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布局优化
1、城镇工矿用地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西青区城镇工矿用地分布基本形成“1个新城—6个工业园区—2个街—1个中心镇—2个一般镇”的空间分布格局。
——1个新城
即西青新城,规划人口规模为50万人。它是中心城区拓展的主要区域,是京津城市发展主轴和天津西部城镇发展带交点上的重要新城。西青新城布局在外环线附近,涉及中北镇、杨柳青镇、张家窝镇、辛口镇、精武镇、西营门街和李七庄街,还包含中北工业园区和环外华苑产业园区,涉及占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7532.7公顷。
——6个工业园区 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的3个省级开发区——西青经济开发区、华苑产业园区和中北工业园区;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的3个示范工业园区——汽车工业园、学府工业园、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园。
西青经济开发区位于大寺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527.0公顷,规划期内打造成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华苑产业园区布局在西青新城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1043.4公顷,规划期内形成集产业发展和科学研究、成果孵化、技术贸易、科技服务、人才交流、信息集散于一体的综合性区域。
中北工业园区布局在西青新城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272.5公顷,产业方向主要为汽配、花卉以及物流商贸等。
汽车工业园区布局在西青新城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1323.1公顷,集中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学府工业园起步区布局在西青新城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713.9公顷,规划期内形成天津市西南部的高等教育区,打造成天津市知识经济发展的主要源头和重要基地。
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园区布局在王稳庄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835.1公顷,规划期内成为先进制造业的主要区域。
——2个街
包括李七庄街和西营门街,均位于外环线以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1692.2公顷和1083.2公顷。 ——1个中心镇
即辛口镇,发展成为以高科技农业为基础,现代制造业为主导产业,打造具有田园风光的宜居旅游城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59.8公顷,规划城镇人口5.7万人。
——2个一般镇
即精武镇和王稳庄镇。
精武镇是以研发、轻工、旅游为主的文化、生态型城郊一般镇。重点发展高新轻工产业、水产养殖业、休闲旅游业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1963.8公顷,规划城镇人口4万人。
王稳庄镇是以高科技农业为基础,旅游、加工工业为主导,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水产养殖业、畜牧养殖业、休闲旅游业等,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1136.3公顷,规划城镇人口4万人。
2、农村建设用地
一是将纳入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直接转化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二是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居民点迁并整合,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使分散的农村居民点逐步向新城、中心镇、一般镇集中。规划期内新增农村建设用地主要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预留。
二、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结构调整
稳步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规模,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求,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西青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由2005年用地面积2862.5公顷分别增加至3480.9公顷和5710.2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2%和10.1%。
(二)布局优化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形成和完善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对于难以确定位置和范围的交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关系民生的零星建设用地,可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期内西青区公路用地将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的扇形放射状骨架路网,即1条高速环状路(京沪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蓟汕高速)、10条放射公路(西青道-津同公路、新津杨快速路-津静公路、津沧高速公路-津静高速公路、京福公路、津文公路、团泊快速路、津汕快速路-津汕高速公路、津港快速路、津港高速公路、津淄公路)。9条国家Ⅰ级铁路(京沪高速铁路、津保高速铁路、津浦铁路、南曹铁路、李港铁路、汊周铁路、周芦铁路、陈塘庄支线和黄万铁路)和2条专用铁路线(第一煤气铁路线和环渤海城际铁路线)以及11条轨道交通。 规划期内,西青区水工建筑用地主要布局在子牙河、独流减河及中亭河两侧、鸭淀水库周边和国家重点工程南水北调工程。水库水面布局在鸭淀水库。
第三节 未利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规划期内,本着保护和开发并重的原则,加强河流水面、滩涂、苇地等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适度开发未利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将适宜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调整为耕地,纳入耕地后备资源;将位于城乡规划建设区内的未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其他零星分布的未利用地,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分别调整为其他用地。
随着后备资源的不断开发,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西青区未利用地由2005年用地面积4511.7公顷分别缩减至4145.9公顷和3716.7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4%和6.6%。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措施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按照土地主导用途和土地保护、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对一致性,结合西青区土地资源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将具有相似土地利用方向的划入同一分区,并制定各区域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将西青区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5个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是西青区重要的粮食和蔬菜生产基地。
西青区划定65片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域总面积为13088.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为8790.0公顷,集中分布在辛口镇和王稳庄镇。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西青区规划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9801.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4%,主要分布在精武镇的南部、张家窝镇和大寺镇西部。 三、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为林业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西青区规划林业用地区土地面积1787.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2%,主要分布在杨柳青镇西北部、外环线500米的绿化控制带以及高等级公路周边的绿化隔离带。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工矿(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含各类开发区和功能区,下同)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下同)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西青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包括环内、1个新城(西青新城)、3个省级开发区(西青经济开发区、华苑产业区和中北工业园区)、3个市属功能区(大学城、华苑产业区和西青微电子工业区)、1个组团(大寺组团)、1个中心镇(辛口镇)、2个街镇(李七庄街、西营门街)、2个一般镇(王稳庄镇、精武镇)、3个示范工业园区(汽车工业区、学府工业区和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区)和农村建设
发展用地。该区是全区人口和建设用地最集中、城镇空间集中拓展的区域,总面积18225.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2.3%。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指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二级和区域内主要河道及河道两侧滩涂,总面积为3144.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引导与管制措施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鼓励区内开展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
3、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按照规划保留现状用途的其他零星用地,不得再扩大面积。
4、严格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一般耕地在未被建设占用之前,应遵循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进行管护。 二、一般农地区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鼓励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整理、复垦或调整为一般农地,规划期间确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鼓励对区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逐步整治空心村和闲置土地,增加区内耕地面积。
4、控制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林业用地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鼓励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以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加强对有林地的管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挖沙、采石、取土等活动。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建制镇和村庄建设。
2、区内城市、建制镇和村庄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3、区内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用途。
2、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全面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坚持优先安排耕地的原则,局部调整上轮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的地方,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及加快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要提高。
第一节 耕地保护与利用
一、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用供给引导需求,合理、有序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各项非农建设应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对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要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实施耕地“占一补一”的同时,加强补充耕地的质量考核,改变以往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杜绝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现象的发生,做到建设占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级、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占补平衡;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在区内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3951.9公顷以内。 二、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增加耕地面积
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加大对撤并农村居民点和废弃工矿的整理复垦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具备条件的优先开垦为耕地。 三、积极培育,提高耕地质量
开展耕地质量的全面调查,摸清不同区域耕地地力状况;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土地整理工程,改造土壤,培肥地力,全面提高耕地质量;鼓励对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进行剥离,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一、建立基本农田养护机制,加强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基本国策,建立基本农田养护机制,重点加强西青区2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逐步推进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强化基本农田保护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 图文(3)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