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发票注明必须是在金额中注明,而不能仅仅在备注中注明。如果严格按照这个标准,积分兑换服务似乎无法符合条件,需要交纳增值税。因此,积分兑换如何合同、发票、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中衔接是一个后期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的问题。
九、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进项转出有特殊规定 解读稿解释,纳税人购进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只要自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直接抵扣,而不涉及进项转出问题。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十、住宿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
《实施办法》只是规定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住宿服务能否抵扣,解读稿中说纳税人购买的住宿服务取得的进项税允许按规定抵扣。具体按什么规定,什么样的住宿服务可以抵
扣,住宿费含餐费如何拆分。同时,二十七条规定交际应酬费属于个人消费,那接待客户的住宿费、旅游费中住宿费是否属于交际应酬,是否能抵扣,如何区分都是麻烦问题。 十一、价外费用表述简化但涵盖范围更广
虽然价外费用表述简化,但并非价外费用的涵盖范围缩小了。正如解读稿说的,正是由于业务的复杂性,列举存在无法穷尽的问题,因此做了概括性表述。因此,后期很多没在暂行条例列举的价外费用除非不符合36号文正列举的,都有可能被界定为价外费用。
十二、兼营和混合销售概念继续保留
营改增后,没有营业税了。但是,由于增值税仍然存在不同税率的项目,因此,这两个概念还继续存在。 106号文中的混业经营转变为32号文中的兼营
36号文的混合销售基本保持了原来营业税+增值税下的格局。但注意,在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中同时涉及货物的,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比如精装修房送家电。我们认为,混合销售行为的引入实际上将原先营业税+增值税下经常纠结的问题保留到了增值税下。比如,你如何界定什么是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财税字[1994]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第四条第(一)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以从事货物
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此条规定所说的“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这个已经被财税[2009]17号废止,后期究竟如何执行还是问题。
同时,解读稿也说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规则废止,转而使用36号文的混合销售规则。这个对于很多建筑业EPC工程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建筑业中原来营业税和增值税打架的问题,到增值税后就变成了17%税率和11%税率打架的问题了。 减少增值税税率档次可能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最好办法。如果只有一个税率,这些问题则都不存在。 十三、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全面收紧
逾期90天的利息表内转表外不再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应税收入,只是规定了90天后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征税,而在实际收到时征税。这样,增值税下逾期利息的处理和会计以及所得税的处理产生实质差异。
同业往来免税范围缩小到同业信用拆借,买入返售中的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不再能够免税。
只有国债和地方债利息免税,金融债利息不再作为同业往来免征增值税。
明确将信托、理财产品、基金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纳入其他金融商品,这个对同业创新业务将产生很大影响。 金融商品转让中,债券转让时按总价还是净价计算增值税收入似乎还没有明确。不过,既然文件说利息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利息,是否意味着净价处理应该得到认可。不过文件明确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开专票,但是否能开普票呢?估计,金融商品转让不应该涉及增值税开票问题。而对于买入价计算问题,32号文沿用90文的加权平均法,不过部分金融商品转让系统计算盈亏采用的是先进先出法,这个差异需要关注。
免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税将返还性删除,规定: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税。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十四、经纪代理业务增值税过渡
营业税下,代理业是按实际取得报酬征税。但是,增值税下,很多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并未过渡过来,这里,如何进行衔接和处理估计后期还会有一系列文件去明确。不过,差
额征税在增值税环境下应用必须要特别小心,否则会产生很多避税问题。
十五、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差额征税项目变化
解读稿中明确,直租业务中差额征税规定提出了安装费和保险费。其实,一句话,不能既差额征税又进项抵扣,凡是能够进项抵扣的项目都要从差额征税中剔除。 十六、融资租赁中明确了实收资本概念
对融资租赁享受销售额扣除政策汇总明确了实收资本概念,但给予了三个月过渡期。 十八、旅游业增加签证费扣除
旅游业差额征税中增加了签证费扣除。这个就是差额征税效率差的地方,他需要一个一个列举,非常麻烦。同时,文件规定,扣除的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实际上需要纳税人在开票时分拆自己业务构成,会涉及到商业信息的披露,这个也设计纳税人商业信息的保密问题。因此,差额征税政策的引入需要更多权衡各种利弊,建议只在大量生活服务业中引入差额征税,因为这些项目下游属于最终消费,只能开普票,不涉及链条抵扣问题。
十九、一般纳税人销售老不动产政策解释口径似乎存在问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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