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
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3.1.3
外电线路电压 最小垂直距离(m) 1kV以下 6 1-10kV 7 35kV 7 3.1.4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平距离不得小于2m。
4.1.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4.1.7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2.1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4.3.7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4.2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如在表 4.4.2规定范围内,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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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表4.4.2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 ≤15 >15<40 ≥40<9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的地区
机械设备高度(m) ≥50 ≥32 ≥20 ≥12 5.1.8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1.1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6.1.2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6.3.1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7.1.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7.1.13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7.1.14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2.1 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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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电器。
7.2.5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2.7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7.2.15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7.3.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7.3.10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8.1.1 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4.2.1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四、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4.3.7和7.2.9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8.2.6 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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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8.5.2 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9.1.1 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8.2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高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0.1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人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0.2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施工。
2.0.3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0.4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2.0.5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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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2.0.7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0.9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1.1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1.3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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