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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机制研究
作者:袁健子 袁正新
来源:《中国市场》2016年第21期
[摘要]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活动的三大要素之一。文章通过对张家界旅游资源现状进行分析,剖析张家界旅游资源保护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即法律保护理念缺乏,立法保障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同时提出相应对策,对研究张家界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旅游资源;法律机制;张家界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1218 1张家界旅游资源现状分析 11张家界旅游资源基本概况
张家界为湖南省西北部的一个著名旅游城市,其位于武陵山脉,其所辖区县共计四个,分别为武陵源区、永定区、桑植县、慈利县,其幅员辽阔,辖区面积共计约9563平方千米,所住人口总数在160万左右,其包含19个少数民族,共计约115万人口,其中土家族占多数,是著名的少数民族聚集地。张家界的气候特点为:四季分明,气候适宜,年平均气温在16度左右,为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以旅游立市的张家界,旅游资源丰富而独特,以武陵源核心景区为例,其作为著名的自然生态景区最主要的地貌特征为石英砂岩峰林,景区面积在396平方千米左右,景区包含各种壮丽景观,同时被誉为“大自然的迷宫”“扩大的盆景、缩小的仙境”。
12张家界旅游资源保护现状 121旅游资源开发的过度商业化
旅游资源区或景区的发展方向逐渐趋于商业化,这也进一步加快了对旅游资源的破坏。一方面,开发或投资旅游的企业或个体有意将开发旅游资源视为发展旅游经济产业,在开发旅游资源过程中将旅游经济功能作为其出发点,尤其是房地产企业为谋取巨额经济利益而大肆新建土木,进行广泛的旅游开发,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的旅游资源,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付出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巨大代价;另一方面,中国地方政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招商政策,力争早日完成招商工作,肆意满足或者迁就旅游投资商或开发商,即使是后者的要求不合理,政府部门也只能视而不见,任由其破坏旅游资源,其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取一纸招商签约。市政府对张家界景区上游地带布局不合理的宾馆、店铺、招待所、商场及居民和管理服务机构等进行了拆迁,都是资源区或景区过度商业化的典型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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