安全保障说明,甲方、监理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3) 拉拔试验;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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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材料进场后,甲方将组织监理等有关人员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需复检的材料,进行抽样复检。
7.1.3墙体基面的尺寸偏差及处理必须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规定,同时相关施工单位应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7.2施工阶段:
7.2.1根据建筑立面设计和外墙外保温技术要求,在墙面进行弹(挂)控制线,以控制保温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
7.2.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操作,保温层与墙体基层间必须粘贴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特别在变形缝、管道穿墙洞口、窗口、女儿墙、雨蓬等细部做关键处理。 7.2.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提供的配合比进行聚合物砂浆胶粘剂配制和施工。
7.2.4粘贴网格布:网格布应横向铺设,压贴密实,不得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宽度左右不得小于100mm ,上下不得小于80mm 。
7.2.5聚苯板每块板材与墙面的总粘结面积不得小于40 % ,苯板必须与墙面粘结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聚苯颗粒浆料应分遍涂抹,其厚度和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待保温浆料达到强度后,方可进行抗裂砂浆的施工。锚固件的数量和深度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同时严格参照建设方提供的外墙体中各种管线布置图进行锚固件施工,以防对管线造成损坏。
7.2.6板材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质检人员进行自检,并形成文字记录,建设方、监理方将抽查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底层(面层)聚合物砂浆抹灰。
7.2.7全部抹面胶浆和网格布铺设完毕后,至少静置养护24h,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2.8抗裂砂浆抹面完成后,其表面应平整、洁净,接茬平整、无明显抹纹、线角,分格缝顺直、清晰,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墙面所有门窗、孔洞、槽等位置和尺寸应正确,管道背面抹灰平整,滴水线(槽)流水坡向正确,线(槽)顺直。
7.2.9饰面砖与外保温层的粘结必须牢固,强度必须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_2008)要求。
7.2.10面层涂料的底腻子应与胶浆面层具有相容性,且平整度达到外墙涂料施工的要求。
7.2.11外墙抗裂砂浆施工完,交接下一道工序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并形成检查验收记录,建设方、监理方抽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2.12保温施工中,应加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防止损坏。 7.3内业资料 1.施工技术资料: 1.1施工方案 ; 1.2技术交底。 2.质保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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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温隔热系统材料报审表及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单;
2.2保温隔热板、锚固件、胶粘剂、界面剂、玻纤网格布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现场抽样复检报告;
2.3锚固件抗拔强度试验报告;
2.4保温隔热系统传热系数型式检验报告;
2.5外墙外保温隔热系统性能指标及耐气候试验检测报告; 2.6外墙外保温隔热系统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3.施工记录:
3.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附图; 3.2工序交接记录。 4.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4.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的划分按外墙面积1000M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按一个检验批计算);
4.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4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8.其它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8.1放线检验
根据公司提交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的规划平面图,测量施工工程图定位轴线是否与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及时办理《施工放线记录》。若有问题即时反馈给甲方工程部解决。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线较为复杂的工程,应由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复线。 在正式施工之前,须通知规划部门到现场进行规划验线并办理有关手续。 8.2验槽检验
根据结构施工图,挖至设计标高时,应通知质监站、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一起对基槽、坑进行验槽,检验土质是否与地勘报告是否吻合,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形成《地基验槽记录》。 8.3土方工程
8.3.1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对所施工区域进行方格网测量,并向甲方提交测量记录; 8.3.2总包单位应配合土方施工过程中的标高及轴线放线操测; 8.3.3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由总包方负责钎探。 8.4楼地面分部(分项)工程 8.4.1基层(找平层)分项工程
8.4.1.1 查基层是否清理干净,均匀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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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监理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4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8.4.2.3 找平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监理验收; 8.4.2.4检查面层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翻砂、空鼓、裂缝等现象,表面是否平整。 8.5 整体楼地面分项工程 8.5.1检查配合比及试验报告;
8.5.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1. 自检 一道工序完成在进入下道工序前,该施工班组首先对照规范和企业作业的样板进行自检并做出文字记录。2. 互检 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有工长组织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和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相互检查。例如钢筋安装、模板安装工程完成,混凝土浇筑施工班组也应参加检查,确保上下工序的衔接。3. 交接检 凡上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将被下一道工作成果覆盖,完成后无法检查和证实的那一部分工程必须进行交接检查,交接检查的书面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交接检是隐蔽工程验收,另一种是 以中间验收单或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形式,形成书面文件,隐蔽工程交接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自检互检基础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形式书面记录双方签名认可,另一种是以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证明书的形式,如桩基子分部工程完成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形成书面文件,不能以施工单位的自要检代替交接检验,未经交接检验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监理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4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8.5.3面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监理验收 8.5.4地面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空鼓、裂缝现象;并检查表面平整度等检验项目。 8.6屋面分部(分项)工程
8.6.1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配合比报告;找平层用坡度尺检查坡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排气孔;保温隔热层应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检查水泥砂浆面层有无脱皮、翻砂现象及平整度,分格缝宽度是否一致。
8.6.2油膏嵌缝、细石砼屋面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配合比和试验报告;用外观目测检查和尺量检查油膏嵌缝是否严密,粘结是否牢固,有无开裂现象等,盖缝条宽度是否达到要求;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按设计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监理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4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检查细石混凝土层是否平整、均匀、厚度一致、有无裂缝缺陷;闭水无渗漏。 8.7防水工程
8.7.1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与甲方、监理沟通后编制专项方案; 8.7.2甲方对防水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8.7.3对管洞周边进行处理(分两次浇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边留宽2CM,深1.5CM的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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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在槽内嵌油膏),对防水基层处理达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层干燥、密实、阴阳角处理成R型且为圆弧、泛水基层达到设计要求);
8.7.4防水基层检查及交接(形成检查记录,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监理四方签字认可),未按此执行,按400元/次进行处罚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8.7.5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先作样板,待甲方、监理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特别要注意细部施工,甲方、监理实行旁站监理;
8.7.6达到规定时间后,作闭水试验,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监理共同检查确认; 8.7.7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后,应再次作闭水试验检查有无渗漏且需四方方签字确认; 8.7.8交房后再出现渗漏,按10000元/处进行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9.装修工程质量控制
9.1基本原则:
9.1.1装饰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9.1.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9.1.3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 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 9.2抹灰
①在施工以前,首先要对抹灰基层进行检查,洒水湿润 ,达到要求;
②吊线贴灰饼保证大面平整,阴阳角及房间方正,附抄测记录并经签字认可;无签字记录按400元/处予以处罚。
③抹灰应分层,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应采取防裂措施,抹灰层与基层及抹灰层与抹灰层之间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④大面积抹灰应设分隔缝,缝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光滑,棱角整齐;
⑤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其线(槽)整齐顺直,内高外低,宽深大于等于10MM。 ⑥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9.3墙面镶贴及裱糊
①墙砖及壁纸进场材料的检验及施工前应选材(防止色差、尺寸误差较大等缺陷); ②铺贴墙砖或壁纸时,应先排板,经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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