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调控理论
金融监管
考试要求:
考生应掌握金融理论和金融实务中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掌握货币、风险与收益和金融资产定价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熟悉主要的金融工具的定义与特点,以及金融市场和机构的组织形态和基本性能,了解基本的金融调节政策。 三、财务会计基础(分数比例:20%)
财务会计基础包括公司(特别是金融机构)财务会计的基本内容:
学习内容
1)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 财务会计的概念 会计原则 会计循环 2)财务报告制度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3)资产
现金 存货 投资 固定资产 其他资产 4)负债
负债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税的分析 租赁 5)所有者权益 性质 构成
公司治理结构与所有者权益 6)特殊业务的财务处理 外币业务 衍生工具 7)合并会计报表
8)财务报告中的信息披露 9)财务报告分析 考试要求
考生应掌握公司(特别是金融机构)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财务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熟悉资产和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了解财务会计对特殊业务的财务处理,以及合并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中的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分析的内容。 参考书目
1.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蔡继明主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
3. 《货币银行学》 易纲 吴有昌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年9月第一版 4. 《国际金融》 马君潞 陈平 范小云 科学出版社 2005年9月(可通过网上书店
购买,科学出版社也可以直接订购)。
5. 《财务会计》陈信元 主编 姚婕 陆正飞 副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年7月 第
一版
第II部分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精算师部分
科目012G、013、015、017和020
012G 非寿险保险监管与法律法规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形式:客观判断题和主观问答及案例题 考试要求:
本课程以2009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主要依据,并涉及与保险公司经营有关的税法、公司法,涉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等方面的知识。同时,本课程还涉及国外保险监管的体系和内容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掌握保险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即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主体、关系人和辅助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等内容;掌握保险公司的设立形式、条件、程序和终止;熟悉和掌握保险经营规则和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熟悉与保险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法知识;了解中国非寿险市场的特点,熟悉中国非寿险监管要求。 考试内容和大纲: A. 保险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海上保险部分﹞ 3. 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
4. 可保利益原则 5. 最大诚信原则 6. 近因原则与举证责任 7. 损失补偿原则 8. 代位追偿原则 9. 损失分摊原则 10. 再保险 11. 保险监管 B. 民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 基本原则 3. 自然人与法人 4.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5. 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C. 税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 税法概论 3. 应纳税所得额 4. 应纳税额 5. 税收优惠 D. 公司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版﹞ 2. 公司法概述 3. 公司的设立与组织
4.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5. 公司债券 6. 公司财务、会计
7.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8. 公司解散和清算 9.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10. 法律责任
E.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交通事故处理
3. 法律责任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F. 中国非寿险市场
1. 非寿险公司
2. 中国非寿险市场结构 3. 中国非寿险监管体系的发展
G. 保监会、财政部、高法近年出台的重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1号) 3. 《企业会计准则(2006)》
4.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精算工作的通知》(保监产险[2004]145号) 5. 《财产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发[2005]109号) 6. 其它:参见以下必读的法律条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参考书目:
《保险法原理》陈欣\\王国军编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必读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海上保险部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3号)
9.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1号) 10.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精算工作的通知》(保监产险[2004]145号) 12. 《财产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发[2005]109号)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6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监会令[2004]4号) 15.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8]2号) 16.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5]2号)
17.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5]4号) 18.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3号)
19. 《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3号) 20. 《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7〕112号) 21. 《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
45号)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
43号)
23. 《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
32号)
24. 《关于规范非车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400号) 2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保监会令2008年第3号) 26. 《关于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保监发〔2009〕40号) 27.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保监发〔2009〕41号) 28. 《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保监发〔2009〕42号) 29.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保监发〔2009〕43号) 30.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9〕45号) 注:上述30个法律法规的电子版文件请参看本指南的附件:《附件2-2010年度秋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012G参考文献》
013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考试时间:4小时 考试形式:主观问答题 考试要求和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考生应了解各种寿险营销渠道的特点,代理人的薪酬结构及其成本的核算。理解寿险与年金产品的开发过程、发展趋势及其特性,掌握分红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的要素。熟悉如何建立个人寿险与年金产品的经验假设,定价模型的运用以及定价实务。理解再保险的作用,资产负债模型,风险管理等财务模型和方法。理解偿付能力准备金的概念,基于收益的准备金方法和基于价值的财务评估方法,掌握责任准备金等负债科目的精算审核及现金流分析方法。熟悉精算实务方面的有关法规。
考生不必拘泥和局限于书本上的知识,应该对具体的精算实务融会贯通。 考试内容:
A. 寿险营销渠道(分数比例约为5%~15%)
1. 传统的销售系统 2. 非传统的销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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