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d 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C 权利与义务:
a 权利:平等就业与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
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这些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b 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
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公务员法》
A 颁布和实施: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通过,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B 基本原则:
a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与法治的原则。 b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c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46
d 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 C 权利与义务:
a 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
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和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b 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
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供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依法处理职业生活中的纠纷
(1)处理劳动纠纷: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按《劳动法》规定)
A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愿协商的,可以申请调解。
B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调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愿调解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47
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
D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解决人事争议:申诉;控告;仲裁;诉讼。(按《公务员法》规定)
A 申诉: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上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这些人事处理包括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以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B 控告: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C 仲裁: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
48
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D 诉讼: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培养
大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就萌动着对未来职业生活的憧憬,也开始了积极的准备。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储备,专业技能的锻炼和提高,是大学生未来职业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但这还不够,还需要许多方面的准备和锻炼,其中包括有意识地、认真地培养和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1、必要性
(1)成长为合格公民的需要 (2)成长为优秀大学生的需要 (3)职业与事业成功的需要 (4)社会运转与发展的需要 2、培养途径
(1)间接经验的学习:学习职业道德与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2)直接经验的积累:
A 在社会实践中培养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B 锻炼和提高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能力。
第二节 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每个大学生都要面临就业的现实。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责页观和创业观,坚定在艰苦中锻炼、
49
在实践中成长的意志和信念,对大学生顺利地走进职业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择业与创业:既是责任也是权利
择业与创业,对大学生来说,既是责任也是权利。传统的统招统分的择业模式已经走到了历史的尽头,必然被自主择业代替。而自主择业与创业,对大学生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1、“统招统分”的优点和缺陷
(1)优点:个人无就业风险,职业生涯稳定,收入有保障。
(2)缺陷:体制僵化,人才流动停滞,效率低下,个人失去择业和创业的自主权,不利于人的发展。
(3)结论:“统招统分”的择业模式已经走到了历史的尽头,必然被自主择业代替。
2、自主择业与创业的优点和缺陷
(1)缺陷:个人承担主要的就业风险,职业生涯处于变动之中,职业压力较大。
(2)优点:个人具有了择业和创业的自主权,可供选择的空间广阔,人才流动机制灵活,更有利于个人发展和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激发人不断进步和创新的职业精神。
二、树立科学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树立科学的择业观和创
50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教案) 第六章 培养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5)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