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昆明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
残疾服务 类别 对象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及标准 支付方式 白内障摘除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术,做好术后护理。白内障 医疗救助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复明手术 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自费 辅助器具 康复专项盲杖。每3年评估调换1次。 适配及服务 /自费 功能评估;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每周1次,每盲人 定向行走 次2小时,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社会适应能康复专项及适应训练 力训练,每周1次,每次2小时,训练时间不少/自费 于2个月。 视力中途盲者心理疏导,盲后半年内,每月不少于1康复专项残疾 支持性服务 /自费 次。 辅助器具 基本型远距离助视器、近距离助视器;助视器适康复专项适配及服务应性训练。每年评估1次,视情况予以调换。 /自费 ※ 低视 力者 功能评估;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含固定注视、定康复专项视功能训练 位注视、视觉跟踪与追踪、视觉搜寻训练),训/自费 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人工耳蜗 植入人工耳蜗。标准参见《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植入手术 南(2013年版)》(中华医学会编著)。 1.人工耳蜗。单耳佩戴;第一年调机不少于3次,辅助器具 适配及服务听力0-6岁 残疾 儿童 ※ 之后每年调机不少于1次。 2.助听器。双耳配戴;每年助听器调试不少于2康复专项次。 3.助听器辅助材料。耳模,每半年评估1次。电池,每日自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更换耳模、电池。 功能评估,至少提供2次听觉、言语康复能力评估(术前或适配前1次,术后或适配后1次);康复听觉言语 训练,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康复专项功能训练 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0-6岁 儿童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康复专项支持性服务 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每月至少服务儿童 /自费 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辅助器具适7-17岁儿童 配及适应训练 支持性服务 助听器,双耳配戴,适配后第一年助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次;助听器康复专项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家长康复指导、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每康复专项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自费 /自费 /自费 /自费 医疗救助/康复专项/自费 听力残疾 残疾服务 类别 对象 服务项目 辅助器具适服务内容及标准 助听器,至少1耳配戴助听器,适配后第一年助支付方式 成人 配及适应训练 听调试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听调试不少于1康复专项次;助听器适应性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自费 肢体0-6岁 残疾 儿童 0-6岁 儿童 肢体残疾 7-17岁儿童及成人 智力0-6岁 残疾 儿童 0-6岁 儿童 智力残疾 7-17岁儿童及成人 每周至少服务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医疗救助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标准参见《临矫治手术※ /康复专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项/自费 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辅助器具 康复专项椅、助行器具、坐姿椅、站立架等辅助器具,提适配及服务 /自费 供使用指导;每半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 功能评估(含运动功能、语言、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维持关节活动度、增强肌力、语言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运动及适应 康复专项参与能力训练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训练 /自费 不少于10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康复专项支持性服务 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自费 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配基本型假肢、矫形器、轮辅助器具 椅、助行器具、生活自助具等辅助器具,提供使康复专项适配及服务 用指导;每3年评估1次,必要时更换(7-17岁/自费 儿童每年评估1次)。 功能评估(含运动功能、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康复治疗 社会参与能力等);康复治疗及训练,包括运动康复专项及训练 疗法、作业疗法、肢体综合训练、认知训练等,/自费 每月训练不少于1次,每次30分钟。 重度肢体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康复专项支持性服务 等服务。 /自费 功能评估(含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康复训练,包括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认知及适应 训练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康复专项训练 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自费 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康复专项支持性服务 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自费 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功能评估(含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认知及适应 康复训练,包括认知、生活自理、职业康复训练康复专项训练 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自费 不少于30分钟。 重度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康复专项支持性服务 等服务。 /自费 残疾服务 类别 对象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及标准 支付方式 功能评估(含言语沟通、社交能力、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包括言语沟通、社交能力、生活自理0-6岁 精神沟通及适应 能力等,根据评估结果,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康复专项孤独症残疾 训练 个月,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自费 儿童 小年龄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儿童,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0-6岁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康复专项孤独症支持性服务 指导等服务。每年家长康复指导不少于10个月,/自费 儿童 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功能评估(含言语沟通、情绪和行为、社交能力、沟通及适应 生活自理等);康复训练,包括言语沟通、情绪康复专项训练 和行为、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根据评估/自费 7-17岁 结果,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孤独症儿童 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精神康复专项支持性服务 指导等服务,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残疾 /自费 钟。 精神病治疗基本药物;重症急性期患者住院治疗。精神疾病治医疗救助标准参见《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华疗 /自费 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成年 精神 功能评估(含生活自理、社会交往、体能等);精神障碍 残疾人 作业疗法训练,包括日常生活活动(ADL)训练、康复专项作业疗法训家务活动训练等,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训练不/自费 练 少于30分钟。 成年 精神生活自理、心理疏导、日间照料、工(娱)疗、康复专项精神 支持性服务 残疾 残疾人 农疗、职业康复等服务;每月随访1次。 /自费 注:
1.目录中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项目,应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资金支付。
2.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补贴比例及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标注“※”的服务项目必须配套提供其他相应服务才能视为获得康复服务,低视力者适配助视器后须提供视功能训练,0-6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人工耳蜗或助听器后须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0-6岁肢体残疾儿童接受矫治手术后须提供运动及适应训练和必要的辅助器具。
附件3:
昆明市残疾人(医疗康复)定点机构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并正式营业。
2.遵守国家、省、市和当地有关医疗服务及物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3.开展单纯门诊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须营业六个月以上;开展门诊及住院医疗服务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营业六个月以上;其他医疗机构营业满一年以上。
开展单纯门诊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开设的医疗机构,残联开设的医疗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营业时间上不作要求,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4.诊疗科目、科室设置、人员配置、设备配备、技术水平、服务设施、备药数量及质量和管理水平等符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信息系统等条件能满足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要求。 6.康复医院及开设康复科的医疗机构优先定点。 二、人员配置
1.配有开展相关业务规定的在册执业医师及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2.配备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工程师的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定点。 3.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熟悉本地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有关规定与基本操作,熟悉医疗卫生的相关法规政策。
三、场地要求
1.机构建设应符合国家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的有关标准要求,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污染区、噪声区和危险区。服务场所应符合无障碍环境要求,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康复医院或医院康复科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体现无障碍设计:门道有斜坡、能过轮椅; (2)有安全防护设计:地面防滑,过道、厕所有扶手;
(3)地、墙、天顶设计便于管线安装、维修及设备固定; (4)通风良好,有温度、湿度调节装置; (5)治疗区室内色彩、装饰符合残疾人心理。
2.医疗康复机构的场地使用面积应符合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面积设置的规定,符合核定的床位编制及使用面积。
四、基本设备
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配置开展业务需要的设备,其中康复医院或医院康复科应配备:运动治疗设备、理疗设备、作业治疗设备、言语诊疗设备、心理诊疗设备、康复评定设备和康复工程所需的基础材料及基本设备。
五、业务开展
1.项目齐全。根据昆明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要求,按照现行《昆明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录》或各地制定的服务目录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开展相关服务项目。
2.管理规范。制定明确的运营管理规范,包括:接收、转诊和转院审批制度,举报投诉管理制度,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员工岗位职责、考核、培训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管理规范。
3.服务规范。制定明确的服务管理规范,包括:用药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回访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康复服务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六、档案管理
1.建立残疾人服务档案,完整填写档案内容,提供服务前、后反映残疾人服务状况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等。
2.有家长服务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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