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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习题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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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法院只强调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而没有措施保障,这样违背平等原则

D.法院对国有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给国有资产更多的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种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平等原则。

10.检察监督的内容包括:(BC)

A.对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和审判结果实施监督 B.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实行监督 C.对审判人员在民事诉讼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D.对法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11.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适用主体包括:(ABC)。 A.法院 B.当事人

C.其他诉讼参与人 D.案外人员

12.某区人民法院为了减少诉讼,把本辖区各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召集到一起,进行普法教育,并对他们工作的错误予以纠正。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C)

A.人民调解员李某对小青年王某和张某离婚一事调解后,告知他们不能到法院起诉,法院对其行为予以纠正。 B.法院告知,经本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均由本法院管辖。 C.法院告知人民调解员如何进行法律宣传。

D.法院告知人民调委员会,不能调解刑事纠纷。

13.以下属于民事诉讼特有的原则有(BCD) A.适用法律平等原则 B.处分原则 C.检察监督原则 D.法院调解原则

1.在执行程序中,为什么当事人可以和解,而法院不能进行调解?

答案1.在执行程序中,使设计到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当然可以依法对自己的利益进行处置。当事人和解的行为是其所享有的处分权在执行程序中的体现。但是,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结束执行程序。当事人形成的和解协议并不意味着改变了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在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时,另一方当事人仍然可以要求法院按照原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内容予以执行。与此不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却不能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理由如下:(1)执行组织行使的是审判权中的强制执行权力,其基本功能是强制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而不具有审理、解决纠纷的功能;而对民事案件的调解权是属于法院审理、判决权的内容。(2)调解是法院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只有在存在民事争议的前提下,调解才具有意义。在执行程序中,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之间已经不存在民事权利争议,所以无调解的意义可言。(3)法院若用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达成调解协议,实际上也就改变了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不但要求生效文书必须存在错误,同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审判程序依法再审后才能重新做出调解或者判决。综上所述,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和解的,而法院是不能进行调解的。 2.试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

答案2.诚信原则原为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将道德原则法律化而形成的解释法学上的概念。在民事诉讼领域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才逐步完成的。当今,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渗透到各个民事诉讼程序之中,不仅在审判程序,就是在执行程序、破产程序等,法官都在积极、频繁地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以解决新产生的复杂纠纷及法律问题。

第三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1.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B) A.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的评议、判决的宣告应当公开 B.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判要公开

C.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2.有关公开审判制度,正确的是:(B) A.审理的案件可以不必开庭审理 B.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应当公开

C.个人隐私的案件是否公开审理,由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 D.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律明文规定不公开审理

3.有关合议制度,正确的是:(A) A.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审理。

B.实行合议制一定要由合议庭研究决定

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三人以上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三人以上组成 D.审判员三人以上可以组成合议庭

4.下列案件,应公开审理的是:(D)

A.工程师李某将自己所在公司的商业秘密提供给其他公司,造成其所在公司很大损失。 B.李某因泄露王某个人隐私而被王某起诉到法院。

C.王某因不堪丈夫的虐待而起诉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 D.16岁的李某因损害他人财物被告上法庭

5.下列哪些情形不需要回避?(D) A.人民陪审员李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

B.书记员何某是本案被告某公司的股东

C.审判员宋某为本案原告代理律师的大学同学

D.审判长朱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常在本院办案)刘律师认识,但无私交

6.法律未明文规定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A) A.一律公开审理 B.可以公开审理 C.一律不公开审理 D.可以不公开审理

7.某法院审理甲诉乙一案,丙、丁、戊3人组成合议庭,院长丙任审判长,甲申请丙回避。此回避的审查决定权在于:(A)

A.该院审判委员会 B.上级人民法院院长

C.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D.合议庭

8.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的陪审员李小明是本案原告李某的弟弟,而李小明并没有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请问二审法院应该如何处理?(C) A.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 B.裁定中止诉讼

C.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报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9.甲诉乙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在开庭审理前,甲以合议庭成员丙与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申请丙回避,又以书记员丁是乙的同学为由申请丁回避,请问对于丙、丁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C) A.审判长、审判长 B.合议庭、审判长 C.院长、审判长 D.院长、院长

10.关于陪审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A.我国陪审制度适用于任何审级

B.案件是否实行陪审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C.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D.陪审员不仅有权参与案件事实的审理,也有权参与案件法律适用的判断。

11.下列关于合议庭的说法错误的是:(C) A.合议庭的组成因审级的不同而不同

B.陪审员在合议庭中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C.陪审员可以担任合议庭的审判长

D.选民资格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1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发回重审的案件,法院应重新组成合议庭,原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不能再参加重审案件的合议庭 B.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 C.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二审或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 D.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可以由另外的审判员独任重新审理

13.对于下列哪个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B) A.孙燕与吕鹏的离婚之诉

B.王霞和刘达的民事侵权案件,涉及王霞的个人隐私

C.太阳公司的技术秘密被月亮公司窃取,太阳公司提出侵权之诉

D.王三未经权利人孙二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专利制造产品的行为,孙二提起侵权之诉

14.下列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D) A.实行公开审判有利于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

B.有利于促使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C.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D.我国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审判

15.甲诉乙名誉权纠纷案件中,经甲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丁在第一次开庭以后被决定回避,法院另安排丙代替丁参加合议庭,那么此时该案已经经过的诉讼程序效力如何?(D) A.已经过的诉讼程序全部无效,重新进行 B.由审判长决定是否重新进行 C.由当事人决定是否重新进行

D.已经经过的诉讼程序有效,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1.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有:(CD) A.离婚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关于申请回避,正确的有:(AC)

A.当事人申请回避必须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 B.人民法院应在申请回避的5日内做出决定

C.申请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参加本案的工作

3.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表述,正确的是:(ACD)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B.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C.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D.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或提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

4.下列哪些法院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民事案件?(AB) A.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人民法院 C.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D.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5.下列人民法院的哪些做法是对两审终审制度的违反?(CD) A.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 B.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对案件提起上诉 C.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 D.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法院调解不成做出判决

6.李某诉王某欠钱不还一案中,由某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中,陪审员张某是李某的侄子,证人牛某是李某的女儿,书记员赵某是王某的表哥,李某的代理人孙某是其表弟。本案中应当回避的人是:(AC) A.张某 B.牛某 C.赵某 D.孙某

7.下列关于合议庭的说法正确的有:(ABCD) A.合议庭由审判长主持

B.合议庭是集体审判组织,其活动实行民主集中制 C.合议庭成员均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D.选民资格案件

8.当合议庭成员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下列属于我国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有:(ABCD)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回避制度

D.两审终审制度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两审终审制是指第二审所作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就此再进一步提出上诉 B.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和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所审理的案件是一审终审 C.我国的上诉审既是法律审又是事实审

D.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是二审终审的例外

10.关于陪审制的说法正确的是:(ABC)

A.陪审制使公众对司法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B.陪审员直接参与法律的执行,从理念上讲代表公众意志

C.在我国陪审员既参加案件事实的判断,又参加法律适用的判断 D.陪审员制度适用于我国的任何审级的诉讼程序

1.甲和乙打架斗殴导致甲受伤,甲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审判员丙回避,理由是丙是乙的学生,学生当然会做出有利于老师的判决。经了解,乙曾是某中学的教师,丙是该中学的毕

业生,但丙进校时,乙已经因打架斗殴被开除公职,两人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做出决定,驳回甲的申请。甲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做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甲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甲。

问题:

(1)本案法院驳回甲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2)本案中原告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

(3)本案中由该院院长做出回避的决定是否恰当?

(4)在院长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丙应否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

(5)本案中法院的复议时间是否恰当?复议期间,丙是否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 答案 1.(1)法院驳回甲的回避申请正确,因为乙、丙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甲的回避申请并无法律依据。

(2)根据民诉法第47条,回避申请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者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但都应当说明理由。本案中原告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回避并且说明了理由,是恰当的。

(3)根据民诉法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本案中由该院院长做出回避的决定恰当。

(4)根据民诉法第46条第2款规定,丙应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5)根据民诉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做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加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复议时间恰当,复议期间,丙要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

2.甲与乙因装修店铺门面发生纠纷,乙起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损失2000元。鉴于该案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当日,甲和乙到庭,审判员丙也到庭,但书记员丁因突发急病不能来。当事人双方均认为该纠纷标的额不大,要求丙开庭了结此案。丙见双方都同意,于是决定自己多辛苦一点,一边审问、一边记录。

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乙申请追加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第二次开庭时,考虑到案情发生变化,法庭将审判组织改为合议庭,由丙任审判长,戊和己两人任审判员,书记员由病愈后的丁担任。在未征求对合议庭成员回避意见的情况下,当天法庭宣判由装修公司赔偿原告乙500元。装修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另据查,书记员丁与乙是小学同学。

二审审理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审法院更换戊担任审判长,庚任审判员,与陪审员辛一起组成合议庭,重审此案。审理过程中,审判长戊的意见与审判员庚和陪审员辛两人的意见不一致。最后决定依审判长戊的意见做出判决,判决中注明此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问:该案审理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 2.(1)本案中,审判员丙一人独任审判合法,但他同时又担任书记员,自己审、自己记,这是不合法的。

(2)本案由独任审判转为合议庭审判时,未征求当事人的回避意见,即未告知当事人回避的权利,属于违法行为。回避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法院应当予以保障。

(3)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陪审员可以参加。本案原审法院虽组成了合议庭,但原合议庭成员戊又参加重审案件的合议庭且担任审判长,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4)本案合议庭评议案件时违反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议庭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利,意见不一致时,多数人的意见为合议庭的意见。

(5)本案发回重审的判决注明不得上诉,违反了民事诉讼法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不是终审判决,可以上诉。

第四章 诉权与诉

1.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A) A.某甲起诉请求某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某丙起诉某丁请求撤销两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女方起诉前夫,请求将二人之女判归前夫抚养 D.陆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2.王某将房子租给刘某居住,月租金1500元。现在王某因刘某拖欠了六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某给付9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C)

A.王某租给刘某的房子和刘某欠王某的9000元钱 B.王某向法院提出要求刘某支付9000元租金

C.王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D.王某、刘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3.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确认之诉?(C)

A.某女起诉前夫,要求将两人之女判归自己抚养 B.老刘起诉刘晓明,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C.李明起诉王海,请求判决两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王林向法院起诉孙晓辉,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下列关于诉的内涵的说法不正确的有(D)

A.诉包含两重含义,一是程序意义上的诉,一是实体意义上的诉

B.所谓实体意义上的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利的请求 C.所谓程序意义上的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进行审判的要求。 D.诉的双重法律含义具体为两个相互独立的诉讼请求

5.下列关于给付之诉的说法错误的是(A)

A.给付之诉的诉讼请求只能针对物,而不能针对行为

B.根据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给付之诉可以分为现在的给付之诉和将来的给付之诉。 C.给付之诉的显著特点就是判决的可履行性

D.太阳公司请求法院判决月亮公司停止非法使用其专利的诉讼请求是给付之诉。

6.下列属于消极的确认之诉的是:(C) A.要求确认收养关系成立 B.要求终止婚姻关系 C.要求确认合同关系无效 D.要求改变共有关系

1.甲乙之间签订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到期后甲没有交货,乙诉甲违约,要求甲履行合同;甲则向法院主张服装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本案所涉及的诉的种类有(AB)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变更之诉 D.反诉

2.下列属于给付之诉的有:(AB) A.要求判决赔偿损失 B.请求判决履行合同 C.请求判决合同无效 D.请求判决离婚

3.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引起诉的合并?(ABCD)

A.乙和丙分别租用甲的房屋但都欠房租不交,甲将乙和丙同时诉诸法院 B.李某起诉张某返还借款以及迁出所占房屋 C.王某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财产 D.李某起诉周某和王某违反合同

4.下列关于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

A.诉权产生优先于诉讼程序而诉讼权利则是产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之后

B.诉权指向诉讼程序的开始和对当事人民事权益的保护与强制实现,而诉讼权利则指向诉讼行为。 C.诉讼权利是诉权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D.诉权的行使以诉讼行为的行使为外在载体

5.下列哪些诉讼请求是确认之诉(BC)

A.李老汉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养子李大海给付赡养费 B.李明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其父亲的遗嘱有效

C.王芳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其与孙进的婚姻关系无效

D.李海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在王平威胁下签订的买卖祖传古董的合同

6.下列关于诉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 A.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

B.诉是当事人用来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 C.诉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前提 D.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李明和王晓然签订买卖一幅名画的合同。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到期后,李明拒绝交付该画,王晓然起诉李明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李明交付该名画,而李明也提出反诉,要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李明的父亲李玉向法院提出该画系自己所有,李明无权处分。

问:在本案中存在哪些具体的诉讼请求?它们各属于诉的分类中的哪一类?

本案中存在三个具体的诉讼请求:(1)王晓然提出的请求李明给付名画的诉讼请求,该请求为给付之诉。(2)李明提出的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该诉讼请求为确认之诉。(3)李玉提出的请求法院确认名画属于自己的诉讼请求,该诉讼请求属于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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