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法概论
■考情预测 年份 2009年
■本章重点与难点 一、税法的原则 两类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 (四个) 具体原则 要点 单项选择题 1分 多项选择题 1.5分 计算题 — 综合题 — 合计 2.5分 1.税收法定原则;2.税收公平原则;3. 税收效率原则;4.实质课税原则 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1.法律优位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六个)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则 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三个要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分类 立法机关 法律 形式 举例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如:5个暂行条例 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暂行条例
权立法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条例、暂行条例、法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规 律的实施细则 例、房产税暂行条例 税收法规 税收地方法规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 办法、规则、规定、如: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总署——税收部门规章 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细则 税收规章 地方政府——税收地方如: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 规章 细则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第二章 增值税法
■考情预测
年份 2009年
■本章重点与难点
一、增值税的特点及类型
增值税的类型有三种,区分的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二、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特殊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1.特殊项目 2.特殊行为: 重点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混合销售货物行为、兼单项选择题 1分 多项选择题 1.5分 计算题 - 综合题 8分 合计 10.5分
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3.其他征免税规定 (二)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1.8种视同销售
2.区分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
3.自产货物
(三)其他征免税规定(熟悉)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20项 3.增值税起征点——限于个人。 4.纳税人放弃免税权。 小规模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以下 以上 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以上 ——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 税行为的企业 纳税 四、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要记
税率与征收率 税率 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17%,13%(列举的五类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2%、3% 一般纳税人:4%、6%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纳税人 销售情形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人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增值税=售价÷减半征收增值税 (1+4%)×4%÷2 一般纳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制的固定资产 【提示】该固定资产的进(1+17%)×1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 资产以外的物品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增值税=售价÷小规模纳产 税 (1+3%)×2% 税人(除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增值税=售价÷他个人外) 资产以外的物品 税 (1+3%)×3% 五、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销售额——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方式 一般销售方式 销售额确定原则 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价款和价外费用 劳务 1.折扣折让销售 2.以旧换新销售 特殊销售方式 3.还本销售 4.以物易物销售 5.包装物押金 6.旧固定资产销售 1.没有价款,有无同类货物销售额 组成计税销售额 视同销售方式 2.取得销售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但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本利润率) 【提示】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含税价格(含税收入)判断:
1.通过看发票来判断;(普通发票要换算)
2.分析行业;(零售行业要换算)
3.分析业务;(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额中的自产货物要换算) (二)准予抵扣:
两种抵扣方法 内 容 (1)以票抵税——即凭法定扣税①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
税法分别规定计税销售额
凭证抵扣 值税额; ② 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 ①外购免税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13% 【特别掌握】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2)计算抵税——无法定扣税凭×1.1×1.2×13% 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②外购运输劳务: 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 【特别掌握】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伴随货物可计算抵扣
(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全面掌握
不得抵扣项目 解析 【解析1】设备在建工程与不动产在建工程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 【解析2】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解析】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交际应酬消费。 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 【解析1】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的应税劳务 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解析2】非正常损失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理);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将转出的进项税额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计入企业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 【特例】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 运输费用的计算抵扣应伴随货物 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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